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北京高校圈里流传着一个关于“开放式性关系”的瓜,起因是政法大学的一个女研究生发长文锤一个男生,大致意思是两个人最开始同意建立起“开放式性关系”,就是说双方坦诚相待,任一方都有在对方知情并许可的前提下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的自由,但是跟第三者的关系只能限于肉体,不能在精神上出轨。但是随着时间发展女生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最开始默许男生和其他女生做爱,在正式建立关系后,男生答应只要这个女生能够“满足”他的性欲就不约其他女生做爱,但不久女生放假不在北京,所以暑假期间男生在女方同意下约了十几个女生。女方这时候开始后悔了,不想继续这种开放式性关系,就和男生摊牌了,男生也答应收心,以后不去约女生了,不过秋季开学后大学封校,这个女生不在男生身边,男生又背着女生去约其他女生,被抓住了证据,于是女生发长文锤男生,文章在北京的几所大学里传开了,大家看法都不一样,有人觉得女生是当婊子立牌坊,既然一开始同意建立这种关系,就应该知道这种后果,也有人觉得开放式性关系是一种适应现代生活的一种关系,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就可以健康地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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