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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流] 某些斑竹的话实在太让人气愤了 [打印本页]

作者: q48425709    时间: 2009-3-30 23:30     标题: 某些斑竹的话实在太让人气愤了

[quote]原帖由 lafiel 于 2009-3-30 22:49 发表
说实话扣的太少了!
用“顶”这个字的 我一般扣5分
符号灌水扣的也没错
强烈希望楼





其实,说句真心话,话有些冲,也别怪我太直白了。

本论坛有些惩罚灌水的规矩实在有些苛刻了。

   说实话,我也是一个论坛的版主,管得是psp游戏的影音区。对于一些恶意灌水的,比如 “顶 沙发”之类,也是严惩不贷。凡是也不能一概而论,不能回复里面有个“顶”字,就大笔扣分吧。论坛要发展,除了要有吸引人的东西,还有给会员一种贴心感。现在潜水的多,回复的聊聊无几,好不容易回复个帖子,反而被管理员因为回复里面带一个“顶”字,或者几个标点符号扣个几十分,放谁心里,谁乐意啊?又不是恶意灌水,大家回帖不容易,发言也不容易,难道每个回复都要说上几百上千个字,才算正常发言吗?baidu,163,那个论坛因为回复里面加个“顶”字就扣分的?再说,省略号还要“。。。。。。”,打几个标点符号,这也算是灌水吗??
  在我的区里面,会员发帖子,带“标题!!!!”之类的符号,无非就是想引人注目些,只要内容不是无聊的骗贴,水贴。一般都是争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给人以便,也是给自己以便。会员发个贴,便因为莫名其妙,鸡蛋里挑骨头的扣分,能留住人吗?论坛能发展壮大吗?说真的,h论坛多了,那里给会员方便,那里便会人才济济。
   我同意在莫些区里设置权限,也支持金钱买附件,但是对于这些莫名其妙的扣分,我看某些版主还是省省吧。
作者: 没落的王子    时间: 2009-3-30 23:33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这些在版规里面写的很清楚.兄弟在回复或者发贴之前都应该看清楚的!
至于扣分.都是版主自己拿捏着扣(1-5个金币)!
没有一个规定说非要扣多少!不过一般情况下不会扣多.除了比较严重的灌水之外!
作者: 九十九无夜    时间: 2009-3-30 23:34

又见某论坛版主……

说实话,顶字和符号灌水我一般扣十个以上。
作者: 巫山魂    时间: 2009-3-30 23:39

呵呵!
我抓了
也这么扣
作者: q48425709    时间: 2009-3-30 23:39

见个“顶”字就扣10个以上,3楼你实在比清朝文字狱还厉害啊。
作者: 醉卧花丛    时间: 2009-3-30 23:43

如果不能遵守本论坛规则 那就请您离开!

如果想在本论坛继续玩下去 那就请您遵守本论坛规则!

其他管理尽量不要跟帖了 多去回复那些有意义的帖子吧
作者: 九十九无夜    时间: 2009-3-30 23:44     标题: 回复 5楼 的帖子

客气客气,还不是因为有些会员不看版规随意胡来,纠正了之后还不思悔改,倒打一耙给闹的嘛~
作者: q48425709    时间: 2009-3-30 23:49

看楼上说的,我也是感觉论坛好才提点意见。
难道只许说好,就不能说坏吗?找个好论坛不容易,是谁都想他越办越好。
会员努力提意见,也请管理员适当接受一下。
难道提个意见都不行吗?那么还要这个区干啥?我也是版主,帮助不见得比会员高贵多少。别动不动就说“如果不能遵守本论坛规则 那就请您离开!”让人看了很反胃
作者: xjjps    时间: 2009-3-30 23:49

既然选择了论坛,就应该遵守版规,适应这里的环境,而不是论坛因你的习惯而改变
论坛没有要求你必须回贴,但回贴就得符合一定的规矩,不能因此而无视版规,加一些无意义的符号;也没有要求你每个回贴都成百上千(当然,如果楼主能达到这个水平,而没有违规内容,奖励也丰富)。
作者: xjjps    时间: 2009-3-30 23:53

且,你那投诉贴,有何根据?版主也是人,被你这样无端投诉,说啥忍无可忍,有些脾气,说那样的话,我觉得也可以理解
作者: q48425709    时间: 2009-3-30 23:54

引用:
原帖由 醉卧花丛 于 2009-3-30 23:43 发表
如果不能遵守本论坛规则 那就请您离开!

如果想在本论坛继续玩下去 那就请您遵守本论坛规则!

其他管理尽量不要跟帖了 多去回复那些有意义的帖子吧
没想到有人楼下插了一句,唉,论坛还没有修改回复的功能。

我再开一楼说明吧:既然你认为提个意见也算是无意义的帖子,那我真的无话可说了。
作者: q48425709    时间: 2009-3-30 23:57

引用:
原帖由 xjjps 于 2009-3-30 23:53 发表
且,你那投诉贴,有何根据?版主也是人,被你这样无端投诉,说啥忍无可忍,有些脾气,说那样的话,我觉得也可以理解
这位仁兄说的不错,其实我也是忍无可忍了,你看看我上次发的帖子吧,莫名其妙扣分,谁乐意啊
http://69.4.239.124/bbs/thread-1922820-1-1.html
作者: 九十九无夜    时间: 2009-3-30 23:58

引用:
原帖由 醉卧花丛 于 2009-3-30 23:43 发表
如果不能遵守本论坛规则 那就请您离开!

如果想在本论坛继续玩下去 那就请您遵守本论坛规则!

其他管理尽量不要跟帖了 多去回复那些有意义的帖子吧
说得对,楼主你爱咋咋地,我们不奉陪了。
作者: xjjps    时间: 2009-3-31 00:02     标题: 回复 13楼 的帖子

还认为是莫名其妙的扣分?敢情你到现在还没搞明白自己错在哪了?
不用看那贴,你的违规贴都是我挑出来的。
PS,您貌似搞错了,我说可以理解的是 lafiel 说的话可以理解
作者: q48425709    时间: 2009-3-31 00:15

帖子也跟了两页了,看了各位版主的话,也就xjjps 说的诚恳些。

有些人我实在无话可说,版主很高贵吗?完全一副爱理不理的,“楼主你爱咋咋地,我们不奉陪了。”
这是莫些人的原话,我啥也不说了

打了这么多字,我也烦了。至少这个帖子我没违规吧?这个意见我也不提了。
话说到这了。封ip,删号。随你们便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作者: qyqaaaaa    时间: 2009-3-31 00:18

记得以前在新浪   出现 毛泽东等敏感字样的帖子 一概删除  你想说句话? 门都没有

这里  最起码能保证人们最基本的言论自由 逐渐的喜欢  希望楼主也能稍微适应一下
作者: yarmouk    时间: 2009-3-31 00:25

SIS走到今天靠的就是严格有序的管理,如果一个帖子,都是顶、沙发、符号之类没有价值的回帖,谁还会有兴趣看下去?
你说的没错,这里的确不欢迎你!因为你不遵守这里的规则,走好,不送!
作者: xj7536    时间: 2009-3-31 00:33     标题: 楼主请教一个问题。一定解答下。

我前两天注册的账号发了几个帖子,也不知道是哪方面错了,直接被扣到-45分,为什么会扣这么多分呢?呜呜呜,忍痛丢了那个号,现在完全不敢去新手发帖,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啊。
作者: xjjps    时间: 2009-3-31 00:33     标题: 回复 17楼 的帖子

只要您遵守这里的规则,没人会删你ID的
作者: xjjps    时间: 2009-3-31 00:35     标题: 回复 20楼 的帖子

有恶意违规吧?成-45分,如果没有被论坛自动清理,就还能登陆,您可以登陆查看短消息,看是哪里违规了。
建议马上登陆,因为论坛30号会统一清短信,到时就查不到了
作者: lafiel    时间: 2009-3-31 00:41

汗一个 没想到因为这个偶还被投诉了...
首先,我不知道您气愤在那里,sis是一个虚拟社区,版规就对应着现实生活中的法律
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法律,在虚拟社区中也是这样,所以请不要把其他社区的法律,与本社区作对比!
就好比,您在中国犯了法后,搬出美国法律说---我没有犯法,这样做很可笑
sis版规明确规定,出现”顶、沙发“字样,要扣金币。
作为会员,在加入社区的同时就等同于认同社区的规则,并愿意遵守
现在,某些会员在没有阅读版规、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版规的情况下,违反了论坛的规定,并被扣分
不但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叫嚣着”被扣分莫名其妙“之类的话
我想请问,在现实中,您违反了法律,被罚款or被监禁,法官大人是否会因为您不认同该法律or不知道该法律的存在而怕您无罪呢?
作为一名律师,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不会!
其次,我在回帖中所说的,只是客观反映我所认为的,如果在我所管辖的区域发生如上情况,我所采取的处罚情况
并没有带任何侮辱or隐含侮辱的字句,我实在不明白您气愤在哪里?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9-3-31 00:45     标题: 回复 1楼 的帖子

记住这么一条道理,你只能适应这个社会,而不是让社会来适应你,除非你是特别强势的人物,可以改变这个社会,那么可以由你来制定规则。这种人几十年前有过,现在不会有了。

论坛没有强制会员回复,你完全可以不回复,但你回复就请遵守这里的规则,这个规则对所有会员有效,包括版主。

论坛的规定严厉,但也不是不讲理,只要把你的违规回复重新编辑,然后知会版主,版主会撤销扣分,你现在准备做什么?不改正,而且要挑战这个规则?小朋友,你不要开这种玩笑。你的一些话已经很过分了,我现在不处罚你,你好自为之吧。
作者: 色色小妖精    时间: 2009-3-31 00:54

支持 潜水的那么多
要么 你别留言
要么 你认真点儿
弄个什么之类的字(我就不列举了 省得我犯错误)有什么意思
大家发帖都是贡献
回帖就认真点儿
再说了 论坛有规矩很好呀
干嘛不守规矩
这跟工作过一样 这个老板要你9点上班
换了一家 那个老板要你8点半上班 你就投诉 觉得不公平麽
这个都是能力范围内可以接受的
干嘛斤斤计较 如果是男子
希望你度量大些
作者: 酒老倌    时间: 2009-3-31 01:34

现在国内论坛风气不好~
灌水成了习惯,很多新人进来就是发一堆符号,一堆没营养的话
建议从这里开始培养自己的好习惯吧

另外,在任何同类论坛里玩,进门的第一步永远是看版规
作者: huodun281    时间: 2009-3-31 01:45

到一地儿有一地的规则啊  还没混成老人就想给规则提意见

我要是说个屋顶 顶替什么的会不会不被扣啊
作者: lafiel    时间: 2009-3-31 01:51     标题: 回复 27楼 的帖子

这个肯定不会
所谓的不能带“顶”字 是指不能出现“顶啊”“顶一下”“顶楼主”之类的无意义词语
而不是指屋顶之类的普通名词
作者: lovelj    时间: 2009-3-31 02:08

版规里面已经写了扣分的范围,至于扣多扣少,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 一般如果是新人,注册时间1个星期之内的,可以扣1-2金币。 如果是老会员违规,那么肯定是要扣多一点的。
作者: tinghao    时间: 2009-3-31 02:11

见过犯错不改的,没见过犯了错后还这么理直气壮。
作者: 追风者小猪    时间: 2009-3-31 03:15

楼主你要是看看前年或者大前年BT区的帖子你就知道当时的管理有多严格了
无关回复全部扣分,比如说:感谢楼主发片,红心送上,大家一定要支持楼主......这类回复一律扣分的!
现在由于论坛人数越来越多貌似到达百万了?所以相应的规矩已经降下来了很多了
这也是为了论坛着想,试想很多帖子图挂了或者内含病毒或者片子根本不好看,大家怎样才能发现?版主总不能一一下载下来自己看完了作评论吧?这就需要看回复了,要是人人都灌水,就无法通过回复来辨别片子的好坏了
另外,大部分会员的违规回复确实是无心的,论坛也给出个办法,自己改好了PM版主就可以撤销扣分了,这已经是论坛的退让了,如果还要斤斤计较就有点小鸡肚肠了吧?
楼主你说是么?
作者: sambird    时间: 2009-3-31 03:31

版规就是高压线。就是游戏规则。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敢犯规扣你就是必然。如果确实想用 不用 就表达不出意思的完整性。完全可以用符号代替。版主的人性化也不过是扣分的多少而已。与扣分与否完全没有关系。犯规就应该扣分。楼主说你自己也是版主,对有些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完全是玩忽职守的行为。
作者: 那年十月    时间: 2009-3-31 12:51

一楼是沙发,二楼是板凳。好贴就顶一下。求人就用跪。学会这几个字文盲也能泡论坛。
作者: lilyforever    时间: 2009-3-31 13:58

楼主息怒啊!

版规就是这样规定的

没办法啊
作者: zx984920    时间: 2009-3-31 14:18

哎,我看啊,提建议倒是可以。建议还没被采纳之前,还是先入乡随俗。
作者: alexzyp    时间: 2009-3-31 16:36

本人比较赞同25楼朋友说的,既然留言了就认真点,如果确实没什么说的就先不说。
我认为不是要看每个帖子都一定要发表意见的,有好的想法或对帖子有一些评论当然好,但如果乱发一通或不遵守版规当然要挨罚。
或许被罚过一次两次之后就记得不再犯错了,而且要知错就改不要执迷不悟,大家共同维护论坛的良好环境,这样论坛才能越办越好,才会更受网友的欢迎。
作者: wo.wei.2004    时间: 2009-3-31 16:40

新会员一开始反感是正常的,但习惯了就好了.
sis已经是个宽容的社区
作者: atcer    时间: 2009-3-31 16:55

楼主啊,如果你还想继续在坛子里玩,就不要做这些挑战论坛规则的事情了,规则不可能因为你而改变的。有这个打字的时候还不如去回复其他的帖子,回复得认真说不定还有金币奖励
作者: 男娼起义    时间: 2009-3-31 20:30

引用:
原帖由 q48425709 于 2009-3-30 23:30 发表
[quote]原帖由 lafiel 于 2009-3-30 22:49 发表
说真的,h论坛多了,那里给会员方便,那里便会人才济济。
h论坛的确是有点多,给人方便的却不一定就会人才济济,也不一定会发展壮大。越是好论坛,要求越严格,这里已经很宽松了,如果兄弟这里都混不下的话,其他大论坛也甭去了。
作者: q48425709    时间: 2009-4-1 20:29

好吧,某些人都以权欺人了。
我昨天发这个帖子,今天就因为得罪文学下载区的某些人,在文学下载区没发帖权限了
作者: dlutyjs    时间: 2009-4-1 20:54

呵呵,怎么说这个事呢,霸王条款吧。
确实是你点同意注册才进来的,所以规定必须要遵守。不能因为你说个顶字被扣了分就觉得这规定是不合情理的,想用这个理由去推翻它,这是不可能的。原因在于你的这个论据从法律角度来说是无效的,是不合规矩的,是没在规定范围内取得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取证,所以它是不能作为斑竹不负责任的证供。但规定是不是合理那是另外一回事,跟这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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