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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 两男子身穿日军军服在抗战遗址留影 警方: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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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身穿日军军服在抗战遗址留影 警方:行政拘留15日

2月20日晚,网友@上帝之鹰_5zn 在微博发出一组照片,照片中,两名男青年身穿日军军装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留影,其中一张照片,两人摆出疑似庆祝动作。根据资料,照片的拍摄地点为南京紫金山邵家山碉堡,是南京保卫战主战场之一。

2月21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通过官方微信发文称,“岂能拿民族伤痕开玩笑!严厉谴责两青年着侵华日军军装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留影行径!”

今天(2月23日)下午,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南京玄武警方在线 发布通告称,两男子在紫金山抗战遗址拍摄二战日本军服照,南京警方分别于22日晚在四川达州、江苏句容将涉案违法行为人唐某、宗某抓获,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5日。

经查,唐某(男,25岁,四川达州人,达州市某公司职工)、宗某(男,22岁,南京市某公司职工)事前商议,约定2018年春节假期到南京选择战争遗址,身着网上购买的仿制二战期间日本军服和“装备”拍照。

2018年2月19日上午,两人来到南京紫金山邵家山(西山)的一处抗战碉堡遗址前,换上仿制二战期间不同款式的日本军服和“装备”,用三脚架固定相机拍摄照片,后上传至QQ群并被多人转发。

唐某、宗某为寻找刺激,明知邵家山(西山)这座碉堡是抗战遗址,仍身着仿制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合影,在互联网上传照片,严重亵渎民族感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通告中称,在警方的教育下,唐某、宗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反省、悔过。两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构成寻衅滋事被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日。

南京警方在通告中郑重提示,公民个人的行为切莫挑战国家与民族的尊严,在公共场所和公共网络空间的一切行为都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

2017年8月,同样是微博网友@上帝之鹰_5zn 发帖爆料,称4名青年身穿二战日军制服,在著名抗日遗址、爱国教育基地四行仓库拍照留念。

2017年8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依法对涉案的李某、高某、项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对胡某、刘某予以教育训诫。



点评:这种行为影响极其恶劣,2017年的时候已经被拘留教育过一次了,现在还不懂的悔过,反而再一次做出这种行为,思想行为完全配不上成年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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