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9-14 22:40   全显示 1楼
认同上楼所讲;楼主兄弟如以后再发现同类事情,除了上述指出的办法外,又可在所属版块中专用举报帖中作举报,或就用论坛短消息通知管理员,希望楼主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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