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瞬间5死4伤,南京惊现杀手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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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wylan
时间:
2009-7-1 09:14
标题:
瞬间5死4伤,南京惊现杀手司机
昨日晚8点多,南京岔路口地区发生惨烈车祸,肇事司机先将一名小伙子撞倒,之后未减速将两名瓜贩撞倒又将一女子撞飞。而后轿车仍然没有减速,将一名男子撞进了一辆商务车里,又将一名孕妇撞飞,孕妇腹部开裂,婴儿滑落到地上。此次事故连撞9人5人死亡,传言称肇事司机为一高尔夫俱乐部的副总,也有传言称其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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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渣开得是汽车还是坦克啊?5死4伤,把孕妇的肚子撞开,让婴儿直接破肠而出,这SB把自己当日本鬼子了,简直是兽行啊。肇事者系醉酒驾车,靠,这个混蛋不喝酒是不是就不会开车啊,这个杀手司机可以人道毁灭了。不要再放到社会了,否则会被死者家属和仁人志士给撕碎的!
作者:
山中一壶酒
时间:
2009-7-1 09:22
是真的吗?楼主最好上张图,有图有真相吗!
这个司机这么没人性!
[
本帖最后由 山中一壶酒 于 2009-7-1 09:42 编辑
]
作者:
憨佬
时间:
2009-7-1 09:41
没图没真相啊,还有像LZ这么好心的人,这种人是要非人道处决的,而不是用来人道毁灭的。
作者:
LGZ20092100
时间:
2009-7-1 10:24
我在新闻也看到了,这种人估计难逃死罪,酒后犯法应该不能减轻他的罪行的,
作者:
yingwei
时间:
2009-7-1 17:31
这种人要千刀万剐,完全不把人的生命当回事,草菅人命。
作者:
kingdow
时间:
2009-7-1 19:09
这是什么世道啊,大家以后上街还是多加小心吧,现在的杀手太烈害了,被撞死了多冤枉啊。
作者:
bao80211
时间:
2009-7-1 19:20
这个新闻我也看到了。说实在的现在警察狂抓醉酒驾车是很明智的,虽然有些人叫屈,但是从社会的公共安全来说,这是相当有必要的。还有我想是否应该对酒后驾车和汽车肇事的法律改变下,其实有时候醉酒驾车和谋杀没什么两样,一台疯狂的汽车在马路上更冲直撞比拿刀架你脖子上都让人害怕,如果不加大力度严惩这些不负责任的司机,我们以后在大街上走路还会有什么安全感!
作者:
mayday82511
时间:
2009-7-1 19:25
晚上刚看的东方卫视新闻,实在是很震惊,这样的司机让人无语了。
作者:
hyobunkon
时间:
2009-7-1 19:42
枪毙,没有商量的余地,不管他当时是不是喝醉了酒。
作者:
shqn
时间:
2009-7-1 19:46
绝对要处以死刑,不然何以平民愤?那条街离我这还是很近的!
作者:
weineng
时间:
2009-7-1 19:57
标题:
南京
前一段时间杭州恶性交通事故刚刚结速,紧跟着南京又发生类似悲剧。
作者:
yidie
时间:
2009-7-1 20:00
今天看了这新闻,觉得这人是人渣,畜生。
作者:
zhangyanzhi11
时间:
2009-7-1 20:07
好像肇事者是个小老板,还说最多就是赔钱啊,听了让人无比气愤啊,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惩肇事者啊,不然以后走在路上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啊,要杀一儆百啊
作者:
OOXX7976
时间:
2009-7-1 20:24
这个事是真的 去MOP看看就知道 这酒后驾驶的人就不应该活着
作者:
a30167360
时间:
2009-7-1 20:47
先是杭州 又是南京 没有一个地方不发生这种事的
少喝点酒 不要酒后驾驶 对人对己都好
发生这种事 对谁都没好处
作者:
zhangbina
时间:
2009-7-2 01:22
这种人明知道喝酒了还开车上路明显不把他人生命当回事也不把自己生命当回事,这种人抓住枪毙没有冤假错案。其实上次70码的那件事人家也是不把人命当回事可人家好歹没喝酒,关键时刻还是能踩一脚刹车的。像这种人还是公务员?别有不了了之。如果这样我对社会会越来越失望。社会上这种事情会越来越多。
作者:
eva_zero
时间:
2009-7-2 01:27
从70码到这个事,我只想说中国的法律就是给咱P民定的
中国法律就是高级妓女,有钱你就能玩.
作者:
xiaobaiwuyu
时间:
2009-7-2 03:12
前天晚上吧,我也在现场,好多人围观啊,封锁了很长一段路
作者:
2218152
时间:
2009-7-2 09:30
是个包工头而已。不是什么有背景的人。喝多了
作者:
北方的狼123
时间:
2009-7-2 10:50
当权利膨胀到一定级别,而对权力的分配又不能做到大致的公平,这种藐视人权,漠视生命的事件是还会再次发生的!!
作者:
gys0923
时间:
2009-7-2 23:57
这种事情越来越多 应该到加大力度严惩这些不负责任的司机的时候了
作者:
walter8888
时间:
2009-7-3 07:02
震惊啊,这是人吗?为死去的人鸣不平,这个人直接枪毙算了,不珍惜别人的生命,那自己的生命也给他剥夺了!
作者:
kidlee
时间:
2009-7-3 10:58
支持一下。对这样猖狂的人枪毙10次也不为过。这个消息我在报纸上也看过了。
作者:
DIDID
时间:
2009-7-3 11:11
不关他是谁必须闭了他,这个没有人性的东西真想让他看看死的是他的兄弟姐妹会怎么样.
作者:
drhitman
时间:
2009-7-3 11:22
那个孕妇都被撞扁了,这种司机就该当场枪毙,凌迟都不解恨
作者:
dz3288
时间:
2009-7-3 12:18
这下可以直接送往 南京大屠杀 纪念馆 供世人唾骂了
作者:
丐帮CEO
时间:
2009-7-3 13:38
有一种司机叫魔鬼,说实话现在国内的驾照考试制度漏洞太多了,司机水平很低
作者:
huanghe111
时间:
2009-7-3 13:51
看来以后警察更要严查酒后驾车的行为,这个事件教训太惨痛了,同时希望每一个开车的人要珍惜别人的生命,自己想死就往树上撞,为什么要连累别人呢?
作者:
独钓寒江
时间:
2009-7-3 23:33
酒后驾车简直就是蓄意谋杀 判决应从重从严
作者:
jiuwei
时间:
2009-7-4 21:32
简直就是天理难容 如果不枪毙 社会上肯定又会掀起一场泫然大波
作者:
shangaogao
时间:
2009-7-4 22:40
对这样的人,应该及时加强心理干预,同时我们的用工机构也应当负起自己的责任,对自己的职工多多关心 下,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作者:
newhuman
时间:
2009-7-5 03:13
这下那些熬熬叫着要喝完就在上路的司机们可以真正的“上路”乐
作者:
jj888
时间:
2009-7-5 21:31
现在如果有交警查扣喝酒开车的,我是很赞成的。
作者:
patin
时间:
2009-7-5 21:34
建议把这司机处已极刑,破坏了多少个家庭啊,他不死不足平民愤,
这种人如果法律不给他惩罚,相信那些被他破坏掉家庭的人也不会放过他
如果我是被他撞死人的家属,他必须得死,不管任何方法!
作者:
金色上海滩
时间:
2009-7-5 22:00
看到这消息的确使我很震惊,追根溯源还是我们的法律有问题,我们的执法机关对酒后驾驶都严格处理了吗?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敢于酒后驾驶?现在出事情了,对醉酒的要拘留了,难道交通法在这以前对醉酒的没规定是要拘留的吗?为什么要在出事情了要重严呢?还有就是你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现在有说从人性化角度,对驾驶员的处罚,处罚力度变小了,滞纳金也少了,这样对违法的驾驶员是人性化了,那他们开起车来就更加有持无恐了,那对那些其他的交通参与者呢,那他们在马路上的危险系数就增高了,我们要看到10 次事故有9次是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我们不能对交通违法着姑息,不能为了一小部分人的和谐,而与社会不和谐,
作者:
star-star
时间:
2009-7-5 22:40
报纸上说他是一个建筑商,开的是个别克车。绝对的酒后驾车。呵呵,估计他要被判个无期了,
也可能会死缓。
作者:
上杉达也
时间:
2009-8-29 18:36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啊,少喝一杯酒难道就那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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