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倩是原本的小三变成了大老婆,而阿娇是原来的大老婆变成了小三。
哈哈!这个才是我最期望的故事!小倩虽涉及风尘,但拔足及时…为强哥生男育女、传续后裔,这完全是一段佳话,也正因为小倩的出身有一段凄苦…她可以容纳强哥与阿娇的再聚,这点可以讲得通的。不过真正住在一起…则不是我们做男人的可以心想事成的了。
在我的意识里,做父母的都不要与儿媳、儿女住在一起…所谓「相见好、同住难!」,同住就容易产生「磨擦」,代沟是客观存在的,且各人习惯不同…难免互相看不惯,即使小小矛盾也容易因琐事而升级。
所以:两代人不住在一起往往会更亲热。(此论调我已亲身验证)
同样道理:阿娇和小倩可以兼收并蓄…但不住在一起亦会更亲热,强哥千万不要图省事!让阿娇和小倩同住…肯定因省事而烦心…甚至不胜其烦!
再者,不必在剧情中安排阿娇在强哥与小倩结婚后再来找强哥。这样有损阿娇的面子…宁可让她的遭遇更惨些,甚至不惜让她在「山穷水尽」时与强哥「偶遇」…并得到强哥的资助(请注意是直接「资助」,而不是《东门》向死胖子敛财时的「帮助」)。
还有,兼收并蓄之后,阿娇和小倩除了不同住,还应该是各司其职,就像过时的色文《小静》《禁区》…结尾虽然类同且落俗套…却亦算对读者有个平心合理的交代。呵呵!这里就期待作者更出其不意的精彩安排了。
至于让小倩出轨,可以不用操之过急,等强哥真的「力不从心」也未尝不可,就先让她专心抚养、照顾强哥的下一代吧!待她进入「虎狼之年」,儿女也不缠身了再安排「补偿」都不算迟,建议重金聘请专业的「牛郎」,为一班贪吃嫩草的老牛立个典范。
当务之急倒是「补偿」阿娇!我总觉得强哥「亏欠」阿娇很多!而这个「补偿」,是阿娇之「情」被「遗」的「补偿」,当然是用「性」补「情」!然而《东门》的性描写已经淋漓尽致…如何「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这里也期待作者妙笔生辉、更上一层楼啦!
清心直说:《东门》写活了阿娇,然而阿娇竟然是老王的妻子…我比较难予接受!因这其中令阿娇失去对强哥的坦诚!而本人认为「坦诚」是「真情」的「基础」,然而《东门》如有后续,一切都可以理解为前因…阿娇因对强哥的不坦诚已得到「清算」,小倩「趁虚而入」也将「独食不肥」…接下来应该是全喜剧了吧!(俺总认为非「喜」不「色」! )
太唠叨了吧!
一句话:还我「有情人终成眷属」,否则我心目中的《情遗东门》还是情伪东门…
别怨我老天真,别怪我太现实…其实色文的世界里一切都应该是美好的。
可以「历尽苍桑一宵宁」,可以「尝尽苦果终回甘」…但不应该把小弟弟搞硬了,再一瓢冷水照头淋…会中风的!
PS:上述的中风是古人的说法,现在玩「冰火」的了…
再PS:既然「冰火」,就不应是「火冰」,所谓「冰火五重天」,最终还是进入暖烘烘的销魂洞哩!所以呢…情遗东门的故事…应该是续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