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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致“性交易” 一次性生活收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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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致“性交易” 一次性生活收200元

    丈夫提出过性生活,妻子要求一次给200元,夫妻间的性生活用金钱衡量,实在令人啼笑皆非。4月8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九江市九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调解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两婚生子由原告李某抚养并自愿承担抚养费;原告李某一次性给付被告程某某35000元,于2013年4月15日之前付清,被告程某某放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2004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05年1月在九江县民政局登记结婚。2007年7月生育一男孩,2009年7月生育第二个男孩。李某诉称,他与程某某认识不到半年就结婚,结婚前仅仅是以手机和网络联系,双方缺乏了解,婚姻基础不牢,婚后双方经常因为一点小事争执,且程某某父母及兄弟屡次介入他们的生活,导致夫妻感情严重破裂,以致当李某提出过性生活时,程某某要求每过一次性生活要收取200元。而程某某辩称,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李某脾气暴躁,言语偏激,行为古怪,敏感多疑,多次将自己赶出门,不得已程某某于2011年4月回娘家生活。
  一审法院认为,夫妻间应该互相尊重,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该案的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基础薄弱,常因琐事而争吵,且双方分居已满两年,符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应准予离婚”之规定。被告程某某提出离婚的条件是原告李某补偿35000元,就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两个儿子由原告李某抚养并承担全部的抚养费。原告李某同意被告程某某的要求。一审法官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法作出上述准予离婚的调解。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本身是夫妻过性生活也要200元了,估计是老婆实在没有什么经济收入,想出这样的办法来创收,但是没有感情的性生活有什么意思,如果仅仅是敷衍了事的话,这个李某还不如出去召妓或者靠伍姑娘来解决,200元的水准,憋个几次可以出去找个质量好、服务好、态度好的妹子打一炮了。

[ 本帖最后由 352295472 于 2013-4-9 14: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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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空 金币 +5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3-4-9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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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妻太有才啦,夫妻之间正常的性生活,居然用金钱来衡量,与其这样,丈夫还不如出去找小姐,每次感觉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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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夫妻,如此的过夫妻生活。会性福吗?存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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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面的夫妻,酒肉的朋友。歌词说的好:“结婚了吧,傻逼了吧,以后赚钱要两个人花;离婚了吧,傻逼了吧,以后打炮要买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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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法不错啊,真有材啊,
如果夫妻关系发展到一般的时候这样的提议都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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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很多人耐不住寂寞,盲目结婚,结果到头来就是一场悲剧,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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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 那还干他老婆干嘛啊 外面的小姐多好啊 每天都有不同的,技术还好 小城市的100就够了,比干自己老婆还便宜些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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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感情破裂了还有什么激情,200不如出去洗浴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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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妻够另类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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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妻够另类的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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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空 金币 -1 回复重复。 2013-4-1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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