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夫妇求“直接接触”式捐精,你怎么看? 【1P】
近日,在读博士生张然(化名)在学校食堂门口看到了一张求“爱心捐精”的宣传单。“不孕夫妇寻求厦大男生捐精……酬金3000—8000元,有意者联系QQ……”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前两天,张然通过QQ联系上了这对“不孕夫妇”。经过深入交谈后,他“动心”了。张然说:“如果是通过正规渠道,我会愿意捐献,觉得她真的挺可怜的。” 但令张然没有想到的是,在捐精方式的选择上,“盼子”竟然主动要求采取“直接接触”的方式。“您先生能接受吗?”“可以,他不参与,男人还是怕自尊心受伤,这个方式效果是最好的。”“盼子”夫妻的这个选择,让张然有点吃惊。(东南网12月15日)
其实所谓的“直接接触”式捐精,也就是过去媒体常报导的“自助捐精”,民间早已有之,这与平时我们在思维上认同的通过医院等正规渠道来达到使不孕夫妇接受捐精并受孕的情况似乎大相径庭,且不说这种方式与法律是否相抵触,至少在伦理道德上,似乎难以认同。
毫无疑问,不孕夫妇的遭遇是值得社会同情的,我们也能够体会到他们希望体验为人父母的强烈愿望之心情;这或许也是目前社会上有越来越多的捐精服务,而事实上正是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可观的市场存在,所谓的捐精之“捐”字,已经名存实亡,更多的是成了一门赚钱的生意;而从中获利的不仅仅只是那些做手术的医院,更是某些中介机构。而显而易见的是目前我国对所谓的捐精活动,在法律上不仅存在漏洞与空白,在既有的法律框架内,也处于监管薄弱甚至失控的状态;以至于各种以营利为目的黑中介大行其道,目光也瞄准了在校大学生群体,以满足不孕夫妇在基因选择上的意愿。当然丰厚的回报,也让大学生群体抨然心动。在这个追逐利益的过程中,所谓的“自助捐精”也就理所当然的应运而生。
上述所谓的“直接接触”式捐精行为,显然有悖于社会道德和伦理,甚至与法律相抵触,何况这其中还有丰厚的金钱交易在内,似乎成了变相的情色活动了,虽然我们可以理解那对夫妇的急切心情,但为了达到怀孕的目的,作为一个社会人,一对婚姻法框架内的夫妇,可以放弃男人的自尊,放弃女人的自爱,寻求一种法律之外的受孕方式,显然让人觉得似有不妥。
但我们或许也可以站在这对不孕夫妇的角度来尽可能的理解一下,为什么他们会有如此越乎逻辑的行为呢?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其中存在的法律和伦理界线吗?但中国目前的现实似乎给出了答案。有调查就发现,当前中国各地正规精子库精子供不应求,加之接受捐精程序繁琐、耗时较长、费用不菲,很多不孕不育的夫妻将目光转向“捐精黑市”。黑市的存在,又开始让那些无可奈何的不孕夫妇将眼光投向了网络上兴起的所谓“自助捐精”方式。有报导就指出,网络上出现大量“自助捐精”群,捐精者自称可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使求精者受孕。然而众多捐精者的另一个见面语是,捐精免费。行内人士称,捐精者更多是想“免费找刺激”,当然也有获得所谓的营养费收入的,于是这种显然存在法律风险以及道德伦理问题的方式,也成了社会所关注和诟病的一角。
有人说,精子库不是百货商店,掏钱马上就能买,但很多不孕夫妇就是急不可耐,选择那些看似快捷、其实充斥风险的方式。不可否认,“自助捐精”,存在着卫生、伦理、法律等方面的风险。此举显然违反国家规定,社会舆论及很多专家学者都认为,“自助捐精”须坚决取缔。但话是这么说,既然有着这么一个买卖双方都趋之若鹜的市场环境,加之对于自助捐精的监管,目前事实上处于缺失状态。既然法律监管存在空白或失控,加上正规的渠道手续繁杂,效率低下,自助捐精也就能够游离于法律与伦理之外,成为了一道独特的“风景”。这或许需要更多政府行政职能的介入,对这个混乱的市场进行规范和监管,才能使捐受双方受到法律保护,并充分规避可能带来的风险及责任。
在一些捐精网站上,有网友声称“无偿捐精,助孕为乐” ,其实很搞笑;某自助捐精群的群主“sofiya”说,“大部分自助捐精者,说白了都是想免费寻求刺激,有的还能挣一笔,纯粹抱着奉献态度的人,极少。”。这就成了一个问题,事实上任何形式的买卖精子、胚胎行为均系违法,严重情形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何况有些人动机很有问题,这等于是免费上床。一些没有伦理道德的人,可以说都是丧失了良心,应该坚决予以取缔,问题是这种事情,似乎仍处于监管失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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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论:“直接接触”我觉得还是不能被社会所接受的,而且涉及金钱等交易,虽然他们的遭遇值得大家同情,但做法不合法律法规,现在不是有
精子库吗,我记得在西安我觉得大可以联系国内正规的精子库来进行人工受精,这样另辟捷径确实有一定的风险,捐精者是否有疾病也是问题所在,
不要为了一时的着急而给下一代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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