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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流] 建议恢复被扣积分,规定从现在开始执行 [打印本页]

作者: pirnce1    时间: 2008-12-13 10:03     标题: 建议恢复被扣积分,规定从现在开始执行

一般出台新的规定,都是按规定实行之日起才开始进行执法,如果新的规定非要强硬的将所有以往发生的所有事件都归纳到执法的范围之内,那么其打击性必然超出了民众所能承受的范围,大家都是按照论坛的规定办事,犯错的毕竟是少数,因为少数人的不当行为,而抹杀大众的利益,这么做于情于理都显一些莽撞

论坛上从LV4以上掉到LV1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大部分都是老老实实发帖赚积分的良民,将近50贴才换到一个积分,积分对这些人非常的来之不易,希望论坛的大大们为这部分人考虑下。

[ 本帖最后由 pirnce1 于 2008-12-13 10:13 编辑 ]
作者: pirnce1    时间: 2008-12-13 10:17

一刀切的硬性规定打击面积实在过大,论坛上如竞猜、足彩之类靠运气一夜暴富在我看来他们的金币来的更加的无聊,而广大坛友靠着辛苦在在线时间和发帖数量赚取的那少的可怜的积分,只是因为几个人的不当行为而被抹消并不是一个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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