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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对南海纷争主流政宣的若干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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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cklock1 于 2011-6-22 17:19 发表

i服了you,江东64屯?好久好久了吧?之前您还数落我太监裹脚布呢?怎么这麽快自己又拾起来穿戴上了
你不该用我的标准来套用到中国政府头上,因为我从没说过什么“一寸国土不能丢”“领土问题不能谈判”之类的话,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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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4177 于 2011-6-22 11:26 发表


同学,我之前就说过,新国际法不构成对已经签订的条约的否认,麦克马洪线当然是非法的,问题是当年他就这么划了,那时候又真的是强权=公理的时代,你有什么办法。就好像我之前所说,香港割了99年,共产党政府什么 ...
时间紧任务重,约了黑店去谈判,钱要回来再多聊。
请教下jx同学,国际法庭组成真的很公平么?很权威吗?是不是地球上所有国家都要无条件遵守的?
可为啥米国例外呢,88年美帝入侵尼加拉瓜,国际法庭表态好像是对美帝不利的,可结果又如何?是不是可以这么说,美帝把国际法庭当大便呢。
有个罗马规约jx肯定知道的,那米国加入了不?为啥不加入呢?个人看小布什的伊拉克战争好像不太合法,借口也是大规模杀伤武器,那是不是可以说小布什是战争犯,和卡拉季奇等人同样犯有同样战争罪或者反人类罪呢?
中国官方说烦了的~双重标准,jx应该不会犯错的吧。
走了,晚上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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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应该换个说法——国际法庭的组成真的很不公平么,很不权威么?至于你说到罗马规约,那你该知道国际法庭的管辖权包括什么。话说,我们现在的法院法官组成也很不权威,那咋的,出走做独行侠?当然,这两者的区别就是一者是强制一者不是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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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441号决议(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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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iaoshenyangbj 于 2011-6-23 10:47 发表
个人看小布什的伊拉克战争好像不太合法,借口也是大规模杀伤武器,那是不是可以说小布什是战争犯,和卡拉季奇等人同样犯有同样战争罪或者反人类罪呢?
回顾其第678(1990)号决议授权会员国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维护和执行其1990年8月2日第660(1990)号决议和第660(1990)号决议之后的所有有关决议并恢复该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

谴责伊拉克未按照第687(1991)号决议的要求准确、充分、彻底、完全地透露其发展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和射程一百五十公里以上的弹道导弹的方案,其持有的全部这种武器、部件及生产设施与地点的所有情况,以及一切其他核方案,包括它声称其用途与核武器可用材料无关的任何核方案,

还谴责伊拉克一再阻挠立即、无条件和无限制地进入联合国特别委员会(特委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指定的地点,未按照第687(1991)号决议的要求充分和无条件地同特委会和原子能机构的武器视察员合作,并最终于1998年停止同特委会和原子能机构的一切合作,

对于自1998年12月以来,尽管安理会一再要求伊拉克向第1284(1999)号决议所设作为特委会后续组织的联合国监测、核查和视察委员会(监核视委)和原子能机构提供迅速、无条件和无限制的准入,但没有按照有关决议的规定在伊拉克对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和弹道导弹进行国际监测、视察和核查深感遗憾,并对因而延长该区域的危机和伊拉克人民的痛苦表示遗憾

决心确保伊拉克不加条件或限制地立即完全遵守第687(1991)号决议和其他有关决议为其规定的义务,并回顾安理会的这些决议构成判断伊拉克遵守与否的标准

决心确保安理会的各项决定得到完全遵守,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

在这方面回顾安理会曾一再警告伊拉克如继续违反其义务将面临严重后果



美国打伊拉克真的犯法?

[ 本帖最后由 jx4177 于 2011-6-23 11: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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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687号决议

在伊拉克正式通知秘书长和安全理事会表明其接受以上各项规定时,宣布伊拉克与科威特及根据第678(1990)号决议同科威特合作的会员国之间的正式停火生效;

假如这个停火的前提都被伊拉克自己破坏殆尽,那他被打是再合理合法不过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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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国际法解决的话,南海那些人造建筑能算岛屿吗?恐怕除了几个大岛,大多数都要失去岛的地位,而沦为礁石,甚至是暗礁。相关水域恐怕大多数要变成公海了。要用国际法解决的话,曾母暗沙什么的恐怕根本不用讨论,太平岛附近的越南人造建筑应该统统拆除,那是中国领海或专属经济区还有公海。靠近越南的南海200海里海域则应该被定性为越南专属经济区,西沙群岛和越南海岸之间的专属经济区怎么个分法应该也有相应的规定。越南南部几个能获得岛屿资格的非人造物,则应该是“争议领土”,但是也只有这些国际法规定的岛屿和越南沿岸之间水域划分办法中划分给这些岛屿的水域才能称为争议水域,划给越南沿海的专属经济区则没有争议。菲律宾占的石块好像都太小了,当不上岛,所以应该根据菲律宾本土来划分专属经济区,领海则没有菲律宾什么事。


所以根据国际法划分,南海大部分水域应该成为公海。不过越南敢于提让国际法来解决可能是因为太平岛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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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4177 于 2011-6-23 11:14 发表

回顾其第678(1990)号决议授权会员国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维护和执行其1990年8月2日第660(1990)号决议和第660(1990)号决议之后的所有有关决议并恢复该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

谴责伊拉克未按照第687(1991)号决 ...
本人不想为萨达姆喊冤叫屈,但真实的情况是伊拉克在经过第一次海湾战争之后各方面的实力已经折损大半,单单是国内的基本口粮还要靠石油一点点的换取(纯属活该)萨达姆在此恶劣的条件下只能同意接受所有决议,尤其是配合核查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人员一项上。基本是想查哪就查哪,可以不夸张的说连萨达姆放内裤的衣柜都没有放过。这岂止是核查,简直就是人格侮辱。萨达姆纵有千般罪过也不会咽下这口恶气(人家在怎么说也曾是一方霸主),而美国人等的就是他忍受不了后的发作,就此坐实了萨达姆违反所谓决议的证据。然后据此以武力攻打伊拉克,这难道不是欲加之罪还是什么?JX口口声声的为美帝树碑叫好我真的已经无话可说了。
当真个铁嘴钢牙,肉烂嘴不烂!(这是夸你呢,真的)

[ 本帖最后由 locklock1 于 2011-6-23 15: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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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x4177 于 2011-6-22 19:06 发表


什么叫内政,一个屠夫残杀国民叫内政?不好意思,这不是现行的世界准则,早300年也许还是。
知道红色高棉不?知道他们被送上国际法庭不?
干嘛你不去为他们鸣冤———他们怎么残杀民众都是内政嘛,“一家子打架 ...
本来说南海的,你又是老山法卡山,又是珍宝岛,56屯,现在又扯出红色高棉?这也扯的太没边了吧?

[ 本帖最后由 locklock1 于 2011-6-23 15: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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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句“南海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强盗都欺上门来了,还叫无事,那如楼主这般说来,西藏就任由印度阿三占去,钓鱼岛就任由小日本占去,长此以往国将以何为国?我神州大地岂有我炎黄子孙立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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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cklock1 于 2011-6-23 15:35 发表

本来说南海的,你又是老山法卡山,又是珍宝岛,56屯,现在又扯出红色高棉?这也扯的太没边了吧?
没办法,本来说南海的你又扯到美国、又扯到伊拉克战争、又扯到南斯拉夫独立……
总不可能只许你天马行空,不许我萧规曹随。
反正你每一条质疑我都反驳了,你想扯开话题我也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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