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家对于近亲的观念和我们是不一样的。我们认为是遗传上不利的近亲比如堂、表,他们只认为是一般亲属,不做生殖上的排除。
为什么这么干呢?
我们古代甚至还有人提出同姓不婚,但是欧洲不一样(不说美国是因为美国缺少贵族时代),为了头衔(以及头衔对应的法理封地),贵族必须在族内联姻。
可以这么说,贵族在家族之外联姻是为了寻找盟友,而贵族在家族内部联姻则是为了家族的封地不分裂。
举个例子:假设康诺特伯爵要去世了,但是除了他的儿子之外,他还有一个女性远方旁系血亲,这个旁系血亲也是会有继承权的,只不过是相对较弱的法理宣称,这个时候他的儿子就会娶这个亲戚,来防止别人娶了她之后出兵索取康诺特这块领地。
那么我们为什么没有呢?
因为我们很早就用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也就不要担心领地四分五裂了。
至于追求纯血
据我所知拜火教的国王会有血亲圣婚,你必须和你的姐妹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