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zodmaxtear 于 2010-9-6 22:34 发表 
JX兄
1950年是存在复员这个概念的。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政务院在1950年4月就颁布了《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的复员工作的决定》,计划缩减军队150万人,使军队规模由550万人降至400万人,至1951年初,全军共缩减陆军部队2个兵团,9个军部和27个师部,计约94万人,其中完成复员军人37万人。
由于抗美援朝爆发,整编和复员计划暂停,部队进行了一定规模的扩编,至战争结束时,军队规模是627万人,战争结束后,整编继续进行,至1958年,全军志愿兵复员工作基本结束,也就是说,JX兄你指的58年复员,只是50年复员工作的继续。
同时还有大量部队转为公安师、公安总队、公安大队、公安中队、公安队和警卫团等编制,至1950年5月,这批公安部队的人数约为24万人。
附图一张为证,50年是否有复员军人我想应该不用再争论了。
的确如阁下所说,50年前是存在复员概念,这个我之前的确不知道。
但是在战争中有没有复员,而复员兵有没有被补充兵顶上,这个也很明显了。而我说的“战争中你不可能四肢健全手脚完好撤下来复员”,也是正确的。
也就是说,51年11月低赴朝的68万补充兵员,不可能是拿来顶复员军人。
其实我想这个68万的补充兵员,已经是最好的有关志愿军只伤亡39万人的反证。
阁下提出的数字其实也是个很好的证据。550万在抗美援朝前缩减(包括复员)了94万,剩下456万,战争中征兵207万,假如战争中0损耗的话那到朝鲜战争结束应该是456万+207万=663万。将零头3万减去当做是其他军事与日常训练行动的死亡,660万-627万=33万。 这33万人哪儿去了,在军事行动中受伤总不构成除籍理由吧。战争结束是53年,继续复员可要到58年了。
编辑一下,以上黑体字部分是纯死亡数,希望不要有人看做是伤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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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x4177 于 2010-9-7 06:5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