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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o12 2009-2-1 15:49

今天真是长见识了,没想到有这么多的东西要学!

unnamed 2009-2-1 17:57

对于我这种年少无知的LY确实很有用处,十分感谢,祝LZ新年快乐

liuyu567890 2009-2-2 04:57

实在感谢老大了,读了这篇文章我真是大有收获了,以后出去玩真的要很注意了,尤其在北京!

wentyboy 2009-2-3 01:43

我也想说几句
第一,要记住在法律中,违法和犯罪是不一样的,PC顶多是违法行为,而真正有效率的就是那个治安管理处罚法,顶多拘留十五天,而那个所谓的收教是公安局自己搞得,依据就是那个早该废除了的9x年出台的什么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管理办法,那个是不合理或者根本可以说不合法的东西,可以参考一下前些日子网上热炒的韩寒的那个博客.
第二,万一真的被抓了个当场现行,也一定要咬住不能说有什么金钱交易,因为虽说婚姻外性关系不合法,但他没有依据定你的罪,连拘留的理由都没有.公布出去,让你的家人,妻子知道也没什么大不了,想想和被关6个月,工作失去那个严重就知道了.记住最后能包容你的还是你的家人,哪怕是你的妻子,只要爱着你,也是会理解你,而万一真的被定成PC,不但你家人知道,朋友知道,所有的一切都没了.

活动李 2009-2-3 03:55

楼主写的很详细了,教我不少东西,感谢楼主。

akamemori 2009-2-3 09:46

经典的论述,非常有建设性。
值得收藏!
谢谢!

chanser 2009-2-3 14:04

非常感谢楼主的经验之谈。看来最好的方法就是别去找XJ,多寻觅良家了。

wabxn514 2009-2-8 17:54

太厉害了,以前我一个哥们学法律学了n年还没毕业,我还糗他,看来不成了。我要好好和他打好关系了,以后保不齐他能救我呢这样

mercury07 2009-2-8 18:39

写的很详细,不过有些好像也不是很实用
还是大家多花点钱,去些大场子比较好,毕竟安全有保证。

newwinker003 2009-2-9 15:34

好啊,上升到理论高度了 呵呵 仔细拜读了收获不少!

shawnbruce 2009-2-9 15:48

感谢楼主,作为新狼,我确实有几次不太爽的经历。
看了楼主大大的文章,受益良多

stevenxm 2009-2-9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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盔甲 2009-2-1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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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lianing 2009-2-11 16:15

感谢楼主的文章,受益匪浅,再次感谢!望楼主继续努力给予新的文章

morokkorom 2009-2-11 17:16

看起来好复杂啊,那种情形下不可能做到滴水不露啊.

wwwwwccccc 2009-2-11 21:51

读过此文,确确实实受益匪浅,人在河边,总会有湿鞋的可能的,我觉得此文应该是我们每一个LY精心学习的教材,以防后患。必要时,不一定会死里逃生,但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可行的行为方法。谢谢。

okxiaoyong 2009-2-12 17:09

楼主真是厉害,写的好详细啊,非常的专业而且文笔也好,支持楼主了。

小目标 2009-2-19 16:41

表示敬意,这里面的学问还真大,受益匪浅,不看此帖还真就容易出现纰漏,在此表示感谢!

hormfly 2009-2-19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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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138 2009-2-20 00:35

文章虽长,字字珠玑,都是经验之谈啊,尤其非常有用的法律条文,不过有个疑问,要是被查到了jc会跟你讲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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