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52013142599 发表于 2009-8-9 08:50 只看TA 11楼 |
---|
好恐怖啊,还把那妞给杀了,太过分了点,我觉得大不了把她子宫里的东西清理干净,要告也没证据吧,犯不着杀人嘛 |
0 |
|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17 19:51 只看TA 13楼 |
---|
后面竟然变成了凶杀案?这也太出人意料了。 而且前面写的也有很多漏洞,如果一个女人不让你强奸的话,你不打晕他很难实施成功,哪有说吓唬一下就服服帖帖的,还允许你采用多种姿势实施强奸。 文章可以写的更精彩,希望看到楼主的精心作品,感谢分享。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