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L850054224 于 2022-4-30 17:24 发表 
夫妻之间一方出轨能算过错方吗?在分财产的时候不分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所有出轨是过错,但是不可能不分财产,除非双方协商,协商的话分多少都可以,起诉损害赔偿部分是属于自由裁量权范畴的,一般控制在15%以内,也就是最多多分15%,当然各地情况和各个法官认识不同所以这个具体看审理案件的人。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了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所以离婚要先搜集证据,口说无凭,就你所说的出轨,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出轨,或者对方当庭承认,法官不会认可你说的出轨这一事实的。
[
本帖最后由 qq987123456 于 2022-5-1 09:19(GMT+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