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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岁 于 2022-4-25 16:58 发表 
发小的父母将宅基地抵押借款,后被亲属还清借款赎回,现该宅基地在其亲属手上,发小父母签署了一份申明,大意就是发小家没还清亲属代为清偿的借款,该宅基地属于该亲属。现该亲属将该宅基地对外出租,每年都有可观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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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不太清晰,简单回答下:以下亲属为A,发小父母为B
从诉讼角度来说,宅基地现在登记在谁名下,是A名下,还是B名下,如果还登记在B名下是可以主张宅基地出租的收益,反之不行,登记在B名下要求收益,还会产生新的问题,B要求分宅基地的一部分收益,A可能会要求你直接偿还帮B还清借款的钱,B现在肯定没有偿还能力,诉讼的结果就是:拍卖这个宅基地或者以其他财产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