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艳遇编年史】【全】作者:何田田

waqqwqk 2008-1-24 22:12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七节 苦旅

  第三日的行程,仍然是在黑暗里,在一个更大的盐湖边上进行的。

  仍然没有生物的影子,仍然是孤单地行走在天地之间。

  走呀走啊,偶尔,我们会说两句话,但如果不同意对方的意见的时候,大家习惯性的保持沉默。

  如果自己说了什么,而没有回音,那么,一般说,就是不被别人认同。

  第三日一无所获。只是又向南方走了几十公里。

  第四日早晨,太阳快要升起的时候,照例停了下来。

  放下身上的重担,我再一次准备最简易的宿营地。

  这时候,海伦招呼我,示意我先停一下。

  海伦说:“虽然全是荒漠,但,也许有其他的生物。但我们总是这样在黑夜里行走,也不是个好办法,说不定,我们在白天里活动,见到其他生物的机会要更大一点…气温,只要我们错开中午的高温时间,其他时间,应该能忍受得了。”

  我说:“主要是淡水的问题。在白天里活动,会消耗更多的淡水!

  而我能提供的淡水,并非无穷无竭的。一天,最多只有十五瓶,每人每天三瓶!从目前的情况看,我自己少喝一点,勉强够我们用。但如果是白天行动,在太阳下,温度高了,自然会出汗。出汗了,自然会需要更多的淡水…你们明白吗?”

  这时候四个丫头才知道原来我提借淡水的量,原来有个限额。

  海伦想了想,说:“既然是这样,我们…今天上午,大家仍然休息一下,等到傍晚的时候,气温不那么高地时候,我们再行动吧!等到半夜,我们停下休息。明天早上,再行动半天,看看会不会有其他收获。也许,这样能遇到夜伏昼出的生物——我们老是吃自己背来的可怜的一点米,也不是个办法!要设法抓点别的动物来吃,改善一下伙食……”

  听海伦说到要抓其他生物来改善伙食,其他丫头的眼睛里顿时有了一点神来……

  我也不反对海伦的提议。我也恰好觉得老是这么半夜行动也不是个事情:我们有灯,不见得这个世界上别的生物也习惯于挑灯出来觅食的!

  等到了傍晚地时候,大家再次出发向前走。但从傍晚一直走到了天黑走了三个多小时,仍然没有什么生物出现的迹象。

  等到了半夜的时候,没有象往常一样接着走,而是大家按新的计划休息了一下。

  算了一下,我们这四天下来,至少也走了近一百二十公里。

  但仍然完全是走在一片不毛之地。看来,这个世界的形势,不容我们乐观。

  宿营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说话,大家都沉默下来。

  本来打算说两句话鼓舞一下士气,但想到她们既然在被猝然传送到这个世界这样一个沉重的事实都能接受,那么,眼前的这点小困境,她们又怎么会想不通?所以,我也选择沉默。

  第五日。太阳仍然灿烂,天空没有一丝云彩。

  我仍然挑着我们这一行人所有的行李,跟在她们身后,向着遥不可及的目标前进。

  让人失望地是,这一日,一路走来,仍然是遍地的盐渍。

  但也有让人欣喜的地方:终于,在第五天的上午十点多的时候,在地面上看到了几颗怪模怪样的草儿,长在盐渍地里。

  最先看到那颗草的人是玛利亚:“草!我们有救了!”她一声高呼,而且,竟然不再带着以前那种非常盅惑人心的声调——这大概才是她地声音本色!我一直在猜,她用来传教或者来影响人的声音,是经过后天的训练才得来的,现在,经过她这一声惊呼,得到了证实。

  几个丫头一一用手指,在那几棵不知名的草叶上抚弄了一番。

  “要挖出根来尝尝鲜吗?”我提议,觉得舌根已经隐隐有点发涩,似乎已经尝到了草根的味道。这写天,一直在喝自己用巫术生的全无滋味地纯净水,嘴里淡得一塌糊涂。

  “……”几个丫头相视一番,都默默站了起来,但也没有反对我的提议,但却显然都不打算动手。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草根挖出来看看,一方面,是为了“科学考察”,另外一方面,却是为了以后更好地活下去。

  如果,这草根儿,象萝卜一样美味,那说不准,我们以后仅靠它就能活下去。

  在没有挖这草根之前,我就用意识探究过它的根系。

  等到把它边上的盐渍挖开,连我都惊讶于它的根系之发达。

  上面的草叶,只有几根手指那样长,而且长的纤细,还有一写碎刺分布在草叶边上。

  但下面的根系,要是没有见过长在它上面的草叶,你简直会怀疑这是一株小树的根系!

  向下挖了二米多深,竟然,根系没有半点变小的迹象,仍然交错纵横,无数的细根,在向各个方向发散出去。

  “估计,这根能向下扎十几米……从外表看,应该是没有毒的。”戴安娜说。她学的是农学,估计的确实很准确,和我用意识之波探究后得到的结果差不多。至于有没有毒,我感觉也应该是没有毒的——有毒的植物所发射出来的生物波与有无毒植物发出的生物波是不一样的,频率上有点细微的差别…只可意会!

  我小心地分开其中的几根旁根,拧下来,用水洗干净,分给她们几个味道象是盐过过的老菜梗的味道似的。并不好吃,而且,大家尝过之后,都立刻喝了几口淡水。

  “指望它是不行了!”我一边说,一边把刚才挖过的土,重新给那颗草填了回去。这样的一个生命体,竟然存活在这么恶劣的环境里,而且。连根都是咸苦的……值得尊敬!所以。我为它把土重新填回。

  玛利亚还特意为它祝福了一下……

  “走吧!我们离自己的目标又近了一步!”我对她们说。

  见到了草,大家的心情开朗起来,再向前走时,连一直沉默的艾丽斯,也开始高高兴兴地和我们说话打趣。

  等到中午宿营地时候,已经走到了另外一座山地山脚下。

  这时候,脚下的那种无名小草,已经屡见不鲜了。但仍然只有这样的一种草。

  我们都希望翻过这座山,能见到一个草原,哪怕,只是见到了荒漠草甸也是让人满意的。

  所以,大家叽叽喳喳,说了一个多小时的话,热烈的讨论一番后才开始睡觉。

  照例是我值第一班岗。

  我习惯性地把所有的家当盘点一番,想像着让它们发挥最大的用途……

  最后在擦枪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把一枝手枪,擦过之后。放进自己的怀里。既然,各位已经见到了草,那么,按我们现在的行军速度,明天,也许会遇到什么食草的生物,比如说牛,或者马呀,羊什么的。

  有这些食草动物,那么,就会有食肉动物,比如说狼之类的。

  要是遇上狼群,忽然发一枪,枪声会把它们吓跑的,我想……但我并没有打算给那四个现在睡着的丫头们每人都发枝枪——那样太浪费了。以她们以前的后勤条件,她们的训练中,大概不会有节约子弹地习惯,估计一弹匣子弹,遇到危险时,不要一分钟时间,子弹就会被她们放光掉了…

  第五日的下午,离天黑还有两个小时的时候,我们出发,走了大半夜,终于在第六日的凌晨,翻过了那座山,如期看到了在月色下的荒漠。看到了远方的群山之间有一个谷地,似乎,在那个山谷里,我们看到了渴望已久的地平线,我们似乎快要走出大山地包围了!

  宿营后,大家兴奋的都要睡不着觉了,最后,还是玛利亚给大家念了几段祈祷文,这才渐渐平息了各人心里地波澜,让大家睡了过去……

  (枪没有用到,我的估计有点过于乐观了!于是我又把它放回到背包里去了……)

  第六日,天气仍然晴好,太阳光线强烈。

  我们很快下了山,开始向着让人兴奋的目标走了过去。

  地上的草,渐渐品种多了起来,多到我们对它们渐渐不屑一顾。

  我们希望着能见到一种小动物,那怕是一只老鼠也行……

  我想着动物,嘴里甚至开始流口水了。

  但直到宿营,也没有见到什么动物,倒是见到了几只昆虫,但连我也无法判断它们是否有毒,所以,并没有吃它们。

  等到她们睡着后,我心里有些乱。

  玛利亚说的上帝六天创建世界,我们六天走出荒漠……现在看,也基本上是应验了!

  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就能找到其他人。

  那时候,这些丫头们,还会愿意和我在一起吗?真可惜,我没有在这六天里找机会软硬兼施,把她们都……这样一想,心里觉得挺遗憾的。

  但乘人之危的事情,我是决心不去做的了!

  如果有缘,她们还是会……如果没有缘,就算强暴了她们,又能怎么样?只在她们心里留下怨恨而已。

  她们不过四人!

  若论今后,不过是妻子,情人,朋友,路人或者是仇敌而已。

  事实上不管哪种可能,我都没有不接受现实的理由。

  而结果怎么样,并不是绝对的,这要看事情怎么发展,我自己怎么处理发生在我与她们之间的所有的事情。

  有所取亦有所弃。

  统统得到,成妻为妾,也不一定便是最好的结局。

  想通了这些,心里坦然。

  但最后仍然是要喟然长叹一声——酸不拉唧地享受一下正常人的那种情欲的乐趣。

  看来,以后,只能尽力击做一个光明正大的太阳神、光明之神、众神之神的使者了。

  但是,玛利亚却不是神!

  第六日,我期许的其他人类,却没有出现。

  我们仍然走在无垠的荒漠中。

  但地上的昆虫日渐多了起来。

  后来。我们行军地过程中,便不时踢开地上地一块石头,捉一只蝎子或者是其他的爬虫,或者,在草丛里,捉几只蚱蜢类的昆虫换一换口味——实践证明它们大多是无毒的,而且就算有毒,也只是某一部份有毒,只要食用方法得当也是可以食用的。

  真是望山跑死马!

  这样无望的行军,一直持续到了十八日。

  除了我还应付得来,那四个丫头的身体已经是虚弱到了极点。

  每天,我们能行走的路程,也一天比一天短了。

  而且,我们身上背的那一百多斤大米,半生半熟的,也快要被我们吃得差不多了,食盐也所乘无几……

  这减轻了我肉体上的负担,但却在我的心里压上了一副担子。

  我们越是向南走,越是在接近自己理想里的世界,但也日渐明白,这个我们理想里的世界,仍然离我们很远。

  但等到了第十八日,我们才看到了树!尝到了树叶的味道,一点也不好吃……

  第十九日,大山似乎仍然无穷无尽。我们傍晚时分宿营在一片树林里,但这里的每一颗树,我们都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我们在这里休整一下吧!不能再向前走了。大家都要崩溃了…”海伦提议道。

  我眼睛扫了其他人一眼,她们都眼巴巴地看着我,明显也是不想再向前走了。

  “好吧!我们在这里休整一星期时间!”我说……

  她们几个顿时横七竖八地睡在地上不想起来了。

  我暗暗笑了一下。至少,她们对我是越来越依赖了,已经习惯我为她们做太多的事情了。

  但这样的依赖,可是我付出了太多的汗水得来的!而非巧言令色!

  我像变戏法一样把那杆大枪拆了,然后,将其中的一截安上了斧头,顿时,成了一把相当好用的砍斧。

  我先选了个地形高爽地营地,然后,用斧头将营地范围内的所有树都砍光,清理出理想地宿营地。

  这个树林,靠在荒漠的边缘,所以,所有的树,都不高大,砍起来,并没有费我多少的力气。

  但把这些树去皮,然后,把它们集在一起,做成一个小木屋——没有钉子,完全靠手工去操作,这可是费了我不少的脑筋!…

  而且,在这个小木屋里,我还用树干搭起床架,再用树枝织成床席,做了两张床,放在屋内两边。

  睡床总比睡在地上要舒服!而且,四人休息,一人值班的话,那么意味着,总有一个美女与我同床……

  她们进来时,我已经在木屋中央升起了一堆火,虽然温度挺高的但有火可以去潮气,而且,烟气会驱除这屋内的有毒有害的病菌…

  她们进来后,压根没有对我的能干奇怪——她似乎习以为常了!她们都是争先恐后地抱着睡袋扑到了床上……

  这时候,我正用三根木棍做了个支架,吊起一只小的行军锅,为她们煮米饭。

  这一餐吃的比较“正式”。

  不仅米饭煮的比较香,而且,我还特意做了几个菜:二十几只盐水浸渍后又烤的乌黄的蝎子,还有蚱蜢,另外是十几只不知名的蠕虫,也在锅里烤得脆脆的……最后,是每人一碗鲜嫩的树叶做的汤,汤里还飘浮着不少蚂蚁——这也是我特意捉来放在汤里的,有点恶心要是不习惯地话,但这么多天没有吃肉,补充营养是必要的。

  另外,这也是我们到这个世界上来,第一次坐下来,坐在桌子上吃饭!桌子是一个树墩上,放着一块细树枝纺织成枝条板。而座位,是石头上放着一块象切菜板大小的圆木段…

  玛利亚先祈祷了一下。 (她似乎没有习惯感谢我……)

  然后,她们安静地坐着,默默地吃饭。

  吃完饭后。谁也不说话。也没有走开,只是静静地坐在我们的餐桌边。

  “这…算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家了!临时住一下,大家好好休息一下,过几天,我们接着往南走!相信,我们能找到更适合我们生活的地方!”我简单的说了两句——觉得自己不说两句似乎过不去……

  她们仍然沉默不语。

  过了很久,玛利亚先是点了点头,说了声“是呀”,便去睡觉了。

  然后,她们相继默默起身。然后,一个接一个上了我为她们做的床,然后,过了不久,竟然都睡着了……似乎,她们都麻木了,对这个世界,对这些苦难……

  我坐在火堆边上。火烤得自己的脸有点痒痒地。

  枯坐了许久,一直等到半夜时分,我这才到屋外去。

  这片树木并不算大,一眼望得穿,也只有两百颗大大小小的树,只有一二百平方米大小。

  这样的树林,不大可能藏着什么凶猛动物!所以,我放心的四处走了走。

  回来的时候,带回来四只倒霉的老鼠和一只剌猬。

  剥了它们的皮,去掉内脏,用地上的灰烬包裹了一下,送到了火堆边的余火里焖着。

  过了片刻,诱人的香味一阵比一阵儿浓烈……

  不一会儿,便有三个馋猫起来,开始去拨弄火堆里的美味。

  但艾丽斯却仍然在酣睡。本来以为她是十佛教徒,对肉食不那么在意,但过了一会儿,我手里拿着一只熟透的老鼠去推一推她时,才发觉她全身都烫得厉害。

  大家围过来一看,不由得都挺担心她的。

  这一路走来,艾丽斯的身体一直不太好。以前也发过两次烧,但都吃药顶了过去。她们的体力都透支的厉害,特别是听说宿营休息一段时间,一下子放松下来,确实容易生病!

  玛利亚说艾丽斯是生病了,可能是肺炎。

  我估计的情况和玛利亚的诊断差不多。

  我们带来地药品,本来就是临时从急救包里收集来的,大部份药品是针对外伤的急救药。但现在,真正派得上用场的退烧药和内服消炎药,已经让她们在十几天里慢慢的消耗光了……

  玛利亚用体温计给艾丽斯量了量,说有四十一度,说要先给艾丽斯退烧——不然高烧会把艾丽斯的脑细胞毁了!

  说着,便把艾丽斯的衣服脱地只剩下两件贴身的内衣。

  然后,她开始用水轻轻地擦拭艾丽斯的身体。

  (但不一会儿,让人尴尬的事情发生了:玛利亚手里的湿毛巾,擦下来了越来越多的灰卷儿——但想一想,估计我们自己身上的尘垢,也不会比艾丽斯少多少,于是,各人都觉得自己的身上开始发痒……)

  玛利亚不停地给艾丽斯降温,但一直效果不明显。

  而且,似乎艾丽斯介于昏迷与没有昏迷之间的状态,偶尔叫她一声,她也能答应,但有时候叫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只有她的额头和身上的肌肤,摸起来烫手。

  她们先是轮流把艾丽斯抱在怀里,不停地换毛巾给她降温,不一会儿,艾丽斯身上的两件内衣便也湿淋淋的,在玛利亚拥抱她的时候,玛利亚看了我一眼,犹豫了一下,还是顺手把艾丽斯身上的最后两件衣服也脱了下来……

  我开始的时候,还把眼光转过去,但……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而且,她们这样忙了半天,却没有什么效果后,还是不得不按老规矩办事。

  最终!还是把艾丽斯,一个赤裸裸的女人,交到我的怀里,“何,还是由你来照顾她吧!”玛利亚说。

  然后,如似乎又有点不甘心似的,说:“何,你不能偷吃!”

  我微微一笑,但没有出声——心里却说:要是不能偷吃,我这么辛苦做甚?

  似于把艾丽斯交到我怀里,就没有她们的事情似的,她们很快就疲惫不堪的爬上床睡觉去了……

  我低头看了看怀里的这丫头,虽然一次次的净身,已经洗去了她身上的尘垢,但头发仍然不那么干净。

  虽然我不是完美主义者,但这样一头湿淋淋的头发,粘乎乎地靠在我的肩膀上也不是个好事情。

  晚上,而且在树林里湿气挺重,我很快就聚集了几瓶水,然后仔仔细细的替艾丽斯洗了洗她的头发。

  不这样做不知道!

  真正把自己的手指,轻轻插在艾丽斯的头发里,指腹贴着艾丽斯的头皮,宛若情人一般轻轻为她浣洗头发的时候,心里不由得一荡。

  那样的感觉,就如同在与自己心爱的女人在欢好时,情难自抑地把自己的手指插在她的发丝之中,手指感觉都会情人头皮的温柔与激烈一般……

  这些天,因为一直觉得似乎海伦的可能性大一点,所以,眼睛一直盯在海伦的身上。而海伦,也不能说无所动,但却也没有什么实质的进展,顶多是看我的眼神儿有那么一点点温存……, 我没有想到,更没有注意到,其实,艾丽斯才是这四个丫头里尤物中的尤物!

  不仅身材是超级的棒,而且,身上,还有着一点微微的香气——我一直奇怪,本来还以为是她们身上残留的化妆品的味道,这时候,把她抱在怀里,衣衫尽去,这才知道,原来,是这丫头天生香凝!

  而且,这香味,竟然是那种大的寺院里烧的那种有点空灵味道的说不出来的香味!我还怀疑这几天我们宿营的时候,从草甸到草地,再到这样的小树林,一直没有昆虫来骚扰,也许,就是这样的香味让那些讨厌的昆虫退避三舍的!

  手指在为她洗净了头发上的尘垢之后,我轻轻的将她搂在怀里,她水淋淋的,而且,仍然烫烫的,就象是煮熟了之后刚刚从锅里捞出来一般。

  感受着艾丽斯身体的火热,和她身体凹凸有致的贴在自己的身体上,这也让我禁不住鼻息变烫……

  再看了看另外几个丫头,都睡的非常的香,对我没有丝毫的戒心了——估计她们现在就是有防备之心,也没有那个精力了!要是她们会休眠的话,估计,她们昔定非常乐意休眠一段时间,等我把那个应该出现的世界找出来,再把她们带过去……

  我的手微微发抖,身体慢慢的有了强烈的反应。

  而怀里的艾丽斯,却如同火上浇油一般,不时的扭动一下身体,似乎在撩拔我的情欲一般……

  又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这样,我紧紧的抱着她过了一个多时辰之后,手,不由得轻轻的伸向了她的胸前……

waqqwqk 2008-1-24 22:13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八节 师出有名

  手指,宛若是一张网,轻轻的捕捉住艾丽斯那曼妙的乳房。

  真是奇迹!

  艾丽斯在平日里,一直看起来很平常。甚至有些太普通了!

  但她发烧了之后,却突然不再象取前那样宛若那些佛像造型般的宝相庄严,胸脯玲珑,身姿平稳。

  突然之间,她象变了个人一般!她的肌胀变得更光滑细嫩,而且显现一种诱人的玫红,特别是她的胸部,没有由来的突然膨胀了几倍,但又偏偏让人觉得那样的丰姿,才是恰好!这让人的眼光一旦停留,便很难短时间移开甚至,甚至她的腰也纤细了许多,一下子显示出了傲人的身姿……

  更奇怪的是,当我的手拈覆盖在她的乳房之上时,轻轻一握,只觉得丰挺异常,而且,有一种奇异的波动感,象是一只振翅欲飞的鸟鼓动翅膀一般,竟然让自己的心跳好象在追随着她的乳房所激发的波动一齐向着天空越飞越高……

  我极力抑止自己心里的冲动,希望能慢慢的享受着这样的尤物。但过不了几分钟,便无法控制自己的手,不由得向下要探寻艾丽斯更多的秘密。

  当我的手刚刚在她的小腹上倘徉…下一秒,便象着了魔一般的,如同自己突然变成了一个懵懂的男孩一样,追不及待的要向她双腿之间进伐。

  手刚刚感受到她里滚烫的柔腻,艾丽斯便象触了电一般,婴咛一声,双手缠住了我的脖子。

  但下一秒,她的手,又象在捉弄我一般的快速松开。

  她的眼睛突然睁开,似乎有刹那之间的迷惘。

  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的眼睛飞快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捂着她的小嘴,开始剧烈的咳嗽起来。

  我一惊,手缩回,老实地轻轻挽着她那柔若无骨地蛮腰。

  这时候,另外三个女人都被惊醒过来,她们打着哈气过来问怎么样了?

  我怜爱地看着艾丽斯,摇了摇头。

  她们有的替艾丽斯擦汗,有的走出帐蓬“方便”去了,有的在一旁无声的看着。

  艾丽斯这一阵咳嗽,却把我惊醒了。

  手上仍然残留着她嫩嫩的肉体上那种腻腻的感觉,这样的感觉,我在许多女孩的身体上,也都亲切的感受过…每一次,我都曾经暗自发誓,以后会对她们好,每次我都曾经暗自发誓,自己以后会报答她们的亲切与信任……

  但现在,我却在另外一个时空,一切诺言都成了谎言!

  想了想她们都是那样无望的,委屈的…躺在自己的怀里,无名无份的长时间守候着自己…

  我的心里,直觉着无尽的悔恨,同时也在暗暗地涌动着酸楚的泪水。

  生命苦短,命运无常!

  也许,现实的东西,马上能兑现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才是自己真正能够把握的东西。而不是未来或者永远!

  而现在,我,不能再像以往一样,做一个小偷!

  不能再用永恒的虚义,来欺骗自己和别人,也不能再让自己的女人无名无份的和自己在一起!

  妻子,情人,还是逢场作戏?这要说清楚!

  也许不再那样的浪漫有趣,但却是恩义分明!

  抬起头来,看了看海伦,看了看戴安娜,又看了看玛利亚,然后,低下头,看了看怀里这个赤裸的女人,她正有气无力地看着我,眼睛里地神采,若有若无。

  我小声说:“明天…”

  她们都看着我。

  “明天…… 要是艾丽斯不反对的话,我想娶她为妻,一直照顾她!”我小声的说。

  但她们都惊讶的看着我。

  “我们总要现实的面对这个世界!逃避现实、逃避自己的责任,那也不是个长久之计……艾丽斯,我们有一样的肤色,一样的黑眼睛,如果我们有孩子,孩子会和我们一样!艾丽斯,嫁给我好吗?”我轻声低语,问她。

  艾丽斯的眼睛里出现了逑惘的烟云,然后,她似乎想说什么,但却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我抱着抽坐起来,手,轻轻在她的后背敲了一敲,让她终于有力气吐了一口带着血丝的浓痰。

  艾丽斯长长的出了一气,眼睛却没有离开地上,她吐的那一大口带着血丝的浓痰。

  过了一会儿,她幽幽问我:“我是不是要死了?你是在可怜我吗?”

  “缘份天定!因果报应!不是吗?”我反问她:“你不会死,我也不是可怜你,只是想和你成一个家,一起生活……

  艾丽斯张了张嘴,似乎要说什么话,但却仍然被她自己的一件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打断了。

  我一刹那之间,觉得自己在接受命运的裁决。

  自己第一次这样果断的,主动的,认真的,向一个女人求婚,却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而且,她迟迟没有回答。

  很紧张,甚至感觉到自己的心跳也激烈而且紊乱起来。

  但我想我是对的!我终于这样去做,勇敢而且负责任的去做,这是自己向着自己的生命,跨出了一大步,纵被拒绝……

  也许,另外几个女人也紧张。她们都眼巴巴的看着艾丽斯,在等着她的回答。

  “ ……艾丽斯终于平息了一下自己的气喘,然后,伸出一只手,在我的脸上轻轻地抚摸了一下。然后,似乎笑了一笑,似乎又是自言自语一般的说:“你,可是个坏蛋!”

  我一怔,心不由得一沉,笑了一下,但自己也觉得勉强。

  “但你的心跳又好象很真诚……”接着,艾丽斯喘了几口气。说:“答应你了!你以后可要对我好一些!”

  我笑了。这一次才笑得发自内心,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然后,郑重地亲了几口,说:“我发誓!”

  艾丽斯似于想说什么,但仍然是一阵剧烈的咳嗽让她说不出话来。

  我眼睛一扫,却见其他女人表情各异。

  “玛利亚修女,你不祝福我们吗?”我问。

  “不是说你们明天才结婚吗?仁慈的天父,会饶恕你们犯下的罪,而赐你们祝福!”玛利亚说完了,又似乎困极一般,打了个哈气,说:“困了!有事情明天再说吧。”

  然后,几个女人不约而同的抛弃了我和艾丽斯,回去睡觉去了。

  我静静地搂着艾丽斯,心里的欲望却奇迹一般的减少了。

  似乎她不再是自己偷情的对象了,也就不急于对她进行征讨…

  “相信我吗?”我问。

  怀里地艾丽斯嗯了一声,然后小声说:“不相信你就不会答应你了……”

  我心里又是高兴,又有一丝疑惑——似乎,她不嫁给我,也没有别他人可与我竞争——至少目前是这样。我似乎暂不敢肯定她是真的爱我或者真的心甘情愿。

  “我想为你针灸…你知道,中医的理论不象西医那样的明确,有些理论,是有些人无法理解和认同的。有时候。针灸是很有效果的,但这要看什么人来操作。你对我有信心吗?”我问艾丽斯。

  艾丽斯在我的怀里换了一个姿势。说:“有的,你这一路上一直表现的不错,神话一样,虽然有时候有点坏…”

  “有吗?’”我问她,虽然想表现得一本正经,但自己又象是去证明她的话一般,把嘴伸到了她的胸前吮吸了一番。

  “要命……人家病成这样了…”艾丽斯责备的口气说,但手却情不自禁放在我的头上,抚了抚我的头发。

  我抬头看了看她,慢慢把她抱了起来,放在腿上,让她坐好。

  从腰带上别着的那个放“飞虎爪”的小包里,取出一个小地针囊里面放着一簇针。

  然后,我让她闭上眼晴。

  艾丽斯摇了摇头,好奇的看着我。

  没有酒精,只好用水冲洗了一下,然后,放在嘴里含着,用自己的唾沫来给这些金针消毒了。

  等了十几秒,我抽出其中一根,向着艾丽斯虚弱的眼睛前晃了晃,然后,一针扎在她的身体里。接着手便再也不停下,一口气连扎了二十四针。

  我扎针所选的穴位,无一不是奇穴,与正常的针灸方式完全不同,是当年天一道长所传地一项技艺——中医是医巫不分的,所以,针灸之技,天一道长也是非常地精通。而且,这二十四针,也叫二十四节气针。正常的病症,一般只六针,便可见效!取的六位正是象征当前节气的前三后三,而我,一口气扎了二十四针,则是想让艾丽斯更快的好起来。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现在的节气,我并没有完全确定下来它到底对应的是哪一个节令。

  这种针灸方法,并不直接针对什么样的病症,而是在调理人体与宇宙环境之间的关系,使之和谐,然后,增强人体自身的免疫力……理论上很简单,但它有一个不易施行的缺点:它所下的针无论是几针,都必须在瞬间完成,在人的身体上布一下个金针节气阵法,而且,每一针都非常消耗扎针者本身的真气!

  取二十四穴,更是极耗真气!世上很少有人能做到的。

  所以,二十四针扎完,我立刻闭上眼睛调理自己的内息。

  当丹田里的真气重新恢置原状时,已经半个多时辰过去了。

  睁开眼睛看着艾丽斯,她已经睡着了。

  我没有动她,任由她带着金针沉沉的睡着……

  第二十日,早晨。

  艾丽斯已经完全康复了,这超出了我的意料,我本以为要到中午午时,阴阳交错之际她才会完全康复的。

  我明白过来,其实,艾丽斯的身体,也许是她们四个人中间身体最好的一个!最健康!对世界的适应能力是最强的!她的身体是敏感的。

  当遇到疾病的侵袭时,她的身体最先反应,然后,快速地进入疾病地抵抗机制,也最先对疾病产生抗体…

  她们都起床后,大家都知道我今天要娶艾丽斯为妻,所以,不管怎么想,都还是简单的打扮了一下。

  大概在上午十点左右,我们在那片小树林里,在一颗稍大的树下。

  举行了一个简单的仪式,时间不过几分钟。

  玛利亚修女为我们祝福,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义。

  而我,艾丽斯,齐声宣示:我何田田(艾丽斯)愿意承受接纳艾丽斯(何田田)做我的妻子(丈夫),诚实遵照众神的旨命,和她生活在一起。无论在什么环境愿意终生养她、爱惜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直至奉召归于众神!

  在念这段誓言的时候,我听到艾丽斯象我一样,不约而同的把“上帝,主”这样的词,转换成了“众神”!看来,她的信仰也并不是基督……

  事情变得更复杂起来。

  我和艾丽斯结婚,事实上,是在宣告我们这五人一行的团体的分裂。

  从现在开始,我与艾丽斯是天然的联盟了!

  我和艾丽斯是家人,而其他她女人,只是朋友或者是盟友。

  这样的结果,直到昨晚,我的手伸到艾丽斯的隐秘之处之前,是我没有想到地。

  也许人是慢慢成长的,但却总有那么一瞬间,你发现自己忽然长大了!

  就是这样!

  我以前是个浪子,而现在,却是个男人!

  简单的仪式过后,我与艾丽斯互吻。

  但再接下来,却是一场更辛苦的劳作。

  我开始动手为我和艾丽斯,建造一个新的木屋。

  木屋离她们现在住的那间,有十米远,大小与原来的那间一样大,里面的陈设也是一样的。

  一直到傍晚,太阳快要下山地时候,木屋才盖好……

  玛利亚,海伦和戴安娜过来看了看,也没有说什么实质性的话。

  不过,显然,她们有明显的失落感。

  她们一定很担心。

  事情也许太突然了。

  突然之间,艾丽斯生病了,而且病的很重。

  接着,我没有预兆的宣布要娶艾丽斯,而她竟然答应了……

  第二天艾丽斯就康复了,然后,我们就结婚了……

  是呀,连我也没有想到,何况是她们?

  不过,以前,我照顾她们,她们以为天经地义!

  但现在,我突然成了别人的老公,以后,她们还能再坦然的要求我为她们做什么事情吗?

  也许不能!

  就算她们要求,我也会考虑艾丽斯的感受,因为她是我的妻子。

  吃晚餐……我们一伙人仍然在一起用餐,也仍然还是在她们木屋的那张“桌子”上。

  但吃过晚餐,我却拿着明显是属于我和艾丽斯的私人物品,去了我们新的“家”里去了。

  新的家里,在木屋的中央,升着一雄圣殿火——就是那种用木排搭个架子,在上面辅上土,在土上升一雄火的一种方式。其实现在的气温我估计至少也有二十五六度,但升火,主要是为了卫生,用烟气驱赶讨厌的蚁虫…

  有了火,室内的温度也在慢慢的升高。

  很快,衣服就穿不住了。

  要发生的一切,终究要发生。

  我不能再去津津乐道的说自己和妻子的隐私,但…艾丽斯,她哪里仅仅是身材好呀?!!她真的非常的特别!她简直是神奇莫测!

  艾丽斯,我的小妻子,她是让我完全着了迷!

  如果不是她,我简直想像不出来,原来,做爱,可以是这样的……

  原先,我一直以以快感仅仅是来自自己的心里,取悦自己靠的是自己的欲望!

  真正和艾丽斯纠缠在一起,我却一下子发现,原来,这里有一片新的天地!她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而且,她让我一下子迷了路,让我在找寻里发现无穷多的极乐,也一下子发现,原来,自己的身体,自己所能体味到极乐,竟然也是无穷无竭的……

  原来快乐可以那样的直接,那样的简单,又是那样的……

  无法言传!

  但我们这样的欢愉,却没有持续太久,便被打断了。

  那是礼貌但让人不快的敲“门”声。

  那是一只脚,在我们门前的柱子上踢了几踢。

  那是海伦。

  我知道她来,但她开始的时候是站在门外。而且,从她的角度并不能看到我们。

  而且,我又很很忙,忙的真正是不亦乐乎!!!

  所以,任她在门外转来转去,我也没有去理她。

  但海伦最终还是敲了“门”。

  艾丽斯身体一僵,停了下来,汗津津的脸,体贴温柔的贴着我的胸口,说:“好像是海伦在敲门?”

  我点了点头,并没有舍得立刻从艾丽斯的身体里褪了出来,而是问:“海伦?有事情吗?”

  “我能进去一下吗?”海伦在外面不安地问。

  我耸了耸肩膀,冲着艾丽斯苦笑了一下,这才不甘心地从她的身体里褪了出来。然后,让自己平息,这才说了句:“请稍等一下……”

  等我们同意海伦进入我们的小木屋之后,我问海伦:“你有什么事情吗?你要找艾丽斯?”

  海伦说了一句话,让我和艾丽斯都愣住了:“我能和你们一起睡吗?”

waqqwqk 2008-1-24 22:13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九节 坦诚相见

  事情并不象我原先想像的那样……复杂……抑或简单。

  海伦强烈要求和我们一起住的原因,是她们睡的房间里有虫子咬人,而不是诸位客官想的那样来个3P什么的——既然和我们一起住,可以没有蚊子咬,那么,她又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住呢?她是很现实的一个人,而且很聪明,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这也很容易,难的是她把她的想法很快付诸实践了!

  我说:“可是…海伦,这可是我和艾丽斯的洞房花烛夜呀!”

  海伦白了我一眼说:“是啊,可我不是也祝福过你们了吗?”

  “不是…”我看着她假装清纯无辜的脸说:“你知道新人在洞房花烛夜都做什么呢?”

  “我刚才已经看过了……”海伦坏坏地笑了笑,然后似乎很认真地说:“我考虑过了!虫子是咬人的,艾丽斯叫床的声音又不咬人,所以,我还是决定和你们一起睡!”

  她这样的坚决,甚至有一点无赖,让我们也没有办法。

  只好同意她和我们睡在一起。

  终究有一点难为情,只好本着来日方长的观念,搂着艾丽斯睡了!

  床并不大,所以,我搂着艾丽斯的时候,海伦的身体,会在翻身的时候,碰到我们的身体,这是难免的事情…结果是我和艾丽斯都是半天难以睡着,但海伦却一会儿就睡着很香很甜。

  本来以为我自己就是个怪人,结果,她们这几个却是一个比一个奇怪!

  虽然说是休整,而且人逢喜事,怀抱佳人,但却一夜睡得不爽……

  也许是不习惯,也许是因为身边睡了另外一个海伦…

  第二十一日……有早晨!

  等到见到了哭丧着脸的戴安娜,我才明白那个海伦有多聪明。

  戴安娜,现在就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了:惨不忍睹!

  她甚至连自己的胸罩也脱下来扔到一边去了!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T字裤……这小娘子本来也算是细皮嫩肉,只可惜这么多天风吹日晒地,颜色已经不那么秀气了。而且,昨天一夜,身上竟然被不知名的小虫子,咬了密密麻麻的红疙瘩,少说也有几百个…真不知道她这一夜是怎么过来的。而且,她估计已经用手抓了很久了,所以,戴安娜现在完全是体无完肤了!

  “不要用手抓!”我心一软,看她这样惨。

  痛可忍而痒不可忍,这话一点不假!戴安娜恍若没有听到我说的话,甚至连看也没有看我,手却停不下来,仍然不停地在自己某些血淋淋的地方抓挠着。

  我上去一把抓住她那已经枯瘦的手说:“不要抓!你的手指甲有细菌…”

  戴安娜看了看我,眼睛里有恨,有羞,有无奈,有恼怒,有绝望……

  “痒!!!你知道吗?”戴安娜大吼道,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我无声地提着她的手,紧紧握着,让她不能动弹。稍有点常识地人都知道,皮肤要是痒的时候,抓是不起什么作用的。

  “别急,会有办法的!”等戴安娜稍稍平静了一点。我安慰她说。

  但事实上,一时之间并没有什么办法。这里是个稀拉拉的小树林。

  但这里的一草一木的属性,我们并不知道。药物这东西,药性差之毫离,会失之千里,所以,我们根本不敢拿这树木里的草木来治病…

  “玛利亚,你有什么办法吗?”我问玛利亚。

  但她摇了摇头。事实上,她也让蚊虫咬了十几口,只是不象戴安娜这样的严重。

  “海伦,你说呢?”我觉得海伦还是很冷静的,说不定她能想出什么办法来。

  海伦想了想说:“要是没有药,以前,我们遇到这样地事情,是在冰箱里使出冰块冷敷一下,会好一点…但这里天这么热,上哪里找冰块呀?”

  海伦这么一说,倒是提醒了我。

  印第安的巫术里,生水与结冰,是相成的。而且,结冰的巫术,我是先学的呀!

  我放开戴安娜,嘴里念念有辞——事实上并不用说话,说话只是增加神秘感——很快,我的手心里,结出来一块指甲大小的冰块,然后,送给了戴安娜。

  戴安娜一见,顿时止住了哭,急不可耐的把那点冰块向她最痒的地方抹去…很快,冰就化成了水。

  但我的手心,已经出现了一块更大一点的冰块……

  控制了局面后,我不得不妥协,还是让她们都搬到我们的新“家”里去和我们一起住,而把她们住的地方,改造成了我们的厨房餐厅,而把新家,改造成了卧室和贮藏室……

  事后,我告诉她们,一般不要外出,而且,不要离开我老婆……艾丽斯的十步范围之内!事实上,后来,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办法……那就是艾丽斯的衣服,穿过之后,不换洗,而是直接给另外一个丫头穿,这样,艾丽斯留在衣服上的体香,会有一段时间的作用…但是,现在没有水的前提下,艾丽斯穿的衣服,事实上,也是其他女人换下来的没有洗的脏衣服。

  另外,我提醒她们:美军的陆军总部的生存手册上说过,如果不能洗澡,那就要进行空气浴!不然的话,健康是不能保证的。所以,现在,也许我们应该坦诚相见了!

  她们当然知道这一点。

  艾丽斯是我老婆,其他女人以前是她很熟悉的战友……谁都见过她的裸体,而且,她对自己的身体很自信。她身材确实也是超级棒的!所以,她先是脱光了,和我们坦诚相见。只有在晚上的时候,才在自己的身上盖一点衣物以御夜寒。

  戴安娜一身的红疙瘩,要时时冰敷,所以,她也几乎不穿衣服。她的身材也非常的好。

  海伦很聪明,最能审时度势,当然也很快脱了身上的衣物,开始享受空气浴了。她的身材很耀眼!

  玛利亚,开始的时候,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

  但其他女人都脱得光光的,而她,穿件单衣服,看起来很是怪异,而且,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不穿衣服当然要比穿衣服舒适,所以,过了几个小时,玛利亚也悄悄的把衣服脱光了。和我想象的差不多,玛利亚的身材也很不错,但要是和艾丽斯比,那…(夸自己老婆漂亮是不对地!)但玛利亚的皮肤以前特别的细嫩,但晒了二十多天后,就不那么出彩了。

  反倒是我,对穿与脱,并没有太多的在意。很多时候,我是穿着衣服的,因为我常要去打猎、要伏在草丛里,有些荆棘是很讨厌的……特别是有些草会沾在毛发上,又不容易拿下来,让人非常不爽。

  不打猎的时候,我也会和她们在一起,其实无所事事,也就是躺着睡觉,或者发呆……

  想像一下:当我躺在一副新做好的躺椅上晒一晒傍晚的夕阳的时候,身边有四个裸女!!!身材都很好,除了戴安娜的皮肤有点惨不忍睹之外,其他女人的皮肤上都闪耀着迷人的光彩…

  这很美好么?

  其实也不象想像中那样的美妙。

  开始看的时候确实很激动人心,但看的久了,也就习惯了!而且,我现在是有家室的人了,艾丽斯是我的妻子,所以,我至少还要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不能太急色……那会让自己的老婆蒙羞的,既然娶她,就要为她考虑一些事情!所以,对其他女人,我倒是秋毫无犯。

  (总之,就算人逃到海角天涯,就算跳到亿万年后,事实上,自己仍然受到自己长久以来所受教育的“毒害”。)

  另外,我还是很担心一件事情:和她们在一起已经有二十几天了,这些丫头们“那个”一直没有什么动静。虽然说紧张会让“那个”停一停,但那不会长久,所以,要是这写丫头们忽然一起来月事,那可就糟了…到时候,什么装备也没有,什么空气浴日光浴都不顶用,那可是糟糕透了!

  孝虑这些事情不是件愉快的事情,但你既然想做她们的领袖,那你除了偶尔赞叹一下她们乳房丰满身材迷人之外,就不得不事无巨细,什么都想周全了!比如说,营地一设置好,我就必须先要在营地边上挖了个茅坑,而且,还用小刀割了许多“厕筹”放在那里!(厕筹是什么?不懂?去网上查字典吧…)

  所以,我们并没有象开始设想的那样呆一周时间,而是到了第二十四日,就准备新的旅程,去寻找有水源的地方。

  在走之前,我们讨论了一下。

  我主张换一个方向:我们这些天来一直向南走,也许不太对头。或许,这世界已经天翻地覆,而我们这些天一直在穿越的重山,或许,都不是大山的主脉,而是旁支。我们象以前那样的向南走,如果能一直坚持,也许会走到大海边。但给养是不够的,这样下去,大家身体都会跨掉的!

  说着,我眼睛扫了一下海伦和戴安娜,这两天,她们的脸色明显变差了,特别是海伦,她说自己的牙有一点痛,真是要命!

  她们也点头同意。

  我接着说:既然我们脚下的这块大陆,以前我们叫它美洲大陆,它天然的走向是中间平厚,东西两边山脉,那么,我们可以试着不向南走,而是向中间走,去靠近更适合有点文明基础的人居住的地方!这几天我们一直向南,那么,再出发,我们改方向向东!

  她们仍然同意。

  第二十五日清晨,我们放弃了生活了五天的营地,向新的目标出发。

  我走在前面,挑着担子:现在只剩下一些武器装备和少量的食物了,所以,挑起来很轻松。艾丽斯走在我身边,真的成了一个低眉顺眼的小媳妇了。我说什么,她都很认真地听,而且,总是笑脸相迎!她这几天对我是非常的满意…嘿嘿。

  事实上,我对艾丽斯也非常的满意。感觉,自从和她做爱以后,对她的感情是与日俱增,好像我与她进入的热恋时期。这甚至让我对其他女人的兴趣减弱了不少…

  但鼻子对着脸的,做领头人,也不能光是顾着自己的家人。所以我要时不时地转过头来看一看走在我身后的另外三个女人。

  海伦拿着一枝步枪,海伦手里拿的是枝手枪,戴安娜手里拿的却是一只冰袋儿,她正懒洋洋的把冰袋不时换个更痒的地方敷上——她身上受到的虫咬,大部份已经基本上好了,但仍然有一些地方,由于当初指甲抓得太狠,现在仍然是皮肤上肿着一个大红包儿!再加上她没有穿衣服,而且,人又瘦,所以,她看起来,象一只野兽,嗯,就是那种金钱豹型的!……

  不过,等到中午,阳光强烈一点的时候,她们又纷纷从我挑的担子里拿出她们最单薄的衣服,穿在身上(不过我明白她们全是真空上阵)。而且,头上还戴了一只草编的帽子。

  我暗暗的想:要是没有其他人,她们这样打扮,要这的想保持自己的漂亮,难道这一切,还不是都为我做的吗?

  这样想有点太过臭美了。估计,她们就算是喜欢我,也不会喜欢不是做人家老婆却只是做小妾的命运…

  而且,不仅是她们,就连我,也许希望早点儿找到人类。

  我转脸问艾丽斯:“蜜糖,你希望我们能找到其他人类社会吗?还是就这样子和我在这世外桃源过一辈子——这也很好?”

  艾丽斯想了想说:“对我们来说是很好,但我们要是有了孩子我希望他能每天喝一杯鲜牛奶!”

  我用手时碰了碰她裸露的乳房,笑着说:“你这奶奶已经够大了,估计要是我不帮忙,我的孩子都吃不完…”

  艾丽斯脸依然红了一下,说:“那孩子长大了怎么办?他们不结婚?”

  这倒也是!

  要是人心里想的事情不仅仅是自己,负担就很重很重了!

  无形中受到艾丽斯的影响,我也开始希望早一点遇到其他人类了。

  但二十五日,走到天黑,仍然是在一荒漠和绿洲交错的世界里跋涉。

  二十六日,又走了三十公里。

  海伦开始发烧,但她仍然坚持自己走。

  二十七日,向东再走了二十公里。

  海伦烧得厉害起来,我背着她走。

  她的皮肤掌滑溜溜的,要我用手,用手勒住她那弹性十足的小屁股,才能阻止她身体从我背上滑下去。

  二十八日,早晨,戴安娜也开始有点发烧了。

  该死,这一天只走了十六公里左右。

  二十九日,喜忧参半。

  先说好事情:经过几天的跋涉,终于找到了水源,那是一个山间的水潭,大约直径五六米的样子,潭水很深,下面大概有泉眼,水不停地向上涌,漫出水潭,然后,顺着一条浅水沟向东蜿蜒几十米,然后,这条水沟就消失了。

  水潭里有鱼,终于吃上了美味的鱼肉!……有水源,相信就会有其他动物过来找水喝,看来以后肉食是有着落了!

  大家都说要再休整一下,于是在潭水边上不远处安营扎寨。

  不好的事情:其实,队伍也先再向前走的能力了。海伦烧得已经很厉害了,戴安娜也烧过了四十度了。我征求她们的意见,为她们作了针灸治疗,但效果不太明显。海伦倒是没有发烧,但她开始闹肚子,一天住临时厕所跑了二十多次,整个人都瘫软下来…

  倒是艾丽斯上次发烧过后,康复得异常好,但照顾了其他人一天后,脸色也变得难看。晚上和我亲热的时候她都没有力气动弹了……

  三十日,世事难料。

  海伦开始退烧了,但戴安娜丝毫不见好转,海伦已经几乎没有力气起床了,但上厕所还是要去的,都是艾丽斯背她去“方便”…

  另外一件让人一直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除了艾丽斯之外,其他几个女人统统来了月事。我把自己的一件衣服撕开,给她们当毛巾用…幸好找到水源,不然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但艾丽斯为什么月事没有来,难道是怀孕了?

  我号了号艾丽斯的脉,似是而非,似非而是…不仅如此,我的灵觉,似乎也成了歪门邪道,竟然在艾丽斯的身上探查不出个究竟出来。

  就当是真的吧!

  我一有空,便把手伸向艾丽斯的肚皮上,轻轻摩挲,似乎,里面就有一个孩子,而我,是在和他玩要一般…

waqqwqk 2008-1-24 22:14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节 未知

  生活是不容易的。
  第一个月(按30天算),到另外一个时空的第一个月终于过去了!

  我们在那个小小的湖泊边上,安了个营地。

  等到安心住下来,在水谭里捉了鱼,烧了几小锅(实际上这一路上,都是用头盔当锅用的)的鱼汤,放到临时做好的桌子上的时候,除了仍然高烧不退,在床上起不来之外,其他女人都很快把手里的一大碗汤几口喝光,然后,又飞快的去小锅里盛了一碗,贪婪地继续喝汤。

  等到她们很快把汤喝完,这才发现我没有喝的时候,几个女人都不好意思起来,特别是艾丽斯,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老公她没有照顾好。

  我笑了笑,脱下衣服,再次潜入水潭里,又去捉了几条鱼,用一把匕首熟练的将它处理干净,然后,再次烧了几小锅汤,说:“喝吧!这水潭里的鱼多着呢!”

  这次,艾丽斯学得乖了,她先是盛了一碗汤,送到了我的手上。

  晚上,我和艾丽斯在外面的天空下数星星的时候,艾丽斯突然问我:“何,你为什么老是摸我的小腹?”

  “什么?”我奇怪地问。

  “你是不是特别喜欢摸女人的小腹?”艾丽斯吞吞吐吐地问我。

  我更奇怪地问:“你…不是有喜了么?我在胎教呀!”

  “什么?不可能吧!我怎么不知道?”艾丽斯更是比我吃惊。

  “…那你的月事怎么不来?”我搂着她,说出了心里的疑问。

  “哦…这个呀。”艾丽斯沉默了一下,还是向我说了她的身世。

  原来,她地父亲是印度最有名气的一个僧侣。而且,是一个婆罗门教的领袖人物。但她的母亲只是她的父亲的一个隐密的情人!而她,是个私生女。

  不仅她的父亲很神秘,而她的母亲,更是另外一个南亚小国的公主。更要命的是,她的母亲,本来是另外一个神秘教派的圣女。大概是不打不相识,结果,她母亲竟然在和她的父亲偶遇后一见钟情。

  然后,见面第一天艾丽斯的母亲就珠胎暗结了。

  但这是一件不能公开的事情。所以,她是在夏威夷出生的,一生下来,便就被送到美国本土,在这里长大。

  而每月,她父亲都会来看她一次,而她的母亲,刚要几年才能来见她一面。事实上,她从出生到现在,见过母亲,也只有九次而已…

  她的父亲系统教过她婆罗门教的一些精深的法门。象改变自己的生理周期这样的小事情,只是动一动意念就能办到了!

  虽然出我意料,但我已经对这样的奇事,也不会感到太吃惊。

  这些天来,我已经想通了。

  能活下来人,看起来是偶然,但也许,每个人,身后都有一段私密。

  知道了艾丽斯的身世后,我知道,还要和她多交流,不然,自己会被永远关在真相的围墙之外。

  不和她们交流,那么,就不可能真正成为她们的朋友,也就谈不上和她们有更进一步地亲密关系。就算艾丽斯成了我名义上的老婆,也是这样。

  但艾丽斯来到这个世界,据她自己说完全只是偶然,而不是象我那样,有一个什么目的。

  而我,虽然知道自己有一个目标,但事实上,我有点怀疑我们来的这种方式:时空传送,看起来神秘,但事实上,是可以被人为操作的事情,就象是向火星发射一颗人造卫星一样,既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失败——要是失败了,那颗卫星就被永远投放到无尽的星空里去了!而我们,也可能被印第安人的传送点错误地传送到一个并非他们目标的不知名的时空里!

  所以,一切都要靠自己!

  我问她在来之前,生活有什么目标?比如说,有没有打算修成大法永远脱离人世的烦恼?

  艾丽斯摇了摇头,说她自己也不知道。

  我还算相信艾丽斯的话。这也不奇怪,一般人生活并没有太明确的目标,就算有,大多也都不切实际——还不如没有的好!

  真正让吃惊的是另外一件事情:我问她关于双修的问题。

  我把那本曾经让自己奉若神迹的《西藏生死书》背了一点,把其中有疑问的东西,请教了她一下,艾丽斯竟然随口就答。

  我再问她为什么这样熟悉?

  她说她十二岁她父亲就教过她这方面的东西!

  我问她,我说的内容是不是双修的东西?难道双修是婆罗门教的东西?

  艾丽斯肯定的说:是双修!但这只是入门的东西!也不算是婆罗门教的,相反,好多宗教里,也是有这样的内容的,只是秘而不宣罢了。

  我打了个寒战!

  我这个老婆…是不是有点太强了!成天闷声不响的,头脑里竟然有这么多的货!

  “你…练过双修吧!”我问艾丽斯,心里有点酸酸的。又有点奇怪,要是她练过,为什么我和她的第一夜认为她是个处?但如果没有,她为什么又对双修的东西这样清楚?从我自己练的那一点点《西藏生死书》内容来看,不经过破身的那道门槛,是很难把双修的要义把握清楚的。

  “没有呀。为什么要练?”艾丽斯反问我。

  “那…你为什么这么清楚?”我再问她。

  “好象…我一直就知道。这很难说请楚,我自己也奇怪。”艾丽斯把头靠在我胸口,轻声说。

  “但,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呢?”艾丽斯反问我。

  我便把自己偶然得到了一本书的经过告诉她。

  艾丽斯想了想说: “你见到的那位修行者。其实,和我也是有比较亲密的关系的!我的一个姨妈就是她的弟子,而且,在我母亲怀着我的时候,还见过她一面,据说,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那位前辈就为我赐福呢!而且,据我父亲说,当时我母亲把我许诺给了那位前辈做徒弟,也就是说,虽然我的一些宗教方面的知识是跟我父亲学地,但名义上,我也算是那位前辈的弟子…这说不清楚,也许,有些东西,我是在睡梦里学到的,也许,在睡梦里学会一些东西和那位前辈有关系。但我不能确定。”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本来以为世界广大,时空漫长,没有想到,自己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仍然会遇到一个与自己三言两语便拉上关系的人。而且,这个人,还是个美人儿,还做了我不少天的老婆了…

  “那,你既然知道怎么做,那我们上床的时候,你怎么也不表现表现?”我捏了捏她,问她。

  “让你弄得气都喘不过来了…而且,又有几个人在边上看着…”艾丽斯害羞地说。

  我转头看了看小木屋里的另外几个女人。

  戴安娜仍然在发高烧,躺在床上睡觉。

  玛利亚在戴安娜身边为戴安娜轻声祈祷。

  海伦坐在另外一张床上,双手抱着膝盖,若有所思。

  “走吧!我们离她们远一点,去野营…”说着,拉艾丽斯起身拿起坐在身下的睡袋就向远处走。

  艾丽斯挣扎了几下。然后,顺从地跟着我向远处走去。

  因为有了水,所以,这里的生物已经比较多了。

  所以,走的时候,我们很小心。

  有时候,艾丽斯甚至能更先于我发现草丛里有什么我们没有见过的动物,她会先出声,示意我别踩上去…这更让我佩服。真不知道她那好看的小脑袋里,还有什么其他神奇的东西。但现在,我最关心的是她的双修到底是什么样的。

  等终于安排好了场地,放下睡袋,开始热烈的亲吻,好戏才开始没有几分钟,我正开心的时候,远处隐隐传来了海伦的叫喊声。

  我倾耳听了一下,不知道她喊什么,大概又是怕蚊蚋咬人吧…等一会吧,我们不修炼太久。

  但显然,艾丽斯也听到了,她挣扎了一下,说:“海伦似乎有什么事情…”

  我有点不情愿地从她美妙的身体上起来,再次倾听了一下,这时候,海伦叫喊声更急了。

  “似乎…她真的有什么事情。”我说。

  “那我们快回去吧。”艾丽斯说。

  “真是的,我们第一次做爱,她就偷看!第一次双修,她又来捣乱!”我有点恼火,真的。

  但艾丽斯似乎没有听到我的牢骚,而是拉着我的手向回跑。

  回去一看,果然出事情了。

  一直没有受病害之苦的玛利亚,这一次正倒在地上,而一边是大声呼喊地海伦,甚至连戴安娜都起来,虚弱地伏在玛利亚身边,守护着。

  “怎么了?”我问海伦。

  “她…她…她大概是被蛇咬了,你们跑哪里去了?真是的!”

  这丫头反倒责怪起我们来了。

  但我也顾不上了。

  一看地上的玛利亚,果然气息奄奄,再一看,嘴唇的颜色都变了,再一试脉搏,几乎虚弱得试不到。

  “咬哪里了?”我问。同时,暗暗感觉不妙感觉。

  “不知道…玛利亚去方便,回来后只说了一句她可能被蛇咬了就昏倒了…”海伦说。

  既然是去方便,那么,可能是在屁股上,或者腿上。

  但把玛利亚翻过来掉过去,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伤痕。

  最后,还是细心的艾丽斯,将玛利亚的两条腿,分得不能再分,这才在玛利亚左腿的内侧,发现了两点几不可见地伤痕。

  “估计现在去吸也没有用了…毒已经扩散了!”我说。

  “救她!不管用什么方法!”艾丽斯看着我说。

  我想了想,拨出身上的匕首,吐了口唾沫在匕首上,然后擦干净,刀锋贴着这个平日里就算裸着身子也要显示高贵与冷漠的美女大腿的内侧。

  “也许会感染…”我提示了一下,看着她们其他三个女人。

  艾丽斯欲言又止。

  海伦说:“先保住命,感染不感染,以后再说!”

  真要命!

  吐了点口水在玛利亚的腿上,然后,把她那伤口稍稍拭擦干净,我手里的刀,不再犹豫,沿着那两个毒牙留下的伤口,切了一个“十”字型的切口。

  竟然在切口里找到了两根细若针茫的毒牙,只有一毫米长,细得几乎要看不见。

  我用刀尖把这两根毒牙挑了出来,放到一块布上,给戴安娜研究一下,而自己先是用手用力挤了挤玛利亚大腿内侧地切口,然后,犹豫了一下,对海伦说:“你来,把毒血吸出来!”

  “我嘴里起血泡…有伤口。”海伦说。

  我看了看艾丽斯,又不忍自己老婆去冒险。而戴安娜是个重病号自然也不能叫她吸。

  “都什么时候了,就你来!”艾丽斯责怪我道。

  我伏下自己的头在玛利亚的两腿之间,然后,把嘴贴在切口上。

  在女人浓烈的气味里,我猛烈地连吸了六口,足足吸出了一大杯污血出来后。这才见到血液里有一丝玫红。

  “再多吸几次吧!”海伦建议道。

  “她会脱水的…艾丽斯,你去水潭里取点水来。要小心!”我吩咐道。

  艾丽斯听了,跳起来,拿只干净的头盔,作水具,飞快地冲到水潭边,取了一头盔清水过来。

  我喝了一口在嘴里,漱了一下口,然后,再伏下身,又是猛吸了数口,这才见到吐出来的血的颜色变得浅了一些。

  然后,又用清水反复冲洗了半天伤口,接着又吸了几口血,终于见到了比较正常的血液的颜色了。

  再冲洗了一下伤口……

  “差不多了。”我说。就这样吸了半天,连半点情欲的冲动也没有。这么多天,大家都过着一种天体生话,所有的神秘感都没有了…

  所以,见到再多的内容,也不会象开始那样冲动了。另外一个原因,大概是艾丽斯让我乐不思蜀吧。

  “那玛利亚安全了吗?”海伦问。

  “你们以前曾经注射过广谱抗蛇毒的血清的吧?”我反问她。

  “是呀!…”海伦回答。

  “这要看她的命大不大了…”我真实回答。

  然后,我又让海伦每隔几分钟,嘴对嘴向玛利亚灌几口冷水,给玛利亚补充一下水份。

  海伦答应了,开始忙了起来。

  我问还在一边支撑着病体的戴安娜,那根毒牙是什么性质的?

  戴安娜也从来没有见过,所以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我让艾丽斯扶着戴安娜回去睡觉,而自己去了我们的临时茅坑边去找一找,看看那条毒蛇究竟是什么样的。

  过去没有费力气,那条蛇已经倒在茅坑边上几米远的地方死掉了,大概是因为沾上了人类的便溺的原因。

  蛇很小,只有一只圆珠笔蕊大小,但颜色却异常的绚丽。

  我有点疑惑,难道,现在这世界动物都小型化了么?为什么我这一路上都没有见过大的动物呢?

  我把那条小蛇地尸体放在了茅房不远处的一块石头上,准备第二天再处理它。

  回去后,想起小时候听过的、蛇类会复仇的传说,便在我们的小木屋外面,用草本灰,撒上了一道包围圈,不管有用没有用。至少明天知道是不是有其他动物过来…

  等到第三十一日早晨天亮的时候,我发现三十日夜里做的是多么的明智。

  在我放那条死蛇地边上,竟然神不知鬼不觉地聚集了上千条小蛇。

  偶尔有几条想往我们小屋靠近,但一接近草木灰,立刻退缩了!

  戴安娜经过昨晚的折腾,身体更虚弱了,但仍然被当成专家扶起来看这些可怕的小蛇。

  她看了半天,身体只是颤抖,摇了摇头,最后说:“这些蛇,应该不是…不大可能是在这里生活的,相反,它象是从很远的地方迁徙过来的!”

  “为什么?不会是因为我们在的原因吧?”我一想这些蛇要是象水一样漫过来,头皮都有点发麻。

  “不知道,看起来它们很慌张…”戴安娜接着下结论。

  但这些不重要了。

  我开始拿工具去砍了几颗树,做了一个稍稍大一点的滑车,前面的一端,用背包带,可以挂在我的肩膀上。另外一边,是树梢,比较软,放在地上拖,可以让滑车不那么颠簸。

  我让艾丽斯和大病初愈的海伦收拾东西,把细软铺在滑车上,而把武器挂在滑车另外一端,一旦情况不妙,比如这些蛇发病一样的冲过来,我们立刻撤退!把两个病号放在滑车上拖着就跑——这叫好汉不吃眼前亏!

  但过了两个时辰,太阳火辣辣地升起来的时候,这群小蛇,发疯一般冲向了水谭,片刻之后,几千条蛇,在水潭里伸着头。拼命挣扎,把一汪谭水染得五彩缤纷…非常的诡异。

  我问戴安娜,这些蛇在干什么?交配?

  戴安娜忧心忡忡,想了想说:“它们似乎在逃避什么天敌!它们很慌张…”

  我想了想,猜不出来什么结果,只是默默地给她们做了早餐吃了,然后,拥着艾丽斯坐在屋前,等着有什么事情发生。

  但让人想不到的事情是,过了片刻,有无数只小老鼠也象发疯一般从我们的小屋前跑过,但它们没有冲进水潭,而是越过水潭边的一条沟坎,直接向远方冲去。

  我连拍带打,也只抓了二十多条。虽然知道这将是一顿美食,但几位美女,连同我的媳妇艾丽斯,都看着老鼠觉得恶心。

  又过了片刻,无数各式各样的鸟,从我们来的地方飞了过来,一直向远方飞走了。

  接着是小的不知道名的野兽一群,也从离我们不远处经过,一直向东方跑去。

  (这写全是肉呀!真可惜,我想。 )

  “似乎有什么特别厉害的东西…”戴安娜说。

  “我猜也是!估计那群蛇也是。”我附和一下,然后问艾丽斯的意思。

  艾丽斯说她不知道,但会听我的。

  海伦也点了点头。

  “我们也要快走!”我说:“这些动物的感觉要比我们人类敏锐。

  也许是有什么恶劣的自然灾害要出现了,所以这些动物才象到了未日一样,仓皇逃窜…我们也要走,不管它是什么,还是小心为好!”

  这时候,玛利亚已经清醒过来,但腿却肿得不象样子,完全合不拢!而且,她知道是我怎么救了她之后,她看我的时候,眼光一扫,不再如同往常那样的理直气壮,而是有一丝羞涩,很快把头转过去,脸上也有点红晕…

  我走过去,把玛利亚抱到滑车上,想了想,把戴安娜也抱了上去,试了一下滑车,还算可以!只是可惜了我的一只包,被完全拆开来作为绑这滑车的绳子,估计以后再也也没有办法复原成一只包了。

  “这些逃难的动物向哪个方向跑,我们就向哪个方向去!它们都是‘地头蛇’,肯定认识路…”我出主意,她们也都同意。

  正准备走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了自己的心猛烈地跳了几下。

  抬头一看,远方地天空,竟然有一块移动的“乌云”,正慢慢向我们这个方向移了过来。

  “那是什么?”我指了指。

  “象…”戴安娜用望远镜看了半天,忽然大声叫了起来:“天啦!是什么蜂子之类的东西!我们快走!”

  闻言,不再犹豫,我拉起滑车,带着艾丽斯和海伦,向东方逃亡。

  刚走了十几米,又听到戴安娜一声惊呼:“我的上帝!地上也有象发大水一样,向这边涌过来了!”

  闻言,我回头一看,果然,身后十几公里的地方。有一条黑色的波浪纹线,正慢慢向前移,虽然不激烈,但却也势不可挡。

  “应该是一种蚂蚁!”我在感觉里仔细体味了一下,补充说。

  “对对对!”戴安娜躺在滑车上,赞同道:“天上飞的,大概也是蚂蚁…我的上帝,一定是行军蚁,它们这一路过来,路途里兵锋扫过的,不可能有活的动物了…昆虫也不会有了…”戴安娜吃惊的在滑车上大声说,声音有点颤抖。

  其他人默不作声。

  大家都被这种恐怖的生物震慑住了!谁都明白过来,一旦这些蚂蚁冲到自己身边,那会是什么样子。

  我脚下一停,直向前冲,一口气跑了五六里路。再一看,艾丽斯和海伦,都快要累趴下了。

  “坚持!坚持!”说着,我腾出一只手,拉了一下艾丽斯。她已轻跑得脸色发白了…

  海伦也好不到哪里去。

  只有戴安娜和玛利亚因祸得福,她们躺在滑车上,不用费什么力气。

  再跑了几里路,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这一段时间,吃不好,睡不香,她们的体力都不行了。

  但远处那漫山遍野的蚂蚁,似乎丝毫停下来地意思。

  真不明白,小小的蚂蚁怎么跑的那么快?

  戴安娜在望远镜里仔细看了看,得出了另外一个结论:“这些蚂蚁不是普通的蚂蚁,大概是一种体型很大的行军蚁!哪一只蚂蚁落在后面,那它就有可能吃不到食物,所以,它们会这样争先恐后…”

  原来是利益驱动,难怪这些小虫子爬的这么快!

  “那它们会一直追我们吗?”我问戴安娜。

  “一般,它们要是白天行军的话,晚上会停下来。要是晚上行军的话,那么,白天一般会停下来…它们不会日夜兼程…”戴安娜解释说。

  我松了一口气。这么说,只要我们日夜兼程,那么就有希望摆脱它们。

  但艾丽斯和海伦却快支持不住了。

  这样剧烈运动,她们手里的水,一会儿也喝光了……

  等我们再次上路的时候,那些该死地蚂蚁离我们只有十里地了。而且,那群天上飞的蚂蚁,甚至有几只已经掠过我们的头顶…

  大家的心里都很担心,但都没有说。

  又跑了五六里路,在另外一个稀疏的小树林里,艾丽斯腿一软,坐在地上,说:“何,我实在跑不动了。”

  她一坐下,海伦立刻也一屁股坐了下来,在地上大口喘气。

  我叹了一口气,默默地从滑车上取下我们一直保留着的枪枝弹药,然后,用我的那支现在当宝贝一样的大枪,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把大部份枪枝都埋了,只留下了一支冲锋枪和四十发子弹,一支狙击步枪和五十发子弹,另外,每人手里发了一枝手枪,每支枪两个弹匣,另外是留下了五个手雷。

  把枪枝弹药埋在地上,在上面堆了个石头块儿,不高,但希望有一天回来时能容易地取到它…因此,我仔细地看了看周围的地形。算了算,大概是在我们经过的那个水潭东方十五六里左右,不远处有一个形状奇怪的小山,有一点象狗熊。

  但身上背着的几十斤食物,始终没有敢放弃…

  我又就地取材,砍了几颗更大一点的树,做了另外一个滑车,大得可以让她们都坐上去。

  这个滑车的顶梁,是我的那支宝贝大枪——真是一枪多用!

  再次上路的时候,我真正成了一只老黄牛了,把她们一车都拖上了。

  这样,一刻不停地向前走。本来以为自己的体力是无穷无竭的,但真正这样负重跑了几十里后,觉得自己也快要崩溃了!

  而身后的蚂蚁,特别是天上飞的那一大群长翅膀的蚂蚁,却是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这种危险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天黑。

  夜幕低垂,离我们只有三五里地的飞蚂蚁,才向后退却。

  而远方的十几里地的蚂蚁洪流,也才渐渐停下。

  我又向前走了几里路,把滑车放下,狼狈万状的一屁股坐下——从来没有累得这样惨过!

  艾丽斯过来,替我捶了捶腿,甚至海伦也过来,替我捶了捶腰。

  我顾不上幸福,只是大口喘气,然后,闭上眼睛,在她们体贴入微的捶打中,慢慢入静,然后,竟然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一弯银月,挂在枝头。

  艾丽斯和海伦都是一直没有睡,她们一直坐在一边看着我。

  见我醒来,她们开心地笑了。

  艾丽斯立刻从火堆边拿来还温热的晚餐,递给我。

  我亲了亲她,然后,大口吃饭,觉得这饭,也是前所未有的香!

  吃完饭,也不想去和艾丽斯亲热亲热了,而是再静坐了一会,把体力完全恢复了,便又站起身来。

  察看了一下玛利亚的伤势,她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但要恢复,估计还要有些时候。而戴安娜的病,却时好时坏,现在,她又在发高烧,处于一种昏迷状态。

  我给她们简单针灸了一下,然后,再聚集了一些水,把什么东西都检查整理了一下,回过头来,和海伦商量。

  “我们要日夜兼程前进!不然一有意外,那些该死的蚂蚁就赶上来了,是不是?”我说。

  海伦点了点头。她也没有什么好主意,加上一直是我在作主,而且,又一直在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她现在渐渐对我是言听计从了。

  “其他事情不想,我们先过了这难关再说吧…”我说。

  海伦看了看我,又看了看艾丽斯,欲言又止。

  我摇了摇头。

  现在说什么也没有意义。

  这样的一大群蚂蚁扫过,若是没有农药,或者,发一场大火烧它一下,怎么也不可能把它们消灭掉。但目前显然没有农药,大火也不可能烧起来。

  所以,出路其实只有一条,那就是象那些聪明的动物一样,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但前面的路,又到底有多远?

  我们要跑到哪里去呢?

  要乐观!要乐观!我不住地提醒着自己,同时,再一次让她们在滑车上坐好,拉着她们再一次走向无尽的征程。

  这是我们来这个世界的第三十二天了……

waqqwqk 2008-1-24 22:14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一节 最后的天体营

  “这还是地球吗?这简直是地狱!”海伦喘着气说。
  “看情况,也许,这蚂蚁也不一定是这个世界的王者…一定会有什么其他的动物要它的命,给它们毁灭性的打击。以前人类就能制约它,现在,就算这世界没有其他人类了,万能的上帝也会救我们的…”玛利亚这丫头说话虽然语调动人,但她这话我不爱听:要是上帝能救她,那她干脆从我的滑车上跳下去减轻我的负担——反正上帝会救她——只怕上帝只会把她招回去。

  “这蚂蚁,应该不会一直追我们!它们也肯定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不然,它们不会象洪水一样从世界的一边涌过来,相反,它们应该是无处不在的!只是,我们不知道要逃到什么时候…只是辛苦田田了!”戴安娜,她的高烧仍然没有退,但她一清醒的时候,会和我们说话,我知道,这是她们分散我的注意力的方式。我也乐于听到戴安娜以这样的方式,在我所拉的滑车上说点什么给我听。

  艾丽斯却不怎么说话,要是我们不说话,不问她什么,她好像永远都会沉默一样。

  所以,想来想去,这几个女人,其实,是我的老婆最高深…现在,我也确实最喜欢她的,对其他女人竟然慢慢滋生了一种不屑的情绪…

  在逃亡中,我奇怪地、慢慢地相信自己的命运,相信这样的到来,并不是没有意义。相信自己的努力,都将得到回报,比如,眼前,艾丽斯,就是命运送给我的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好的礼物。

  而现在要做的,就是挺住!坚持!

  然后,便能迎接自己的胜利!

  所以,她们情绪不稳定的时候,我一直都用自己的行动,去鼓励她们。

  而我们,在逃避如附骨之蛆一般的蚂蚁,又是九天了。

  这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第四十日!

  这样的日夜兼程,每天总要走出五六十里路,除去山坡的起伏以及因为山势的原因而绕路,我们已经向东方,至少平行移动了二百里了。

  天气也变得热了起来,而且,空气也变得湿润,树木也多起来。地上,也长满了草,从这写植物的长势上来看,现在应该算是我们以前所熟悉的早春时节,但气温却要比我们熟悉的春季高出许多。

  我们的粮食,已经算是见底了。尽管这些天来,我们尽量吃写路边能采集到的食物,有好多次。我把自己保留下来的那一小袋做种子的豆子和花生什么的,想拿出来吃掉,但犹豫良久,还是把它放到背包底下去了。

  虽然,现在,我们已经不再奢谈什么理想,但我还是觉得,目前的困难,总有办法克服。而且,那么一点种子,只够我们吃一两顿的,忍上一忍,也就过去了。若是来年,真的这些种子里有一种粮食能生几个芽儿出来,结出种子,那我们就发达了!

  好在进入草原,吃的东西更多了。但吃的肉,最多的仍然是老鼠肉。

  偶尔,也有被蚂蚁驱赶出来的其他的象豹子大小的不知名的奇怪动物,也会成了我们的牙祭。遇到河流,我们便会抓几十斤鱼带上…而且,她们的体力没有消耗,再有这些肉食的补充,身体在慢慢的恢复。

  艾丽斯和海伦,几次要下来自己走,我都笑着不允许。反正,我也要看一看自己的潜力到底有多大,而且,她们跟着我跑,肯定没有我一个人拉着车儿跑得快。

  这第四十日的正午,我们在一条小河边上,升火做饭,吃的当然是鱼了。

  因为我们的盐吃光了,所以,虽然鱼烤得焦黄,但我们的食欲都不高。

  只是不得不每人吃了三四条鱼,填饱肚子。

  饭后,我再下河,捉了几十条鱼,一一扔在河滩上。

  戴安娜去把鱼捡了,放在艾丽斯身边。艾丽斯把鱼杀了,再由海伦放在烟火上熏制一下,作为我们的干粮。

  只有玛利亚没有什么事情,在河水里浣洗她的头发。

  等到一切做好了之后,大家都在河里洗了洗澡。

  我替艾丽斯洗了洗头发。好在她的头发长得长一点的时候,她会让我用匕首把她的头发割下得短一点,所以,用了一点河里的淤泥,在她的头发上抹了抹,几下便洗干净了。

  然后,便抱着艾丽斯,在河水里看着其他三个丫头一边嬉闹,一边冼浴。只有这时候,她们才象几个丫头,才显得有几分孩子气,才让人爱怜。

  “鸟,一只大鸟!”忽然,艾丽斯指了指我们的上空。

  我一抬头,果然看到了天空里有鸟,一只正在盘旋的鸟。但只象一只黑点儿大小,不注意看的话,很难发观。

  这些天,我们看到的鸟够多的了,但都很小,而且,象我们一样,在向着那蚂蚁行军的方向连窜,这只鸟,显然与其他的鸟不同,它在盘旋!丝毫没有要逃跑的意思。而且,在天空里,它飞的很快!忽东忽西,简直就是奇迹!

  我们都发了一会呆,才上了岸。

  现在,大家都不怎么穿衣服了,反正天气热,反正大家身上的东西,谁都相互熟悉,并不用得着害羞——害羞也没有用!所以,只是用一条毛巾,相互把身上的水擦干净了。

  在忐忑不安的心境里上了路。

  她们躺上滑车上的时候,都很有兴趣地看着天上的那只鸟。

  那只鸟,正出现在我们目标的道路上,在盘旋着,似乎在盯着什么食物。

  四个丫头都很兴奋,但我心里去非常不安。

  因为,我们从河岸边上,向前已经走了半个时辰了,我们看到地那只鸟越来越大了!我再推算了这只“鸟”——如果它算是只鸟的话,它竟然翼展有九米宽!身长六米!

  这是何等巨大的一只鸟啊!

  再向前走了一个时辰,她们也觉得不太妙了!这只鸟,在我们的视野里显然是越来越大了。

  停下来,我从背包里拿出一只望远镜,自己先是看了看,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再把望远镜传给她们。

  几个丫头看了之后,脸都发白了!

  那只巨鸟,盘旋在前面的一个河谷上空,似乎,河谷里有它的猎物,但却不知何故,它又害怕什么似的,却一直在天空盘旋着,不肯一击扎下去,把猎物俘获…

  看来,它的猎物也不是好惹地!而让这样一只身长六米翼展九米地巨鸟踯踌不前的动物,那应该有多大呢?

  河谷挺深的,离我们这里,有十里地左右,所以从我们的角度,看不出来那里面到底是什么动物。

  “一场龙虎斗!”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心里想,原来以为,这世界上的动物都是迷你型的,是以数量取胜的昆虫,比如说追在我们身后数十里的蚂蚁。最多,也只认为会遇上的动物是只肥羊或者骏马,谁知道,遇到的竟然是一只巨大的恶鸟和一只暂时还不知道情况的野兽…·这个世界除了气候条件苦骜不驯外,看来,还动物凶猛!

  “怎么办?绕过去?还是退回去?”戴安娜问。

  “退是不可能了……那亿万只蚂蚁更怕!而且,这个恶鸟在天上我们能绕到哪里去?只要它动动翅膀,只怕够我们跑一天的!要是不行,就干掉它!”海伶说。

  “这要看我们对面的那些怪鸟的猎物是什么样子的!”我说:“如果这个猎物体型很大,那么,说明这世界上的动物的体型都不小!那样的话,这鸟也就会相应的很多了!不过,这不太可能。这里是草原地带,能吃的东西不多,那只猎物要是大的话,找不到吃的东西,非饿死不可!所以,那只猎物不会太大。所以,应该是这一大片地方,只有这样一只怪鸟。不然,吃的东西也供应不上,它自己就饿死了!所以,干掉它,是我们唯一的选择!”有点紧张,我的话也说得颠三倒四地。

  “但它不是就有六米长,而且,还活得好好的么?猎物很小,怎么没有把它饿死?”海伦追问。

  “我们这些天一直没有看到它!这说明它的活动范围很大。象这样一只鸟,把方圆几百公里当成它的猎场,也应该是能养活它自己的!奇怪的是它的猎物到底是什么东西呢?”我说出自己心里的疑问。

  “也许是只大刺猬,也许是只缩在洞里的蛇,也许是…·”戴安娜列举了许多例子。

  但她们终究决定,全副武装去看一看——谁也不想退回去,也不想绕路了。我们相信自己的装备,肯定能对付得了这样的一些动物。

  我也不好反对,但也正是对她们说:“也许,以后这样的动物很多,所以,除非自己有生命危险之外,不许随便开枪,要节约每一颗子弹。

  她们也同意了。而且,同意让枪法精通的海伦来开枪,如果打不中,而且,那怪鸟或者怪兽冲过来的时候,她们再开枪…同意了之后,我索性不理会她们怪异的眼光,把那套盔甲穿了起来,另外,在盔甲外面,挂了枝手枪。但走的时候,肩膀上仍然挑着那副重担。

  在离河谷五里地的地方,我们停下来。

  我觉得那河谷里,也许是人,其他的我们不知道的人类果真存在。

  我刚说完自己的印象,那只巨鸟猛然向下冲击,但很快,从河谷里射出几被火箭,把那只怪鸟射了回去。

  我心里一喜,哈哈,原来,我们真的是来到了一个冷兵器时代!那河谷里应该有不少人!是他们,正在和这恶鸟僵持着!

  我们停下来,没有几分钟,忽然从那个河谷里冲出一个人,然后,看到他的身下,有一个坐骑,也是一种我们没有见过的动物,背上竟然长着鹿角,而且,体型要比我们平日里使用的马要大一些。

  那个从河谷里冲出来的人,一路呵呵呼喊着,向我们这个方向冲来。

  一旦落单,那只恶鸟,顿时冲向了那个冲出来的人。

  “是个女人!”海伦在望远镜里看到了那个人,大声说。

  “海伦!取狙击步枪!”我命令道。

  海伦把望远镜向艾丽斯手里一塞,扑向我们的滑车,几秒时间,已经把狙击枪拿到手里,枪口指向了那只恶鸟。

  “其他人检查弹药,开枪的保险!”我接着说。

  在那只恶鸟快要扑到那个向我们冲过来的女人身边的时候,我让海伦开枪。

  枪声响起时,在那只恶鸟的左翅膀上带着一蓬鲜血和数缕鸟羽,飞撒向大地。

  那恶鸟忽然吃痛,一声惨厉的尖叫,翅膀一振,瞬间从地面上升了起来,飞了起来。

  但那只鸟飞了起来后,又开始在天空快速盘旋。

  很快,它发现了我们,似乎感觉到了我们的危险,而且,开始靠近我们打我们的主意儿。

  “准备战斗!”我说。

  海伦拿的是狙击步枪,艾丽斯拿的是冲锋枪,其他人拿手枪。

  “海伦和艾丽斯瞄准!大家相互不要离得过远!最好停留在我二米之内!”我一边说,一边把那枝大枪在头顶的空中转了一下。

  “都蹲下!”海伦一边说,一连半跪在地上,把枪贴着腮,枪口指向了天空。

  我自己也小心的又一次检查了一下手枪里的子弹,仍然把那枝手枪插在盔甲外的那根系带上的枪套里,把枪套的位置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以便伸手便能把枪拨出来。

  手里握着大枪站着,估计是显得英明神武,也因为那枝手枪而显得不伦不类…果然没有几分钟,那只怪鸟,在天堂中翅膀一倾,在天空里划了一条优美但诡异的弧线,猛然向我们冲了过来…

waqqwqk 2008-1-24 22:15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二节 初窥新世界

  “海伦开枪!”在大鸟冲到离我们二十多米的时候,我冲着海伦命令道。 
  顿时,海伦手里的狙击步枪发出一声尖叫。空旷的荒原上,枪声显得发涩。 

  但那只怪鸟仍然是速度越来越快的向我们冲了过来,而且,一边冲一边起伏不定地变幻着身形,竟然近乎神话一般躲过了海伦所有的子弹——这也难怪,那只恶鸟虽然大,但它冲过来的时候,在三维的天空里我们的眼睛能看到的截面,却只是很细长的一条黑线,而且,就算它振动翅膀时,截面变大一点,但那些变大的地方,都是几乎没有实体的羽毛,就算打中了也伤不了它,而且,它在天空里还不停地变幻着方位。谁都会很难锁定它的位置。 

  这时候,艾丽斯手里的冲锋枪响了起来。 

  我数着那子弹爆发的声音,心开始发紧。艾丽斯的一弹匣子弹已经打光了,而玛利亚她们手里的手枪的子弹也只剩下二三颗了。 

  这样的想法还没有完,还没有来得及提醒她们,就听到空枪的声音。 

  她们的子弹已经打完了,正手忙脚乱的换弹匣。 

  这时候,恶鸟已经蹁跹而至,它并不是直接扑过来,而是扑到我们面前时,忽然翅膀与地面呈九十度角立起,猛地扇了几扇,让它的鸟体顿时停在了原地。 

  而它这几下巨翅猛扇所掀起的强风,顿时,把我身边的几个丫头都吹得离开地面。向我的身后,飞了出去。它简直就是天生的捕猎者!

  它竟然不急着扑上来,而是要先乱我们的阵角! 

  若不是因为手里有一根沉重的大枪,我可能也会被那阵强风吹得人仰马翻。但庆幸的是,我现在仍然醒目地稳立原地。 

  那只奇怪的巨鸟,头歪了过来,两只拳头一样大的巨眼,直愣愣地看着我。这时候。它的两条象人腿一样粗细的巨腿,已经立在地面上,两只巨爪,是油亮亮地黑色,每只爪子分四趾,有几中爪趾上,还有血迹,也许,它刚刚捕杀了人或者其它的动物… 

  刚才几个丫头们的子弹,肯定都打在了这只恶鸟的羽毛上了。所以,并没有实质性地伤害到它。 

  恶鸟歪头看了看我,似乎惊讶我还站在这里。它忽然哇哇几声大叫,恶臭几不可当! 

  忍受着那臭气,我不敢怠慢,一手提着那杆大枪,另外一只手闪电一般从枪套里取出手枪,子弹瞬间上膛,保险也在第一时间打开,开枪击发,也只是在刹那之间的事情。 

  子弹直冲着那恶鸟的拳头大的眼睛而去。 

  这么短的距离,我就算是心里想着万千事情,也能毫离不爽地击中目标。 

  所以,下一刻,那只恶鸟的眼睛顿时开了花。数股污浊的桨汁,四处飞溅。 

  大概是这只恶鸟,生来还没有吃过这样地亏,它的头吃痛,同时头拼命把头一甩。 

  我正准备给它另外一只眼睛也来一枪,但却看到它的另外一只眼睛,已经被刚才的那颗子弹从里向外洞穿了! 

  这只恶鸟现在,应该已经什么也看不见了。 

  它哇哇大叫了几声,一条腿猛然向我一扫。 

  我将手里的大枪一撑,身体腾空而起,然后,拖着大枪,在空中将大枪一轮,猛然将大枪砸向那只恶鸟的鸟头。 

  似乎感觉到危险,那只恶鸟把头猛地一甩,但它的眼睛瞎了,看不到任何东西,而且,它头的摆动,终究没有我的枪的速度快! 

  “喀”地一声,那只鸟的头骨大概让我这大枪一下子给打碎了,顿时,它开始步履蹒珊起来,然后翅膀死命扑腾,扫起了漫天的灰尘。

  我退到艾丽斯身边,拥着艾丽斯,慢慢向后退。 

  所有人都捂着嘴,不让灰尘呛着自己,静静地看着那只恶鸟垂死挣扎。 

  过了足足有一个时辰,那只恶鸟,才最后死去,不再动弹。 

  远处的那个骑着奇怪的坐骑的人,慢慢地向我们靠近。 

  她走了过来。远远地,能看到她的身上穿着的是件丝绸品质的衣服,款式简单,但线条流畅,工艺水平还是挺不错的。 

  我身边的几个丫头,忙着在背包里拿衣服穿。 

  我也穿了件简单的外套。 

  多少天不穿衣服,忽然穿上了衣服,已经有些不习惯了,衣服上身有点痒痒的。相信其他几个丫头一定也有这样的感觉。而且,衣服一上身,大家都开始慢慢地流汗了。 

  那个陌生人骑着坐骑过来的时候,我们已经武装整齐了。 

  陌生人过来,看起来只有十几岁,是个小丫头。她在我们的注视下,犹豫了一下,下了坐骑,走到我们面前,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礼节却仍然是磕头… 

  然后,她说:“谢谢你们救了我!” 

  几个丫头虽然知道她在表达什么,但却听不懂她的话。 

  唯独是我,听在耳朵里,犹如晴天霹雳一般! 

  这个陌生的丫头,说的是竟然真的是印第安人的语言,虽然语音语调有了许多变化,但基本的词汇却仍然没有什么变化,结合了现在的氛围,我能一下子明白她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我示意艾丽斯去把她扶起来,然后,我也用印第安人的语言告诉她不要客气,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还有其他的同伴吗? 

  那个丫头听了听想了想,大概也在适应我说话的方式,然后。她小心的回答我说:她叫兰花,嗯,事实上是一个奇怪的发音,但意思我猜是一种兰花。她确实还有三十多人的一个团队,但她过来引这只恶鸟,她的同伴应该已经乘机顺着河谷向下游跑掉了。 

  兰花问我们是什么人? 

  我没有回答,而是有意无意地问她:印第安人的传说里,是不是还有一个救世主的说法? 

  兰花愣了一下。她没有明白“印第安人’是什么意思。 

  我便问她,她是哪个民族的?她们认为自己是什么人? 

  兰花说她们是太阳之子。 

  我点了点头,便问她们太阳之子这个民族里,有没有一个关于救世主会来到的传说? 

  兰花不能确定。她说可能有,但也可能没有,也许只有问一问她们的大祭司才会明确。 

  我听了,觉得事情又变得更茫然了!原来,印第安人并不是朝思夜想地在盼望着一个救世主地降临! 

  既然她们对这样的一个救世主并不期待,甚至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情,那么,再称道说自己是救世主,那就是无稽之谈了。 

  我又问什么神是她们所信仰的最高神? 

  兰花利索地回答:太阳神! 

  这让我又稍稍放了一点心。太阳神,太阳之子,印第安人的话言,从这一切来看,应该兰花她们这一族,应该就是历史上的印第安人。而且,以前四十七女巫对我说过,她们的部落,所崇拜的神,正是太阳神! 

  不管怎么讲,我的第一个目标算是达到了。 

  我转而问这个地方叫什么?是属于哪个国家帮派体系还是什么人控制的? 

  我一边问她,一连修正着自己的语音语调,让自己的发音向兰花的发音靠近。 

  兰花说这个地方叫石头海,意思是只生长石头的地方!是一个叫太阳的帝国的边境地区,至于以至于什么人控制,好象没有人管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的事情。甚至一般人都不愿意来!因为这里有我们刚才杀了的恶鸟,另外。还会周期性的有一种行军蚂蚁和蝗虫劫掠这块土地。 

  我问半花,太阳帝国,是不是她的族人建立的帝国?还告诉她,她说的那种蚂蚁,正在离我们大概有十里路的地方。 

  兰花回答完这太阳帝国并不是她的族人建立的,她的族人所建立的帝国,在这里向东五万步之外。

  接着,她迟疑了一下,然后解释说她没有听明白十里路有多远。 

  我告诉她,大概就是一万步路的距离。一千步和我说的一里的距离差不多吧! 

  兰花这才点了点头,说,哦,还远着呢!我们再向东方走二十里路,翻过一座山,会有一条有三百步宽的大河,河水湍急,会把那些蚂蚁挡住的。 

  我一听,顿时轻松了许多。 

  再问兰花,这些该死的蚂蚁若是不过河,它们是不是原地退回它们来的地方去? 

  兰花摇了摇头,说,再过几天,这里的雨季就要来了,暴雨会连下五六天时间,那时候,大部分蚂蚁会被淹死!只有极少部分的蚂蚁才有可能逃回去。但那时候,它们的数量一少,就没有威胁了,不仅如此,这些可怕的蚂蚁就要沦落成其他鸟类和其他昆虫的美食了…所以,在石头海,蚂蚁因为行动速度不快,所以,如果熟悉这里的环境的话,那么蚂蚁对人的威胁并不大。真正致命的是那种叫“阳光死神”的恶鸟,就是我们刚才杀了的那个恶鸟,那种鸟,每只每年都要掠食几百人。 

  所以,进山的人,不成群结队并且准备专门对付恶鸟的火箭的话,是根本没有机会的。这次她们遇到的恶鸟,是特别聪明的一种,竟然会躲避弓箭,而且,它一刻不停地不时地冲下来威胁一下她们。所以,从遇上恶鸟到刚才只有半天时间,她们的箭枝消耗得差不多了,没有办法,只好由兰花来舍已救人,引开恶鸟。 

  原来是这样!我心里感叹了一番。 

  除了感叹那恶鸟之猛和聪明之外,也感慨自己着似无穷无尽的逃亡岁月,快要结束了。 

  我问兰花,为什么她们会到这里来?恶鸟如果不杀死,能引得开吗?它一次要猎杀多少食物? 

  兰花说,那恶鸟每次总要捉五六个人或者三五只飞马才肯罢休! 

  她们是来这里的目的是去这里的一个盐湖挖盐的。把这里的盐挖出去卖,一斤盐,可以换五十斤粮食! 

  原来,这个世界上盐很值钱。 

  我不停地向着兰花问这问那。 

  这兰花倒是挺伶俐的,问什么东西,她总是答得让我很满意。 

  我终于算是大体上了解这世界是什么样的了。 

  找一个知道情况的人问一问,要比一个天才的人与世隔绝地想象无数天所知道得还要详细,更与现实相符。 

  其他几个女人,在一边听我和兰花之间叽里呱啦地说话,但她们一句话也听不懂。 

  看得出来她们很急,但却没有什么办法,只有耐心地在一边听着。 

  我问了个大概,转过脸来告诉她们,我们已经找到人类社会了。这是一个封建制的帝国,是一个冷兵器的时候,是一个铁器时代。我们脚下的土地,是属于一个叫太阳帝国的土地。但我们再向东五十里,就是另外一个帝国了,再向东面三百里,会有一个大湖区,那里是六个较大的帝国交界的地方。据我们面前的丫头所知道的,这块大陆由九个大国家和数不清的小国家组成的!人口有多少,是个未知数。据说这个大陆上的人有三分之二是印第安人,但在靠近最东方,背靠大海的地方,也有象玛利亚一样的金发碧眼的人类! 

  几个丫头表情复杂,但都开始挑自己关心的问题,让我去问兰花。 

  兰花知无不言,把她们想知道的都告诉了她们——如果兰花她自己知道的话。我做她们的翻译。

  最失望的人是玛利亚!这个世界上,她所信仰的宗教。基督教,已经不存在了。 

  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但基本是是比较原始的自然崇拜,所以它们的教义,都与基督教的教义相差甚远,简直是风马牛不相及! 

  戴安娜问了些关于农业和气象方面的东西,可惜兰花是个自产自销的商人,对农业不熟悉,只知道她自己经常吃的几种谷物,其他的都不知道,但兰花对天气还算有研究,比如说她能准确的推断出三天后必然要暴雨倾盆,而且,会一下六天,但为什么她能推算出来,她自己又说不出什么理论出来,这让戴安娜很惊讶,说要多向兰花请教……戴安娜还真够谦虚好学的,我才看出来。 

  海伦简直什么都要问,特别是关于军队方面的。但据兰花描述,这个世界上的军队,简直都是乌合之众,并不是职业的部队,也没有多少常备军,都是需要打仗的时候,临时募集起来的,战斗力都不强,一般打仗靠的都是数量取胜……这样的描述让海伦很兴奋,简直想立刻要去组织一支先进的队伍大干一场…… 

  艾丽斯问了一下冶金方面的东西,知道这个世界上主要是用铁,合金用得很少,也会开采铜和金银,用来做钱币——这简直是太老套了,怎么世界发展一阵子,都这样呀?!!! 

  我对自己老婆的问题很感兴趣。要是我们的技术进步的话,那么可是一个没有话说的暴利行业呀!我们就开采金子,一本万利! 

  但老婆却说,她所知道的冶金知识,都是理论上的,与实践还是有一段距离的… 

  我在地上画了一个草图,点了点,说:“看来,整个美洲大陆,已经天翻地覆了!我们的位置,大概是在这里!过几天,我们会向东五十里路,在这里,这是另外一个帝国,按兰花说法,那是她们的帝国,叫飞马帝国。我们再向东三百里,就有一个大湖区。但这里空气这么干燥,显然,大湖区会和我们现在停留的地点之间有几座高山,这样,水气才进不来。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到大湖区去!去的路,应该是从某个大峡谷或者某个山梁断开的地方穿越过去的…现在,面对这样的一个人类社会,我们有三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什么都不做!但这显然不符合诸位的风格;第二个选择,是改造一个旧的社会。那么,我们最好是选择一个最大的帝国,到它的心脏去,借尸还魂;当然,我们也能选择一个危机重重行将灭亡的帝国,这样也许开始的时候容易一点,不过接下来,不得不把时间都花在解决它的国内危机这样麻烦的事情上;第三个选择,是我们独立地创造一个新的世界一个新的国家,用我们的价值观念,但这样做,一切都是要从头开始,而且,必须有一个安全的根据地!理论上讲,以我们的技术优势,我们可以在大湖区立足,如果要是选择创造一个新世界的话!首先,要建立我们的水师,保障我们的安全,然后,以贸易的方式来积累财富,最后,用我们的先进技术,特别是我们的价值观念,来统一这个大陆……不管选择哪一方面,这都是一个重大的决定,我希望我们五人能保持一致!所以,留给大家多一点时间思考,三天后我们再作决定吧。” 

  我说完后,大家都默不做声。 

  “好了!我们还是向前走吧!”过了几分钟,我不得不带着大家继续跑路,那些讨厌的蚂蚁已经快要追上我们了。 

  兰花看了看地上的恶鸟,似乎想把鸟头割下来带着。 

  我阻止了她。且不说这鸟身上有无数的跳蚤虱子,更可怕的是,它也许带着什么疾病,比如说它可能会携带禽流感病毒之类的——这可不是好玩的。 

  兰花奇怪我为什么不让她割下鸟头? 

  我反问她为什么要割下来? 

  兰花说带着这个这可以证明我是个英雄呀! 

  呵呵。英雄?我要是英雌,那又怎么需要什么证明?再说了,我又怎么向其他人解释我们手里的武器? 

  算了!我只是告诉她,这东西沉得要命,要是她想要这鸟头,那等蚂蚁来把这鸟头上的肉剔了之后,她可以带一只干净的鸟头骨回去,那岂不是省事? 

  兰花点头称是。 

  兰花骑来的飞马,真是个好东西。体型比一般的马大。 

  似乎这种飞马,以前真的有过翅膀,而且,翅膀没有完全退化干净,所以,在马的背上,留下了两只高高支起而且是对称的角,每只角大概有二十多厘米,象牛角那样的粗细,兰花骑在马上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用马鞍,而是直接一只手提着一支马角!马角磨得油亮亮的… 

  我对兰花说:借你的马用一下吧,我的几个同伴病了,需要用你的马拉一下。 

  兰花当然同意了。 

  于是,我便把那架滑车放上马背,系在马角上。那只飞马,稳稳地拉着四个丫头。 

  而兰花和我,跟在后面走。 

  一边走,我一边继续问兰花关于这个世界上的东西,也告诉她,我们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至于为什么来,她可以理解我们是来传播众神的福音的! 

  兰花似乎也不怀疑我对她说的话。她说一阵子,总是以一种敬畏的目光看一下握在坐在滑车上的丫头们手里握着的枪。 

  谁反对神,就会受到众神的惩罚。我解释说。 

  她们手里拿的东西叫枪,是惩戒世人的工具。我指了指那两枝长枪。 

  另外,也为世人带来福音,给恶魔送去死亡,比如,刚才,我们杀了那只恶鸟!我补充说。 

  我终于开始撒谎了。 

  但要命的是: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谎言,到底是真是假!

waqqwqk 2008-1-24 22:15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三节 第一桶金

  我撒谎了!
  而且更遗憾的是,兰花对我说的话半信半疑。

  她的头脑里似乎没有长得象我,或者长得象戴安娜,或者玛利亚她们模样的神。特别让我觉得难堪的是,她不太相信我是神的使者,却似乎相信艾丽斯是神的使者…而她认为,也许,沉默不语的艾丽斯才是神的使者,而我,只是艾丽斯的随从。

  郁闷了一下,自己的老婆能被接受认定为神的使者,而我却成了自己老婆的随从。

  我把兰花关于神使的看法和玛利亚等几个女人说了,她们也很奇怪。兰花认同一个肤色头发都和她相似的人作为自己民族所信奉的神的使者,这不奇怪,但为什么,兰花会认为这个众神的使者不是我何田田而是艾丽斯?

  艾丽斯亲了亲我的脸,笑了笑摇了摇头,安慰我说:“众神的使者是你!我是你的老婆,是你的随从!”

  等到我们一行人和兰花的伙伴会合之后,我心里有些不安起来。

  兰花的同伴,除了一个烧火做饭的伙夫之外,其他人都是女人。年纪大的,也不过三十五右,年纪小的,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

  而且,她们虽然对我说话的口气正算恭敬,但她们对那个伙夫的态度,却明显是居高临下,颐指气使。我担心,这不是她们对单个的男人的态度。而是,这是她们对所有普遍意义上的男人的态度。

  但担心也没有用,等我咨询了兰花,兰花理所当然的说,是呀!男人能干什么?但她立刻认识到我还算很能干,她立刻又改口说,当然,也有一写“男中豪杰”!

  我再仔细问了一下,知道了更多的东西后。我不由得哭笑不得。

  这个世界。竟然是一个女性社会!……真是一个噩耗!以至于我不想把这个消息告诉艾丽斯她们。

  不管怎么说,我们五人,还是加入到了兰花她们的队伍里去了。

  第四十四日!

  这本来是表决我们目标的日子。

  但没有达成一致。

  玛利亚坚持要到一个现实的社会里,考察一下,然后再作决定,而不是象现在这样纸上谈兵。听她这么坚持,戴安娜和海伦也都不作表决了。

  我只好让步。事实上,现在过早决定确实意义不大。

  第四十四日黄昏的时候,我们跟随兰花她们的队伍到达了一十小镇。

  小镇名字叫巨石镇,因为整个小镇。是建设在半山腰上地一块硕大无比的巨石上,故有名。

  小镇人口不多,只有二十多户人家。大部分人家是以打猎为生,也有两三户人家做点小买卖。

  兰花她们因为经常来往经过这个小镇,所以,在小镇上有一个落脚点。是一个院子里,前二后三共五间房子,这一套房子算是这个小镇最大的一套房子了。房子建的也很有特色。墙体的由外都是竹子纺织成的墙,在两片竹墙内,填上了泥土。屋顶先是用竹子做了支架,然后也是用竹子纺织成的篱笆,放在支架上,最后,在篱笆上覆盖一层厚实的青黑色页岩作瓦。

  第四十五日,开始下起了暴雨。

  这雨下得特别的猛烈,比我见过的所有的暴雨都要猛烈。而且,暴雨一来,就没有完了!一直下了一个星期。这样的暴雨是很有杀伤力的,若不是这小镇的房子建设得很特珠,比如说若是单纯的泥土墙,肯定会被暴雨泡塌掉…·至少屋顶会楼得一塌糊涂!但这样的暴雨,巨石镇的小屋却安然无恙!(可见,这个世界上的人们都很聪明!)

  不过,在大雨里,我到村边看了一下,脚下的这块大石头很是稳当,但不远处,雨水携带着无数的碎石,从山顶冲下,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泥石流,把山坡上三分之一的植被都摧毁了。

  不用想,那曾经追得我们惶惶不可终日的蚂蚁,在行军的路途中想在这样的暴雨里活下来,可能性确实不大。

  再想一想,我和四个丫头在这四十五天的行军中,一直在干旱的气候里行军,虽然累一点苦一点,但却也比在这样的暴雨里行军要安全。

  所以,现在回头思量,我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我回到屋里,问兰花,这样的雨,这里一年下几次?

  兰花说,一年只有这么一次!

  那么,你们在路上喝的水都是从哪里来的呢?我问。

  都是用马背的,兰花说。每次她们来,马背上会有几千个水袋。

  这次她们往荒漠来的时候,虽然只有三十多人,但却要带着近一百匹马,除了人的骑乘之外,马身上背的全是食物。因为象这个季节来的正是时候,有雨水,所以不用带太多的水,这才背的全是食物。但其他时候来,马背上背的基本上都是水…我问她,雨停了她们是不是立刻就去盐湖?

  兰花说是的。

  我问她,她能否留下来做我们的向导?不过,我现在没有现钱支付她的向导费!

  但兰花仍然乐意做我们的向导,她先要把我们安全送到她的老家去,她的老家叫吉它城,是飞马帝国的吉它郡的官府所在地。

  我很需要她这个向导。另外,还需要她们留下几匹马,给我们使用。

  兰花也同意了。而且,还向她的伙伴讨了马。

  暴雨停了之后,兰花的同伴们继续去挖她们的盐去了。

  兰花带着六匹马留了下来。

  首先,我带着艾丽斯和兰花,回到我们先前埋藏武器地地方,把先前我们不得不留下的武器取了回来。 (有枪枝在手里,胆子会大一点)。这一来一回,又花了四天的时间。

  第五十五日,我们一行人才从巨石镇出发向东,往飞马帝国的吉它城前进。因为有马骑,而且,有兰花做向导,我们走得很快。一天走了一百多里,经过了四个小镇,但小镇都不大,每个镇也只有二三十户人家。

  第五十六日,果然见到了一个非常雄伟壮观的山口。大山的相对高度大概有六百米,而那山口,宛如大山被一把利斧从山顶一斧砍开,一直劈开到离地面的百米左右的地方。山口宽不过二十米,真是天险!

  我们一行六人六马,快要出山口的时候。遇到了五六个骑在马上女人,手里都拿着刀,大概做了流氓强盗都会是一个德性,不管是男是女——那几个女强盗正吊儿郎当地看着我们。

  “是强盗…收过山的保护费的!”兰花说。

  “一次要收多少?不交的话会有什么后果?她们有多少人?”我问。

  “她们一伙人有五六十个,一次要交出一半财产,不然她们就杀人。”兰花说。

  “哦,是不是我们六匹马要交三匹给她们?”我问。

  “这…如果路过的商队人多的话,强盗一般会收取保护费。但听说如果商队人少。她们认为不需要付出多大代价就能把人杀了的话,她们就不收保护费,直接杀人越货了!这次,我们人不多,也不算少…不知道她们会怎么处理。”兰花说。

  “她们杀过不少人?”我问。

  “数不清…反正,我在这个山口见过的人头,就有二百多颗。”兰花说。

  “那…你害怕吗?”我问兰花。

  “你们连太阳见神鸟都不怕。她们只有六个人,应该不是你的对手。所以,跟你们在一起我不怕。”兰花很聪明。

  “哈哈哈哈…竟然还有一个小白脸!”强盗高声呼喊着。

  晕,小白脸?对,她们说的话的意思大概就是这样。而且,她们几个强盗拍马过来,把我们围上,手里挥舞着大刀,嘴里肆无忌惮,显然这一次她们不仅仅要了我们的马匹,财物,而且,她们想把我劫上山寨击做“押寨丈夫”。

  只不过这几个女强盗长得也太菜了,而且,还显得很脏,身上有一股难闻的味道,让人隔着几十米远就倒了味口了。

  我把挂在马上的那个宝贝袋子打开,取出大枪配件,三下两下,便拼装成一只标准的大枪,低垂着枪头,握在手里。

  再看了一眼她们手里握着的刀,那刀的形状倒是和我们以前在影视作品里所见的差不多,但一看刀身斑斓,就知道工艺不行,是很次的材料打制的。

  我转脸看了看艾丽斯和海伦,说:“拿步枪,替我看着点!要是我有危险,你们就开枪!”

  这叫安全第一!我可不能为了什么个人英雄主义,而不小心送了自己的性命。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武功到底是什么水平?要是真是武林高手,他拿根麦杆,也是可怕的,所以,还是小心一点好!

  六个强盗见我拿出了一杆长枪,而且,面无惧色地拍马走向阵前,都愣了一下,大概她们一向杀人都很顺手,没有想到今天竟然会有人反抗。

  其中一个女强盗从腰间取出一个螺号状的东西,呜呜呜呜地吹了几声,看样子是在呼叫同伴。

  我的意念一一扫过这六个强盗的经脉,觉得她们地功夫,应该比她们的长相更菜。

  心里更安定,转眼,马便到了几个强盗面前。隐隐中,她们已经都在我的长枪的攻击范围之内了,但这几个菜强盗竟然浑然不觉。只是一副打算群殴的架势,仍然向我围了过来。

  “放下屠刀!饶你们不死!”我沉声说。

  “臭男人,等老娘们把你洗干净放床上的时候,不知道你还是不是这样硬!”其中一个女盗奸笑着说。

  看不出来还挺有幽默感的。

  “放马过来!”我缓缓举起手里地枪。虽然我能用手枪结果她们的性命。但一方面子弹宝贵,另外一方面,我也需要试一试自己的力量,在这个世界上算是什么样的水平。

  结果,我的大枪只是轻轻一拨,顿时,六个强盗手里的大刀,象纸糊的一般。都断成了两截。六个强盗,都乖乖地从马上飞了下去,有的跌破了头,有的摔断了腿,而且,再也没有一个强盗敢撒腿就跑的!

  她们都吓得趴在地上不敢动了。

  真菜!这就是让兰花她们吓得乖乖交出一半货物的强盗?我松了一口气,自信心空前膨胀起来。

  不打算再搭理这几个菜强盗了。

  但也不能太便宜她们!于是,把她们的六匹马牵了过来,带着继续上路。刚刚超出山口几里路,就见后面的山路上烟尘四起。一队追兵向我们冲了过来。

  我对这些强盗很是不屑,索性让兰花和艾丽斯海伦她们都停下来。

  我要教训一下这些强盗,打得她们满地找牙。

  但这样的轻敌情绪,很快让我们吃了大亏!

  那伙强盗在离我们四五十米的地方,忽然停下来,五十多号人,看来是强盗们倾巢出去了,而且,她们郑重的列好了阵型,是一个月牙形的阵形,正中间,站着一个粗眉大眼一脸恶气的女强盗。

  我暗暗一笑,希望她们立刻就冲过来,好让我杀个痛快淋漓。

  但下一秒,我就笑不出来了。

  她们竟然齐刷刷地拿出了长弓。然后,迅速把箭搭上,在那女匪首的一声号令下,几十枝箭,如同下雨一般向我们这边飞了过来。

  “下马,用马作掩护!”我一声惊呼。

  几个丫头都飞身下了马,躺在了马肚子下。

  利箭转瞬即至,顿时,把我们身边的十二匹马都射伤了。

  有三匹马立刻倒了下来,另外几匹马跑了几步,竟然也倒了下来抽搐了几下也一命呜呼了。

  我吓了一跳,立刻认识到,这些该死的强盗,竟然用的是毒箭!不然,不可能这么短的时间,就要了这几匹马的命的。

  看来,几个菜强盗不足为患,但这些心狠手辣的一伙强盗在一起用有毒的弓箭,威力却是不可小看!

  “我掩护!”我一声大喝,同时,拖着大枪跳了起来。

  再有毒箭射过来地时候,我便一闪身躲过毒箭,五十米的距离,几个纵身便越过了。

  转眼之间,我便冲进了女强盗的人群里。

  对这样歹毒的家伙,我不再有什么客气,也不敢拿命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手里大枪一晃,数蓬血雨洒向了天空。出手是枪枪致命。

  转眼之间,从女强盗有月牙形马阵中间一直扫荡到左翼,直杀得女强盗人仰马翻,半队女盗,转眼之间,便都命归黄泉。

  杀光了这一侧的女盗们之后,再回过头来时,另外一侧的女强盗们,已经战战不敢靠前了。特别是那个为首的强盗,见我的目光在她身上扫了几扫,更是在马上摇摇欲坠!

  见到她们害怕的神情,再看看一地的破碎的尸块,我的心不由得一软。

  “谁也不能对抗众神!我是神的使者,来这个世界传授福音!冲撞神灵的人,都罪该万死!但神怜悯众生!现在,你们放下屠刀,我便饶你们一命!”我大声说。跟兰花学的方言,已经非常的纯熟了。

  女强盗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谁敢大声说话,但也都没有弃刀投降。

  我也不说话,只是冷冷哼了一声,脚步如同闪电般一闪,下一刻枪尖已经划过了那个女盗头目的咽喉。

  “咣”地一声,那个女盗手里的刀掉在地上,她死命用手捂住自己的咽喉,象是要撕开她的咽喉喘一口气,又象是要捂住从她脖子上喷洒出来的鲜血。

  但旋即,她从马上摔了下来,在地上不停地蹬腿,然后,手一松死掉了。

  见她们的头领,毫无反抗之力,我只是轻飘飘的一枪,便将她击杀在马下。其他女盗们更是魂飞魄散,连跑也不敢跑,但都退到了离我四周十几米外的地方。

  “放下武器,下马投降的,活!违抗神的命令的人,死!”我用极其冷酷的眼神,在剩下的二十六名女强盗们地脸上一一扫过。

  不知道哪个女强盗带了个头,她把刀一扔,滚下了马,跪伏在地上。顿时,其它女强盗哗啦一声都扔刀下了马,然后,都跪在了地上。

  我哼了一声,指了指一边地上的空地说:“都跪到那边去!”

  “不要杀我们…·”跪在地上的强盗哭喊着。

  “住口!”我喝道:“要杀你们,早杀了,不费吹灰之力!既然说放你们生路,当然会饶你们一命!但谁要不听命令,我立刻一枪戳死她!”

  立刻没有人再敢出声,都乖乖地到一边空地上再次跪了下来。

  见我以一人之力,把这些强盗打趴下了,兰花慢慢开始相信了我可能也是神的使者了。

  索性不再往前走,而是上了强盗的山寨,把山寨里的值钱的东西都搬下了山。这伙强盗在这里经营了十几年了,东西还真不少!

  一共用了二百一十匹马,才把那些金钱细软驮下了山。

  光是金条,就装了十二个木桶,用了六匹马才驮完,金子重量就有五万多两!其他的银钱铜钱不计其数。

  那二十六个投降的女强盗,不愿意跟我们走的,有十二个,我给她们每人发了一匹马和一点盘缠干粮,放她们走了,告诫她们不要再做强盗。

  另外十四个,无家可归,见我如此神勇,表示愿意跟我混。我考虑了一下,也就把她们接收下来。

  这一路杂役的事情,我也是做够了,确实需要有人帮忙。

  这十四个人加入进来,我想了想,问兰花是不是愿意加入到我们中间来?

  兰花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当天晚上,在宿营的时候,我召集她们开了一个小会,告诉她们既然她们加入到我的团队里来,那么,我的财产,也是要和她们分享的!

  这次所有的财产,总共加起来,大概折合黄金九万两!其中一大半要作我们团队的积累,我打算留下五万两作我们的基金,另外一半,我打算一年后分给大家。四万两黄金,二十个人,每人一千两。

  那些强盗们眼睛睁得大大地,简直不相信会有这样的好事情!

  呆了一呆,然后,她们一起欢呼起来!浑然忘记了我刚才杀了她们那么多的伙伴。

  后来,进入了城市,我才明白,这一千两黄金,是多大的一个数目!在城市的郊区,一两黄金可以买十亩地,这二千两黄金,就可以买二万亩地呀!!!

  而她们做强盗的时候,压根就不知道山寨里有这么多钱——就算知道了也不可能分给她们!也难怪她们要兴奋得晚上睡不着觉!

  艾丽斯,海伦,戴安娜,玛利亚,她们听说我们有了这么多钱,也挺开心的。

  队伍扩大了,我给大家简单的分了一下工:兰花,负责我们路上的生活用品的采购:一个叫杉树的女强盗,负责约束其他归顺我们的十三个强盗,负责我们的安全。

  艾丽斯负责管我们的钱财;玛利亚已经基本上康复了,让她负责医疗卫生——她哼了一声,但也没有反对;戴安娜身体还没有复原,发烧的毛病,时好时坏,就暂时让她安心养病。

  但我知道,小人喻以利!用金钱,也许能暂时让她们死心塌地的跟着我我干,但长久之计,仍然是要她们慢慢的认同我的价值观念,并且愿意为了这样的价值观念奋不顾身。

  长远的目标以后慢慢再说,眼前,稳住了这十几个强盗后,是要给她们加上一个制定的套子的时候了!

  “凡兵,制必先行!”确实是这样,没有个规矩,怎么管这么多人?这十几个强盗,说得差一点,那简直都是乌合之众,我真看不上眼!也真是的,这是什么世道?竟然让女人做强盗…但没有落后的群众,只有落后的领导!我打算把她们调教好!今后,还会有无数次的战斗,会有无数的战利品什么的,怎么分东西,参战的人能分到多少战利品?怎么维护他们地权益?…比如说,要不要搞“三分四定”等等条例(要知此条例详情,请自己上网查)?总之,要我去操心的事情太多太多了!我希望能把这些事情交给海伦,但海伦话言关一时又过不了,所以,只好让海伦构思一下制度。等她想差不多了,再让我来和兰花交流一下…渐渐的,我们定了一些规矩,这些规矩,有的是套以前中国陆军的,也有的是套美国的特种部队的…但总体来说,都是先进成熟的制定。而且,这些制度也能让我们的强盗兵接受,所以,每一条规定的实施,都让我们的管理轻松了一些。

  觉得自己在慢慢向自己的目标靠近是件很享受的事情!

  我每天听她们讲经过的地方的风土人情,另外,负责教艾丽斯、海伦、戴安娜和玛利亚的土著方言。另外,也偶尔教一下兰花英语。我告诉她说这是我们几个神使的通用语言,所以,兰花学习的热情很高,只可惜进步不快…

  第六十日晚上,我们在离飞马帝国地吉它城外十里地的地方宿营。

  一路上,遇到我们觉得以后会需要的东西,总是毫不犹豫地买下来,所以,我们宿营的时候,营地已经有些规模了。

  我和艾丽斯,也有了自己的帐篷,可以不受打扰地研究一下或者享受一下双修境界了!

  但这一晚上,我没有象往常一样急不可耐地脱衣服,而是慢慢地抱着艾丽斯。

  “亲爱的,马上就要进城了,据说吉它城有十万人口,就算是在我们来的那个世界,这也算个象模象样的城市了!我们很快会淹没在人群里了…”我说。

  “老公,你似乎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夫妻之间,直接说吧。”艾丽斯温柔地躺在我的怀里,身体最大限度地贴着我地身体。大概这世界上也只有她的身体才有这样的柔软而极富韧性!

  “我向你求婚的时候,是你最困难的时候,这说起来,有点乘人之危…你要是怪我,你现在反悔的话还来得及…”我慢慢说。

  “傻话!我们是有缘份的!是的,是我最困难的时候,但也是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是你帮我最多!也许,开始嫁给你的时候,我觉得有些委屈,有一点难以接受命运这样的安排。但我越来越觉得,这是命运最好的安排,我也越来越爱你了!你是个好老公!”艾丽斯说着,慢慢解开了我的衣服…

  就在这时候,听到了帐篷外的咳嗽声。

  “我可以进去吗?”外面接着传来了海伦的说话声。

  shit!又是这丫头,总是在这种时候出现。

  我飞快穿好衣服,和艾丽斯对视了一眼,然后说了一声请进。

  海伦进来,很大方地往床上一倒,睡在艾丽斯身边,头枕着艾丽斯的腿。

  “什么事?不会是今晚想睡在这里吧?”我开玩笑似的说。

  “嘿,只要艾丽斯妹妹不反对,我今晚就睡在这里!又不是没有睡过!”海伦大方的说。

  艾丽斯笑了笑说:“好呀!欢迎欢迎!”说是这样说,却用她的小手,在我的腿上掐了一掐。

  海伦的眼睛看着帐篷顶儿,眼珠子转了半天,说:“何,以后,我打算一直跟着你们夫妻俩,行吗?”

  我和艾丽斯面面相觑,不明白海伦到底要说些什么。

  “我们不是一直在一起吗?”我问她,让她继续说下去。

waqqwqk 2008-1-24 22:16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四节 初始经营

  海伦摇了摇头说:“虽然我们几个人这么多天来,一直在一起,共度难关,但,玛利亚,你可能不知道,她是我见过的最虔诚的基督徒!如果你不是基督的信徒,那你就不是她的兄弟姐妹,那你,就不太可能和她走到一条路上去。我估计,她很快会离开我们的!”

  “她……她能上哪里去?”我想不通。玛利亚语言不通,这世界上又没有基督教生存的土壤,她能到什么地方?按道理,她最明智的选择应该是跟着我们才对呀!

  “你一下子杀了那么多人,虽然是强盗,但她接受不了!她觉得你杀人,是犯了罪,而且你杀了那么多的人,还毫无忏悔之意,更是罪无可赦!所以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再和你在一起了!”海伦解释说。

  我救援似的看了看老婆,老婆却点了点头,说:“玛利亚是个好人,除了有些太过虔诚死板之外!”

  “那……那,戴安娜呢?”我问海伦。

  “戴安娜大概会和我们在一起的。她还是比较实际的,而且现在只有你能通译我们与这里的土著语言,跟着别人,会连饭都吃不上,那又有什么意思?另外,这些天来,你一直照顾着我们,戴安娜和我,都挺感激你的……戴安娜也挺喜欢你的!”海伦自然而然地说,丝毫也没有顾虑艾丽斯的存在。

  我看了看艾丽斯,她也正看着我。

  我摇了摇头,事实上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摇头的意思。

  艾丽斯接口,淡淡地说:“好男人嘛,有几个女人喜欢也正常。按我们族人的习惯,一个男人可以娶几个女人!要是姐妹们喜欢,你和戴安娜都嫁给何,我也不反对。”

  海伦愣了一下,马上下意识地摇了摇头,说:“不不,我们不是这个意思……”说话之间,小脸羞得通红。

  我没有言语。艾丽斯的提议不是不好,但并不实际,而且,我会认为她是在试探我。其实就算艾丽斯真的心胸宽大得到能容忍我找许多老婆的地步,要让戴安娜或者海伦,接受这样的现实,估计也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她们所受的教育,会让她们觉得这是一件异常屈辱的事情。条件不成熟的时候,何必要搞到大家不开心呢?反正来日方长。

  艾丽斯见我不言语,便追问了一句:“何,我的姐妹们都是挺好的,你也知道。要不,你就娶她们吧,我们在一起生活,永远都不分开!”说得郑重其事。

  我笑了笑,不置可否。

  是的,我要学会沉默。这种时候,不管我说什么,可能都是错的。

  我只是看了看海伦,她连忙摇了摇头,忽然剧烈地咳嗽了几声,然后一语不发地落荒而逃。

  本来以为她是个大方的女孩,没有想到她原来是这样的害羞。

  我再次微微笑了一笑,转脸亲了亲艾丽斯,说:“你当真?”

  艾丽斯扑闪着她的大眼睛,一脸无辜的样子,说:“我从来不撒谎的!”

  就算她是真心说的,我也不能当成她是真心来听。

  但艾丽斯今晚说的这一席话,却非常现实地接近了我们夫妻和海伦以及戴安娜的距离。

  艾丽斯还说,玛利亚她总有一天,会转向我们,所以海伦的话,也不足为信。所以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对玛利亚很尊敬、很爱护……

  说到玛利亚,我要多几句嘴:有时候,我在玛利亚面前,会忍不住想起当初她被蛇咬伤后,我为她治疗的情形,而且这时候,玛利亚似乎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她的脸会忽然变红——这样的事情简直屡试不爽!这也让我怀疑玛利亚不仅能用声音媚惑人心,而且她能读出人心里的事情!但这是没有办法证实的事情。

  但玛利亚用声音媚惑人心的本事,她却不否认,按她说,那只是基督教核心唱诗班的一项基本功夫。我向她请教了一下,她开始的时候,还乐意教我一点基本的原理。每次举例,她都会用不同的语调来唱一首圣诗。她的这些基本的理论,让我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但等几次过后,我再问的问题越来越接近核心的时候,她再也不肯多说了。

  玛利亚是聪明的,她一定从我问的问题中认识到,我已经把她的这门技艺学了个七七八八,除了一些关键之处难以通晓之外。

  我也不怪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也有自己的原则。

  而且事实上,我把从玛利亚那里学到的声音来迷惑人心的本事,都用在撒谎上了……以前,撒谎的时候会犹豫,声调总要有点微妙的变化,但现在,用玛利亚唱圣诗的单调一说,就巧妙地掩饰过去。而别人会在无意中,象是被催眠了,认真地相信了……

  这一夜,大家大概都睡得不太踏实。所以第二天,也就是我们来到这个新世界的第六十一天,早晨起来的时候,其他人见到吉它城的时候,很兴奋。而我,艾丽斯还有海伦她们,都有一些不安。我们都不知道,这样的一座城市对我们意味着什么。

  这时候,我们的装束,已经完全和当地人一样了,都穿着一身丝绸的衣服,式样简单流畅,而且颜色素淡。

  我觉得艾丽斯很美,穿这一身衣服,海伦她们也很漂亮。

  但兰花和那些我们收服的强盗们很不以为然。因为她们说她们这个世界上,女人以粗壮肥胖为美。如果女人苗条,那肯定是家里穷得吃不起肉,而且日夜操劳的原因……

  所以进城后,真正吸引吉它城里人群眼球的,反倒是我……不时有女人冲着我吹一声响亮的口哨儿,要不是我的脸皮越来越厚,我的脸肯定会红的。

  艾丽斯在一边偷笑,她有一次还拉了拉我说:“哦哟,回头率很高呀!这样的感觉是不是很好?”

  我不理她,眼睛在这个城市里扫来扫去,街道不宽,所以凡是我们经过的街道,它的每一扇门我都记在了脑子里了。

  奇怪的是,这个城市除了在城门口有十几个吊儿郎当的女兵外,好象再没有看见其他的士兵了。我问兰花为什么?

  兰花说,城防的兵,听说只有一百多人。

  我问,那要是打起仗来,怎么办?

  兰花说,飞马国的另外一个郡,叫萨拉郡,倒是驻扎了十几万人的一个边防营。大概是因为吉它郡虽然也是飞马郡的边城,但与太阳帝国接壤的地方,却是险峻的高山,所以只是把城墙修得高一点,护城河挖得深一些,而没有重兵设防。

  要是有人造反呢?我问。

  兰花说,要是有人造反,一个吉它城也不过十万人,萨拉郡的边防大营的人,只要来一半就能镇压掉了,以前这样事情也是有的。

  我点了点头,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街上的买卖,都是些小买卖,不过衣食类和日用品的经营。也偶尔有几个衣着光鲜的过客,也有几个不同肤色的人从街上经过。兰花介绍说,这些人大概是外地来吉它城买马的。吉它城的飞马价格大概在一两金子左右,比最贵的飞马帝国国都吉博的价格要便宜百分之五十,所以有不少人跑到帝国的西部边陲来买马。但交易地点却不在吉它城内,而是在南郊的马场。虽然吉它每年向外输出近三万匹飞马,但吉它养马的大户,却只有三家,其中乔伊斯家规模最大……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看,我们到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

  我们二十人住进去,那家客栈也就满员了。兰花说,象这样规模的客栈,虽然不是吉它城最大的,但也不算小了。但这样的客栈,吉它城有一百多家,一般都是一个商队就把客栈住满了,倒是没有什么零散的客人。

  等住下之后,我让兰花去给我找几张地图来。

  兰花很为难,她说地图一般只有大的商队和军队才有,这要时间才行。

  我告诉她不急,但最好尽快给我找到……另外,如果吉它城有合适的房子,我们可以买一套下来。

  本来以为进了城意味着我们找到了人类社会,意味着我们更……反正一切都好了,但事实上,除了衣食住行方便一点之外,我们并没有取得其他什么进展。我们现在所享用的一切,和我们来的那个世界比,是太粗糙简陋了……除了吃的东西都很新鲜,取悦着我们的味觉之外。事实上,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里,我每天带着艾丽斯在吉它城到处闲逛。好在这里外地商人很多,倒也不引人注意。我们的重点是吃!吉它城的大小饭馆,我们都吃了一个遍。

  其实只要不发神经,厨艺是件理论上很简单的事情,不过色香味形罢了。象饭菜的色与形,象切菜刀功等等,这类事情,我以前就练得不错,现在要学的,只是识别一下各种菜,知道它们本来是什么味道,加上了调料是什么味道,用什么样火候之后,又是什么味道就行了。

  这样考察了各个饭馆里的厨师们的技艺后,我和艾丽斯从市场抱回了一大堆各种调味料,开始自己动手做菜吃了。我的这一手,也是海伦她们没有想到的,尝到了我做的菜的味道后,她们就不肯吃客栈的厨师做的饭菜了,而是每天要吃饭的时候,先跑到我和艾丽斯住的房间里等着……

  这也是我拉拢她们的一个方式——哼!我就不信,有哪个女人能拒绝美食!……

  而且借着各种食物的调理,戴安娜的身体,慢慢好起来了。

  第七十日,兰花替我们物色了一套很干净也挺大的一套房子。据说这个房子的前主人曾经是吉它城的副城主,后来犯了事,被押往京城被砍了头,家人是树倒猢狲散,基本上都走了,所以当地人说他家的房子不吉利,便一直没人买。所以一套值一百五十两金子的住宅,现在只卖六十两。

  我可不管这些闲话。

  住进去,再添置了一些家具物什,把这样一个临时的家,建设得红红火火。特别是我这次把我和艾丽斯的住宅,和海伦她们三个女人的住宅分开,隔了一百多米远!——终于,艾丽斯可以放开心扉,我和尽情双修了。

  但是顺便说一句的是,我在吉它城,也开始有名气了!倒不是因为我买了一套据说不吉利的房子,而是因为有一次,我在吉它城最大的餐馆春风楼里用餐时,店小二在笨手笨脚地打苍蝇,但打了半天,一只也没有打到。我忍不住指点了他一下:我告诉他,苍蝇在觉察到危险的时候,总是先起跳,到空中二三指高的时候,它是向后飞,而不是象我们想像的那样向前飞,所以,用蝇拍打苍蝇的时候,要瞄准苍蝇屁股后两三个指节的地方,快速地来一下,这样方才能百发百中。

  小二半信半疑,但试了一下却是屡试不对得起!于是惊为天人。

  消息传开,于是我就成了苍蝇屁股法的开山老祖了,以至于我再上街,便有人冲我指指点点——哦,那就是会打苍蝇的那个……很厉害吔……

  我少说也有三千技术,在吉它却因为会打苍蝇这样的雕虫小技而闻名,这不能不让我郁闷了一下。

  第七十六日,兰花以前的伙伴来拜访我们。

  我们先是把以前借她们的马还给她们,然后又送上十两黄金作谢礼。

  再一问,不由得哭笑不得。原来她们这次在回程,又遇上了强盗,而且这一次强盗把她们挖的盐和她们的马匹都抢走了。强盗不是别人,正是那些不愿意和我们下山,谎称要回家的那十几个女强盗——本来女人说的话就不能相信,我当时真是傻了!

  兰花说,她们以前从远方的盐湖里挖来盐,是卖给吉它城一个叫胡安的盐商的,每一趟来回,可以赚二十两金子,但估计那盐商把她们挖来的盐转卖了,至少能赚五十两金子。这次被抢得血本无归后,她们本来打算向那个盐商贷款再去买些马匹,重新开始的,但那个盐商死活不肯,说她们没有用,谁知道再去挖盐时会不会再被抢得血本无归?

  我点了点头,这盐商果然是生意人,而且他的担心也是有道理的。

  兰花欲言又止,但我明白她的意思了。

  我想了想说,你们需要多少钱?

  兰花的同伴里,领头的那个叫莉莎,她说她们打算再买一百匹马,另外需要一点生活费,加起来大概需要一百五十两金子……她说着低下头,似乎很难为情自己对一个不那么熟悉的人提非分的要求。

  我再问,你们能不能买它一千匹马?这样规模大一点,每次岂不是赚得更多?

  莉莎面有愧色,说:“这样固然好,但哪里来这么多的钱!”

  “你们找到的那个盐湖,大不大?”我再问。

  莉莎说可能永远都采不完!

  “那好吧,我看这样吧,我来投资,现在就按一千匹马的规模来算吧,所有的钱由我来出,赚到的钱我得四成,另外六成,三成用作你们挖盐商队的积累与扩大规模,剩下的三成由你来分给你自己和你手下的人!你看如何?”我问莉莎。

  莉莎面有喜色,但她没有立刻点头,而是询问了一下她身边一起同来的伙伴,过了几分钟,这才郑重地点了点并没有。看来还是挺民主的。

  我接着:“不过,你想知道,除了路上要经过一个强盗的关卡外,你们的生意还有什么其他的风险没有?”

  莉莎想了想,摇了摇头说:“若是我们有一千匹马,那么队伍就能有三百人,一般强盗也不敢动我们了!”

  “你们跟官府的关系怎么样?不会受她们的勒索吧?”我问。与强盗以及政府的关系,其实才是商人最关键的问题。

  “还行……”莉莎看样子和官府打交道不多,她们说起来,只和那个叫胡安的盐商打交道多一点。

  算起来她们去盐湖的路,只有四百里,但沿途大多数地方都是没有水的荒漠。没有去过的人,在烈日之下走几里路,便望而却步了,所以她们才会基本独占了这样的一条挖盐的线路。

  我给了她们两点建议:第一,这次再去盐湖,要带一批工匠去,在有树木的地方砍树,建一些小木屋,我们要每隔五十里设置一个补给站!第二,盐挖来了之后,仍然按以前的理,卖给那盐商,不和他撕破脸皮。多余的我们要自己找门路卖出去!自己要学会经营,以后做到产销一体化!”

  莉莎点头同意。

  我还保证去为她们收服那些把守山口的强盗。

  事实上,第二天我便带着艾丽斯、海伦和兰花,骑着飞马,快速冲到山口。那一伙菜强盗一见我又回来了,连望风而逃都不敢!乖乖下马,跪在地上,听候发落。

  我问海伦怎么办?

  海伦皱了皱眉,眼睛里露出了杀气。

  我赶紧打住,说:“我给你们最后一次机会!既然你们喜欢做这营生,那算了,你们不来,也会有别的强盗来!你们今后,就在这里给我守着这山口吧。除了我们的人经过之外,其他的人经过,一律收一半货物做过路费。收到的钱,四成上交,三成作山寨的花费,余下的钱,你们平均分了吧。兰花,你以后就做她们的首领吧!另外,我们的商队也归你管,你看怎么样?”这样,基本上可以独占这条挖盐的线路了。

  兰花一愣,没有想到突然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她还是点了点头。

  兰花的年纪并不大,只有十六岁。

  回到吉它城,我教了兰花一套枪法,还好,兰花不算笨,学了一天多时间,也算是有模有样。枪法就是把式!要想精通,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我也不着急,但却吩咐她每天至少要练习三个时辰以上,一个小时基本功,二个小时枪法!若是我发现她偷懒,第一次打一百个耳光,第二次打一百棍,第三次直接砍下她的头!

  兰花一吐舌头,但却应承下来。

  就这亲,兰花成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徒弟,而且还是女徒弟。至于说兰花的姿色……不提也罢。

  过了半个月,等莉莎把三百人招募齐了后,我亲自去看了一下,从这群人中间,挑选出适合练武的三十人,把她们拨给兰花,组成了一个卫队,由兰花带她们练武艺。

  我教给兰花的武艺,都是特种部队的基本功,只要苦练,只要花了功夫,就会出成效,而不是什么卖弄玄虚的神功,所以再由兰花教她们,也是足够了。至多,让海伦有空的时候,再去指点她们一下。

  海伦她们这些天,一面休养身体,一面在恶补土著方言。

  接下来兰花她们去商谈买马的事情,也谈得差不多了。大量的马,是可以优惠的,这样的条件,大家都明白。

  但九月十三日,兰花又来向我请示,说南郊的托马斯马场,大概是要转让,问我有没有兴趣?

  转让?我问为什么。

  兰花说,托马斯马场的小女儿,名叫爱玛,是个赌徒,她在一场赌博里中了人家圈套,一时冲动,她家的马场让她作价五万两黄金押给人家了……结果当然是她输了。赌场的人让托马斯家带金子去赎人,不然就要把爱玛的人头送回来。

  托马斯家一时拿不出这么多现钱来,只好转让马场。据说有好多人在打这个马场的主意了,但都在压这个马场的价钱,据说有人想用二万两的价钱把马场买下来。

  我问那马场实际上能值多少钱?

  兰花说,至少能值三万五千两,因为马场里存马就有近万匹,而且马场的牧场也有一万多亩……

  我让兰花带我去见一见托马斯家的家长。

  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年女人,名叫凯丽,她明显和兰花她们的风度不同,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做派。

  我单刀直入,告诉她,我想买下她们家的马场,也可以入股她们的马场,价钱好商量。

  那个名字拗口的老妇人开口要价五万两,一点也不含糊。

  我笑了一笑,直接说,据说你家有了一点麻烦?我也并不想吞并你们世代相传的家业,如果你差多少钱,我就入股多少钱,你看如何?

  老妇人问为什么?

  我说,只为以后买马放心。

  老妇人这时候想了想,说,她还差二万两黄金。

  我不动声色,说:“两万两,我可以随时交给你!你觉得你这个马场现在能卖多少钱?”

  老妇人沉吟了一下说:“至少五万两!”

  我笑了一笑,说:“也许在某些时候,能值这个价钱,但你现在卖,肯定卖不到这个价钱!有人说,大约在三万五千两左右是个公平数字。这样吧,我们都让步一下,就算你这个牧场值五万两黄金吧!我投入二万两,占四成的份额,但我不参加经营,只享受红利!你们的让步是负责经营,但也只按六成的红利分红,经营的花销,不再另外支付工钱,你们看怎么样?”

  老妇人沉吟了一下,点头同意了。

  于是,邀请老女人去吉它城,在最大的春风楼吃上一顿,然后当着中人的面,一手交钱,一手签订了一个文书。文书是写在一张薄薄的绢丝上的,用羽毛笔,蘸着一种红色的颜料写就,很是艺术。

  这时候,吉它城的人才知道,原来这个会打苍蝇屁股的哥哥,原来还是个财主!顿时,看我的眼神就不一样了。

  那种神情,就象从前某些地方男人们看到了亿万富姐儿的神情差不多吧……

  但我却很是无奈,见过了更大的虚荣之后,这些虚荣对我来说一钱不值!

  我的这些天,都忙的是什么呀?

  说赚到钱了吧,也许也能说有点成效,但与以住随便开一枪所赚的钱比,简直不值一提……

  说队伍扩大了?简直找了一些乌合之众,而且我根本就没有控制她们,顶多只是能吓住她们罢了。

  而且除了海伦和我的关系近了一些,那个戴安娜,特别是玛利亚,对我仍然是不冷不热,只热心于每天在自己的房间里和她们的佣人们练习土著语言……

  第九十四日上午。

  老妇人凯丽在去赎她的小女儿爱玛的时候,请我和她一起去。她似乎对我有一种莫名的景仰。

  既然现在是她的合伙人,我也没有理由拒绝帮她。而且一想到是去赌场,我就有点热血沸腾,特别是听说,她们赌的玩意,也不过是掷色子之类的小把戏后,我更是想立刻去空手套住一头大白狼!要是能从赌场上发家致富,那可比天天费心思经营这些劳什子要轻松多了。

waqqwqk 2008-1-24 22:16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五节 玩主

  我没有带任何人去赌场,便坐了凯丽带来的两匹大马拉的马车。马车很宽敞,但车轱辘是木头的,而且道路也不平整,所以尽管马车里的坐垫很厚很有弹性,但坐在马车里仍然不够舒适。不过这也要比骑马要舒服多了。至于说骑马很舒服,那也只是和累死累活跑步比较的……

  在去赌场的路上,我刚想问一下凯丽,爱玛会不会有事:我自己知道我说的有事指的是一个姑娘家会不会被人强暴等等,但自己转念一想,这可是女性社会呀!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妇人强暴男人的事情吧,除非爱玛特别的漂亮,漂亮到了人见人爱的地步。

  咽入了那句不该问的话之后,我决定还是保持我的神秘感!所以一路上我只语未发。

  等到了赌场,首先看到几个女人无精打采的歪靠在门框上,象是闲人,但我猜她们大概是看场子的女流氓。

  进去一看,那个赌场也就是我们来的世界上的乡村赌场的规模。

  但气氛却特别热烈,赢钱时大声地尖叫,输钱是沮丧的骂娘声此起彼伏,这些基本元素一点也不少。凯丽的仆人抬着二十几个沉重的大箱子进了赌场的动静确实不小,但却压根没有惊动那些在狂赌的女人们——她们最多只是扫了一眼,又沉醉在赌场的吆喝里了。

  不同的是,这里的服务员,都是一些步履风骚、奶油味十足的男孩儿……

  但再向里走几步,便有人过来,拦着我们。

  凯丽抬了抬头,她的一个管家过去说明来意。

  便有人把我们向里面带。

  这是一套三进的房子,后面还带个花园,贵宾的赌场开在最后一排。爱玛正是在那里赌钱输了个精光后被押在那里的。

  到那个赌场一看,哗,人还不少呢,而且仍然在赌得兴高采烈。

  但我眼光一扫却没有找到印象中被人关押的女子。

  最后还是凯丽过去拍了一下爱玛的肩膀,我才注意到那个爱玛。

  爱玛并不象我想像中的那样被绑起来关在黑屋子里,她的身后站着的那两个人,大概就是看着她不让她溜掉的人。如此简单,而爱玛却丝毫没有觉得危险什么的,她仍然在很投入地看别人赌钱,为别人赢钱而兴奋或者是输钱惋惜……

  她见到凯丽后,丝毫没有后悔的样子,只是很无所谓地说:“妈,我想赢点钱,把咱家的牧场开得大一点,谁知道不小心输掉了……”

  凯丽看了看她的小女儿,只是叹了一口气,并没有责怪她。这也让我很奇怪——五万两黄金,可不是个小数目呀,看她们的从容态度真让我无言以对,也许这样对待金钱的态度,够我学一些时间的。

  “哦……钱都带来了?”那个赢钱的女人嘴里叼着个烟斗,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摆弄着手里的色子,漫不经心地问。

  凯丽的眼光在那家伙的脸上扫了扫,缓缓说:“钱我们带来了,你点个数!现在我们可以带爱玛走吗?”

  那个赢钱的女人 皱了皱眉头,转脸冲一个赌场里的伙计说:“哦,伙计,给我去量一量!要是数量不少,就让那个丫头走吧!要想赌,再回去凑点钱,我在这里等你!”最后一句话是冲爱玛说的。

  这个不但赢了爱玛的钱,还顺带着赢了她家赌场的据说是一个外地游玩的赌客。但我能猜出来,这肯定是与赌场串通好的,甚至是赌场专门找来的高手,特意来对付这些有钱的肥羊的!

  我眼睛扫了那丫头几眼,判断:那个赢钱的丫头,长得委实不咋样。

  爱玛和她妈妈说了几句话后,被她妈妈领来见我。那丫头用一种很无礼的目光打量了我一番,并没有说话,而是漫不经心地把她的头发拨一边,露出了她白嫩的一段颈项——她的这一举动却猛然让我的心脏不争气地跳了好几下——这时候我才注意到爱玛竟然是我一直印象里承认的那为数不多的几类美人中的一种!而且她是很出色的那一种!

  特别是她那种目空一切的眼神,带着一种青涩的傲慢和幼稚……也是偏偏让我很喜欢。

  有点激动,有些冲动,而且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有了种急迫的英雄救美的需要……

  赌场的伙计,忙活着把凯丽带来的金条过秤,我们都在等最后的结果。

  我笑了笑,走到赌桌边上,手一探,已经将桌子上滴溜溜乱转的色子抄在了手里,轻轻掂量了一下。这色子和我们以前用的不同之处在于,色子上刻的不是点儿,而是六角星!比如,五点就是五颗六角星。色子是玉做的,整体看起来还挺艺术的,特别是没有什么鬼!看来,那个赢钱的丫头,理论上说她赢得还算光明正大,靠的是技术。

  我把色子放在手心里摇了一摇,说:“不知道赌钱有什么规矩没有?”

  那丫头一愣,被她自己嘴里的烟呛了一口,她咳了几声说:“你想有什么规矩?”

  我还真不知道她们赌钱是怎么区分输赢的,想了想,便说:“不知道爱玛输掉农场的那一把是怎么输的?”

  那丫头呵呵一乐,说:“哦,那一把呀!我掷出来的是三个六,她只掷出了三个一,她当然输了!”

  “是不是三个色子要一样才作数,而且要是掷出的三个色子都是六颗星,这便是最大了?”我问。

  “当然了!”那丫头说。

  “是谁先掷?”我再问。

  “我要是做庄,你就先掷!”那丫头说。

  “要是我掷出三个六,那你还要再掷吗?”我问。

  “你要是掷出三个六,你就赢了,不用再掷了!”那丫头很有耐心地解释道。

  “那对你岂不是不公平?”我正色道。

  “你是男人嘛!当然要让着你了!”那丫头笑了一笑,转而解释说:“我最后掷,做庄家嘛,不计较这些!”

  我转脸问了一下爱玛:“是这样吗?”

  爱玛点了点头,很有兴趣地看着我,似乎为我这样的饶舌而不解。

  “真有意思!”我说:“听起来很有趣!我能和你赌几把吗?”

  “你?你带钱了吗?”她问。

  “这有什么关系?大不了,象爱玛一样把我押在这里,自然有人拿钱来赎我!你怕什么?”我说。

  “这……这不行!爱玛她家有牧场,谁能证明你家里人有没有钱来赎你?”那女人说。

  “这好办!”我从怀里掏出昨天和凯丽签订的合约,说:“这是我在爱玛家的牧场的入股的文书,份额是二万两黄金,你要是赢了,我这份额就不要了,给你,你看怎么样?”

  那女人一愣,转脸问凯丽:“场主,这不是真的吧?”

  凯丽说:“这……是真的,不过何先生,你……你不要赌了!”

  我笑了笑说:“有这么好的赚钱方式,为什么不赌?”

  说着,我把那张文书掷在桌子上,说:“我就先赌一把两万两的吧,怎么样?”

  那女人一愣,她不知道我的底细,本来是不应该贸然和我赌的,但似乎她对自己的手艺又很自信,犹豫了一下,她点了点头。

  四周的空气一下子紧张起来,所有人都不说话。

  我从容地抄起了色子,在手里摇了摇,问:“要是一下子掷不出三个一样的色子,是不是接着掷?”

  那女人摇了摇头,说:“是的!”

  我更放心了。

  手里的色子抛了出去,在桌子上滚了几下,出来一枚二颗星,一枚五颗星,一枚六颗星,正是我想要掷出来的点数。

  众人一片嘘声,便有人说男人哪里能赌钱呀之类的话出来。

  我笑了一笑,说:“惭愧,这玩意我不太会玩,但我相信,天上的众神会保佑我的,因为我的虔诚!”说着,将桌子上的色子抄在手里,轻轻一掷,色子在桌子上翻滚了几下,慢慢停下来。

  三个都是六角星向上。

  空气象是凝结了一样,她们没有想到,我随手一掷,便赢了二万两黄金!足足过了十秒钟过后,才是一片惊叹声。

  我点了点头,说:“感谢神!神呀,我就知道我不会让你因我而蒙羞!”

  然后我指了指那些秤量黄金的伙计说:“请先挑出二万两放在边上,待会让我带走。”

  转过脸,我看了看一脸失落感的那个刚刚输了钱的女人,说:“怎么样?我就说了,这样不太公平!要不要再赌一把?”

  咬了咬牙,那个女人不甘心地说:“再来!”

  我也不让她有反应的机会,手一抬,转瞬之间便把色子抓到手时,抢占了先机。

  “这回我有四万两黄金了,我们就赌四万两如何?”我笑着问。

  “好!”那女人把烟袋锅往桌子边上磕了磕,声音已经有些发涩了。

  微微一笑,嘴里说道:“天上的众神呀,保佑我吧!”声音里已经用上了玛利亚的祈祷之音,众人脸色都不由得一变,从狂热瞬间平静了许多。

  但旋即,我手里的色子掷下的时候,众人的目光再一次狂热真情为来:这一次一点功夫也没有浪费,我直接掷出了三个六出来!

  那个紧张的女人颓然坐到了椅子上。

  我笑了笑,冲着正在清点金子的伙计们说:“你们不用再点数这些黄金了,现在它们都是我的了,我相信凯丽场主的人品,五万两黄金一钱都不会少!另外,请把这位女士的金子,拿一万两过来!请称量好了!”

  我再一次面对着那个女人,笑了,说:“你还想再赌吗?不过,这样的赌法真不公平!庄家很吃亏的,不是吗?”

  那个女人摆了摆手,不想说话。

  “我想给你一个机会,我来做庄,让你有一个翻本的机会,你看怎么样?”我说。

  “真的?”她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有两个选择,一,投注一万两黄金,正好可以把你输掉的黄金不用称量了,仍然交给你,另外,是投注八万两黄金,让我把刚才赢你的一万两和这次身上带的两万两以及凯丽场主带来的一万两,一次性都输给你,你全胜而我血本无归!……”我说。

  “那!就投注八万两!”那女人摩拳擦掌。

  “好吧……”我叹了一口气。我知道她是能一把掷出三个六出来的,但那是要在没有干扰的情况下!

  当她手扬起正准备掷色子的时候,我轻轻咳了一声,同时,那招“威慑”同时向她使出。

  那女人抬眼看了我一下,顿时浑身一抖,手里的色子不经意的滑落下去,等到色子咚咚地落在桌子上,她才如梦初醒般地一声尖叫出来。

  但已经晚了。色子在桌子上翻了几个身,很巧的事情是,那三个色子都是三颗六角星!

  我心情很好,大声说:“该轮到我了!”然后抄起色子,轻轻一掷,有意只掷出了三个四,小胜了她!

  这是我第一次使用威慑。

  但她并没有八万两黄金,这些天来她在这个赌场总共只不过赢了三千多两黄金的现钱(这已经是暴利了)!本来,以为套住了爱玛,能发一笔大财,谁知道最后的结果竟然是这样!……

  这也是我大意的地方,没有象她那样让她拿出什么东西作担保。

  她的眼睛向四周扫了一扫,但四周静悄悄的,谁也不说话。

  “八万两黄金,请拿出来!”我沉声说。站在我身后的那个爱玛,更是心花怒放,刀子比我还要高兴!她显然没有想到,这么快我就替她报了一箭之仇。就连沉稳的凯丽老妇人也面带微笑。估计凯丽当初只是觉得我是个练家子,想带我在不安全的时候助她一臂之力,没想到我竟然身手不凡,三把色子,赢了十四万两黄金。

  我其实也喜欢这样的方式——总比杀了二十几个强盗才抢了八九万黄金要强多了。而且随手一掷,有着说不出来的潇洒和快意……

  那个输了钱的女人吱吱唔唔,最后终于承认她没有这么多黄金。

  “那你打算怎么办?”我问她:“有人拿钱来赎你吗?”

  那女人干脆地摇了摇头。

  我一时不知道按这个世界的规矩,应该怎么办了,转过头,求助似地看了看凯丽。

  凯丽说:“既然她还不起钱,又没有人赎她,那她以后就当你的奴隶好了!”

  原来这个世界不仅仅是封建社会,而且还有奴隶存在……当然,这也不稀奇,当年我们脚下的这块大陆上,资本主义搞得轰轰烈烈,民主唱得凯歌高奏的时候,还不是使用农奴吗!

  我点了点头。

  不过,这个妇人我真的不想要——咱家里有的是美女,而且这个女人输了钱,肯定对我怀恨在心,把她带回家,无疑是在身边放了个定时炸弹——而且不知道这炸弹什么时候会爆炸。

  但我要是不要,会不会有人觉得我的脑筋有问题?我所要表现的,并不是和这世界比起来很另类或者独立特行,而是尽力要让自己显得很配合周围的环境,所以我点了点头,冲着那个赌输了的女人说:“不管你以前叫什么名字,从现在起,你就叫珊德娜吧!你听到了吗?珊德娜!”

  那女人一愣,但飞快地点了点头。

  最后的爱玛奇怪地问:“你怎么知道她叫珊德娜?”

  我一听,也吃了一惊,原来这女人竟然原来的名字就叫珊德娜!

  我让凯丽把这些金子都拉到她家的牧场去,算是我对牧场的投资了……凯丽听了,谦让了一下,但却也心情大好地让仆人们把那么多的黄金重新抬到外面的马车上运了回去。

  她本来要请我晚饭的,但我说这么多黄金运回家,安全第一,她还是要回去照看一下。

  凯丽想了想,便向我告辞要回去了。

  但爱玛不愿意走,她非要留下来,理由很堂皇富丽:既然她母亲没有空请我这个尊贵的客人表示一下谢意,那她非要代表一下不可!

  然后,爱玛问我给不给这个面子?

  我刚才说了,爱玛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个美女,所以这个面子,我还是要给的。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爱玛便带着我,去游吉它城,后面跟着珊德娜。

  爱玛问我从哪里来,有什么事情等等无数个问题后,和谁学了这样高明的赌艺?

  我心里偷偷一笑,解释说:“我没有赌艺!我是凭借自己的信仰取得胜利的!每到关键时候,我有众神在我的头顶保佑我,所以我就战无不胜了!你以后会明白这个道理。因为除了生孩子,我可以在几乎所有的领域里取得骄人的成绩——只要我希望那样。在我取得成功后,你再细想一下,若没有众神的护佑,一个人普通人,是不可能做到的!不可能得到象我那样的荣耀!当然,荣耀是归于众神的。”

  说完,我转脸问了一下珊德娜:“珊德娜,你说呢?是你的赌艺出了问题吗?还是你输给了你的命运?”

  珊德娜脚步停下,呆了一呆,点了点头,说:“是的,有众神在帮你,不然我不会输的。”听到我说我是因为有众神帮助才赢了她之后,她似乎找到了她为什么会输的理由,她明显的开心起来。她又恢复了对她自己赌艺的信任了!

  “你看,是这样的吧!”我笑着对爱玛说。

  爱玛半信半疑,她似乎不大相信,众神也会对赌徒祝福。

  虽然爱玛赌艺不精,但她却是个显然的玩主!

  由她带着我们转一圈吉它之后,吉它城在我的眼睛里明显变了一个样子了。什么地方好玩,什么地方有好吃的东西,什么地方卖什么东西比较出名,哪家的孩子生得漂亮,哪里美男出没……反正,只要是和玩乐有关系的,爱玛是一清二楚!

  听她这么一说,我才知道,这样一个我转起来平淡无奇的城市,原来也有这么多逗乐的地方。

  爱玛请客,晚餐最后被她安排在一个叫十月的歌坊里,而不是我一直以为全城最大的春风楼。

  我问了一下,原来这里的消费水平,竟然是春风楼的十几倍!俨然是全城最大的一个色情场所,而且是合法得不能更合法了的情色场所。

  但那个晚餐我却没有吃多少东西,因为那里的表演实在是倒胃口!表演的全是扭扭捏捏的男人,而且……那简直和人妖表演无异!本来我对男人上台唱呀跳的有些反感,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是一种时尚!每当一个男人忸怩作态走上舞台前,下面的女人们一起大声叫喊起来,于是,那个男人便捏着啜子,得意地唱或者把屁股扭来扭去……总之,这吉它城的艺术表演,太让我受不了!

  晚餐后,爱玛意犹未尽,说要带我去她的朋友那里去玩。

  朋友?我很奇怪,爱玛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在爱玛被人押在赌场里的时候没有出现?

  爱玛听我这么一问,脸红了一下,然后不屑地说:“我的朋友是玩伴!我又没有指望她们来救我。大家只要在一起玩得高兴,谁说要谁去救谁?谁一定要帮谁?”

  她说得也有道理。嗯,要是朋友能这样定义,倒也是件轻松愉快的事情。

  爱玛带我到她的一个做丝绸买卖的朋友家——其实她的朋友的母亲是当家人,但她的母亲出去做生意了,不在家,所以她的朋友在家里成了大王了!

  爱玛的朋友们很快聚了五六个来。而且奇怪的是都让我觉得她们很漂亮,简直一下子,从吉它城的最不可捉摸的地方,冒出了五六个美女一样。

  我问爱玛,怎么她的朋友都是这么漂亮?

  爱玛脸色一变,而她的朋友们的脸色也异常难看。

  后来我才意识到,她们以为我在说反话。象她们这样的长相,却正是这个世界上很不讨好的长相!简单说吧,爱玛她们的这群朋友,在这个时代的人的眼睛里,那简直就是一群物以类聚的丑八怪!

  管它呢!只要我觉得她们很漂亮就行了。

  她们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娱乐,也只是喝酒。

  她们喝的酒,据说是一种当地的甜瓜酿造出来的,带着一点让人清爽的酸味,还带着一丝香甜,喝起来感觉很爽。和我以前喝的香槟的味道差不多。

  她们喝起来似乎很费劲,但我喝起来却和喝水差不多——我对自己的酒量还是很自信的。

  但我喝的时候,似乎又觉得这酒有一点不对劲。哪里不对劲?我只当成是自己没有喝惯这种甜酒了!

  但等到有一股欲火慢慢从我的丹田,不可抑制地上升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种酒竟然不是普通的酒,而是一种春酒!

  而且这春酒里还加了迷幻药之类的。

  这个该打的爱玛,竟然什么人都算计!

  不一会儿,我便觉得头晕得厉害,于是索性向后一倒,假装昏迷,同时运气排毒。

  那七八个小女人见迷倒了我,都高兴坏了。

  她们一下子都围在了我的身边,七手八脚地在我身上乱摸,甚至连那个珊德娜,也混在她们中间,偷偷地在我的某处捏了几下。

  我心里象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事实竟然会向这个方向上发展,这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走,把他抬到水桶里洗一洗,姐妹们今天把他吃了。”爱玛开心地大叫道!

  于是又是这些人七手八脚地把我抬到里面的一个房间里。那里面竟然是一个浴室!一个硕大的水桶放在房子正中间,但水却不深,水的温度也不高。

  这群疯女人三下两下把我身上的衣服除去了,在一片尖叫声时在,把我抬进了水桶,然后在热水里乱七八糟地用用在我的身上乱摸……

  我运功身上的迷药的药力慢慢逼出了一部分,但更多的迷药的药性却正更快的发挥出来。加上热水一激之后,我的头更晕了。

  但却觉得自己的跨下,却是不受控制的越来越硬……

waqqwqk 2008-1-24 22:17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六节 异常

  丝绸在身下,贴在皮肤上的感觉,凉丝丝的,我本是一向喜欢的,但现在,丝绸却是湿湿的,贴在我的后背上。

  那个玩主爱玛,和她的朋友,一个丝绸商的女儿,还有其他人,把我从那个浴桶里捞上来,放在丝绸床单上……我不得不承认爱玛说的话——她们是朋友,是玩友!而且,显然,她们打算分享这样的一个猎物——一个男人,一个精壮的男人。

  我不知道这是不幸还是什么?

  我甚至想,难道自己不是这样想过吗?无数女人和自己同床嬉乐,而且自己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甚至还可以装成是个很无辜的受害者……

  便总有许多不对劲!

  是的,真的很难去喜欢现在这样的感觉:被一群女人居高临下地狎玩着,而自己除了睁着眼睛喘气之外,却无能为力。

  看来我来这个世界上,在这一刹那之前所体会过的自信,是没有道理的。

  很显然我说自己是神的使者的话,爱玛压根就没有相信!

  不然她就不会设个陷阱让我往下跳,然后和她的朋友一起分享一个异性猎物。

  现在我自己也更不相信自己是一个神的使者了。我很不小心的,就着了几个小女人的道儿。那有一点酸不拉唧的甜味的春酒的药性,我一点也不了解,所以我一口气喝了七八碗,所以一时之间再没有快速的化解它们的能力了——但神是无所不能的!既然我有做不到的事情,那么我就不是神。既然神没有在这个时候,庇护我,那么我也不是神的使者了!

  我沮丧地想着这些事情的时候,爱玛,首先是她,率先脱光了她身上湿淋淋的浴衣,在她那六个朋友的尖叫声里,爬到了我的身上。

  心一沉,象是从一个无穷高远的悬崖上,忽地堕了下去。

  一个湿热腻滑的器官,慢慢的,却也无可抗拒地套到了我的分身上……

  爱玛得意而放肆的眼睛看着我,手指在我的脸上划拉了几下,然后低下头来,鼻子碰了碰我的鼻子,奸笑着。接着用她尖尖的牙齿在我的脸上啃了几口,弄得我一脸的口水。

  “啪”的一声,那个叫芬妮的丝绸商人的女儿,在爱玛的屁股上拍了一下,说:“快点,别让我们等太久……”

  感觉爱玛的某处一紧,然后她那长发开始狂荡起来……

  另外几个女人,在爱玛的怪里怪气的喘息声里尖叫着,手在我的身上拧来拧去——这一群女人,没有一个是正常人!

  我一语不发,虽然我知道自己现在还能说话。

  但说什么也没有用了。而且我还知道,如果她们现在要杀我,也是易如反掌。

  我也不知道,她们在一一得逞淫欲之后,会不会把我干脆利落地来个杀人灭口——如果是那样,我要求饶吗?

  一丝无奈与悲哀从心底里弥漫开来。

  我第一次真切地认识到了这个母系社会的可怕以及两性之间的不公平。

  现在我象从自己来的社会中的那些无助的少女一样,横遭不幸,而且竟然是轮暴……

  我在这群疯狂的女人身下,所想到的,不再是以前曾经盼望过的那些肉体上的快感,甚至我想我连一丝追逐那样的快感的心绪都没有,我只盼望着自己的身体,早一些从那该死的迷春酒药性的控制里逃脱出来。

  我也在盼望着有人救我……但,也是活该,我在来之前,实际上希望自己能有这样的艳遇发生,所以早早打发人去告诉艾丽斯说我今晚有事情要晚点或者不回去了……谁又会知道我这个地方遭遇危险?谁会来救我?

  我把眼光转向一边,看到珊德娜。

  她背靠着墙。

  她没有参与到这群疯女人的行动中去,但也没有制止这群人,也没有走开。

  珊德娜只是在一边一语不发地看着这群女人的暴行。

  遇上我的目光,珊德娜无动于衷,在我的眼光里停留了几秒,她的眼睛,又转向了别处,也许是其他女人,也许是我赤裸的身体……

  我压根猜不到她想的是什么。

  ……

  这群疯子!

  你永远也不会想到她们有多少花样折腾男人!

  我艾丽斯的双修中,虽然也会不停地变换着我们的体位,但彼此毕竟是脉脉含情。

  而她们这群疯子,似乎一切让觉得难堪的方式,她们都要在我的身上试一试一样!而且她们之间,似乎又都在各自炫耀自己在床上的本领……

  她们这一折腾,便是三个多时辰——这种种羞辱,简直是要把肺都要气炸了!

  若不是我的身体慢慢地分解消耗掉体内的春酒的毒性,真不知道她们会到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

  一直到了子时,阴阳交换的时候,我才借着那一刹那的阴阳之力,忽地一股丹田真气,盘旋而起,同时感觉到了久违的力量,在自己的身体里窜动。

  我的手一抬,带着一股怒火,猛然向上一推,把那个坐在自己脸上的那个赤裸的屁股,忽地推了出去。

  本来以为,这一推之力,足以让那个芬妮直接从我身上摔,掼到对面的墙上。便事实上,芬妮只是摔了出去,跌到了床下,只是摔了一个狗吃屎。

  但这足以让这群女人大吃一惊。

  她们都呆住了,除了那个在地上痛得哇哇大叫的芬妮。

  这时候,那个爱玛,仍然骑在我的下身,这……大概是她第十一次爬到我的上了吧!

  一甩手,一个响亮的耳光,将爱玛从我的身上直接扇到了床上。

  见识了我如此厉害,另外五个女人如梦初醒,哇哇哇哇地大叫起来。其中三人,已经软成一团,滚下了床。另外两个,慌不择路,一个竟然向一个窗户跑了过去,直接向窗户钻了过去。无奈这间浴室的窗户太小,尽管那女人很瘦,但仍然被她的盆骨卡在了窗框上,两条扑腾乱蹬的腿和两腿尽头的那个毛扎扎的器官,看起来讨厌而又可笑……另外一个,头竟然象足球被踢到了球门横梁上一般,一下子撞在门框上,然后一下子反弹了回来,摔在地上,但她又飞快地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奔向门口。

  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跃了起来,但这时候头仍然晕晕乎乎的。

  便也顾不得这些了,接着一个鹞子翻身,跳到那个正欲逃走的女人面前,一把抓住她的头发,手一送,她那瘦小的身体,顿时飞了起来,正是一头扎进了刚才我被她们浸浴的浴桶里,就听到咕噜咕噜的冒泡泡的声音,大概她正在喝水!

  我也需要喝水。

  但这房间里除了酒和那洗澡水之外,就没有别的可以喝的东西了。

  我选择了喝酒。

  我猜这群疯女人喝的酒里,也有春药的成份(不然她们不太可能兴奋几个时辰的时间仍然那样的欲望强烈),但只要没有迷药就没有事了。

  拿起她们放在桌子上的酒壶,我我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了四壶酒,这才平息了一下自己的气息,慢慢地运气。

  这时候有两个女人,试探着走向了那个在浴桶里被淹得直拌腿的女人。

  见我没有太强的反应,那两个女人便拽着那个女人的光腿,将她从水桶里拔了出来。顿时那个女人趴在地上开始呕吐起来……

  只过了不到十分钟时间,我觉得体内的迷药的毒素已经清理得差不多了。

  “何!我们也是想让你高兴高兴……”爱玛捂着她那已经肿得老高的脸,仰起头来对我说。她的说话声音,已经有些含糊,而且有血丝,正顺着她的嘴角流了下来。

  “想让我体会一下前所未有的高潮?是这样吗?”我淡淡地说。

  “对对对……”爱玛忙着点头。

  我瞪了她一眼,顿时她吓得不敢动弹,只是用她那一双大眼睛,似乎很无辜地看着我。

  要是以前,我说不定会被她迷惑,但现在我刚刚被她出卖过,又怎么会再有那样荒唐的感觉?

  我的手,扶了扶自己那仍然被这几个女人搞得粘粘乎乎的分身,调整了一下方向,一股褐黄色的无根浓汤,冒着热气,扑向了爱玛的小脸。

  “啊!”爱玛躲闪着,但仍然被那褐黄色的带着浓烈气味的水流淋了一头一脸。

  “不许躲!你不想活了?”我威胁道。

  “啊!”爱玛身体一颤,被吓住了,再也不敢躲避那无根的浓汤。

  褐黄色的水流,直接喷射在她白净的脸上。

  但她的脸,却是一半已经红肿起来,而且她的嘴角有着血污,但很快她的嘴角的血汗,被气味浓烈的液体,冲得干干净净……

  那热腾腾的液体,在她的脸上四下溅开,无数的液滴,溅到她的头发上,然后顺着她那长长的头发,流过她那细长的脖子,顺着她的胸脯,向下流淌。

  爱玛紧紧闭着眼,她伸出一只手,徒劳地在她面前晃着却挡不住那喷射的水流……

  长长地出了一口恶气,也许是因为已经把体内的迷药在那污浊的水流里送出体外,没由得觉得精神一震。

  这时候,才忽然在身体里感觉到了奇怪的欲望……

waqqwqk 2008-1-24 22:18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七节 报应

  一把抓着爱玛那湿淋淋的头发,然后把她扔到水桶边,说:“我数到十,你马上给我洗干净!”

  爱玛瑟瑟发抖,连滚带爬,进了水桶,飞快地洗起她的长发和身体。

  等我数到十的时候,也不管她的尖叫,一把将她湿淋淋的身体,从水桶里拎了出来。

  那其他几个女人,都不敢正眼看我,但都有点担心地看着我,她们猜不出来我要做什么,在她们的计谋得逞之后,才发现原来我的武力是她们不能抗拒的。在她们的心里,肯定认为我是一个被她们百般凌辱过的受害者——是这样吗?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一回事情,但按现在这个世界的通常的认识,大概也就是这样吧!她们猛然发现我比她们预想的时间更早的清醒过来,而且开始报复她们的时候,她们害怕了,她们不知道我将开展的报复是什么——也许,她们害怕会被我割掉鼻子或者乳头等等。

  但等到我一把将爱玛从水桶里提了出来,然后顺手一挂,把爱玛的脸冲着水桶,两条湿淋的手臂趴在水桶边上,就这样从后面开始将分身直接送进爱玛的身体里去的时候,她们明显放松起来。这……大概在她们看来,简直就是爱玛的一次艳遇!

  但很快,爱玛的叫声,又叫她们紧张起来——那叫声,可不仅仅是叫春那样的简单,而且任谁都能感觉到,那声音里有一分惨厉——是一种痛苦的声音。

  我的心里有气,所以分身已经涨到最大,而且以一种极高的频率在向爱玛疯狂报复。

  爱玛的头发不停地甩动,无数的水滴,随着她的头无助地甩动而四处飞洒着。

  便她那样带着哭喊的叫声,在让我开始稍稍有那么一点点兴奋后,慢慢地却让我有些反感,因此也越来越没有感觉。

  我气得用力在爱玛那白花花的臀部猛击一掌,然后把她推开,说:“滚一边去,你让我讨厌,婊子!”

  转身,我的眼光一扫,落在另外一个躺在床边上正在瑟瑟发抖的一个女人的身上。这一次,我连让她洗一洗的时间都等不及了。

  直接上了床,举起她的两条腿,直接进入她的体内。

  “噢~”那个女人叫了一声。象是很害怕,又象是期待已久,她甚至偷偷看了一眼,象个害羞的小女人飞快地偷眼看她的情人。

  很快的,她的声音也变成了惨叫。

  我发现自己原来特别讨厌她们以这样的声调叫春……

  把向下这个女人的两条腿往床上一摔,下了床,手一指,命令她位:“都给我过来,在床前给我趴好了!”

  没有动静,她们似乎都被吓傻了!

  这些胆小鬼!刚才轮暴时的勇气和得意都跑到哪里去了?

  “啪”的一声,我的手无情地落在那个刚才在床上被我“临幸”的女人的屁股上,顿时五只手指印在她的那丰硕的臀部显现出来,由白到红,然后变得青紫。

  “过来趴好!”我再一次举起手。

  那个刚刚被打了一下的女人顿时滚下床,把汗渗渗的脸贴在床上,手臂伏在床沿上,身体微微战栗着,无数细碎的鸡皮疙瘩在她的肌肤上直若隐若现。

  “都过来!”我再喝了一声。

  其他几个女人顿时也都飞快地爬了过来,都撅着屁股在床前趴着,低着头,不敢年无。只有那个珊德娜犹豫着,她刚才没有加入到这群疯狂的女人行列,她不知道我这一次的喝令是不是包括她。

  我也不理会珊德娜,她也是有罪的,但我要惩罚的人,暂时并不是她。

  我也不吭声,在床前来回走了一圈。

  这些女人,我都不熟,但这个夜晚,她们做的事情,都不是我所能容忍的。

  所以我随便挑了一个,然后搞得她鬼哭狼号……

  然后再换一个……

  一直搞得她们都瘫软在床上,连在床沿上趴着的力气也没有了。

  但真是不是那么有意思,和想象里的那样刺激的感觉完全不同。

  甚至是味如嚼蜡。原来这种事情的感觉竟然是这样的差!

  大概是没有什么征服的快感的原因——我知道,不管我怎么想,她们一定会把这件事情作为一件很炫耀的事情来说,不管她们强暴我,还是被我搞得鬼哭狼号的,因为这是一个女性社会,而男人,是应该为女人守着自己的贞洁的……

  这样的感觉是让人如此不爽。

  等我体内的欲火慢慢平息,我看了看这几个倒在床边上,手捂着她们的小腹和那活儿的女人,真想把她们都吊起来用皮鞭抽上一顿。

  但估计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效果。

  “都给我呆在这里,谁要是敢动一步,哼,你们也知道,要想这样的事情不被传出去,我最好的选择是杀人灭口!”我阴森森地说。

  几个女人脸色大变,都忙不迭点头……

  这时候,已经快到三更天了。

  我转过脸来,指了指珊德娜,勾勾手指,让她过来。

  珊德娜小心翼翼地走过来。

  我让她把床收拾干净,她麻利地做到了。

  我让她用毛巾把我身上擦干净。

  珊德娜喘着粗气,也按我的要求做了。

  “睡觉!”我说。

  珊德娜不解其意。

  我一把抱起珊德娜,把她扔在床上,然后自己也上了床,抱着珊德娜,她的身体因为紧张而有些发硬,但我不理会这些,也没有安慰她叫她放松什么的,自顾开始睡觉。

  抱着一个温顺而且温热的身子睡觉的感觉很不错的,很快入睡,而且因为折腾了大半领先,所以睡得还很香。

  但清晨太阳照进房间的时候,我又很快地醒了过来。

  低头一看,珊德娜仍然睁着眼睛看着我。

  “怎么,珊德娜,你没有睡?”我问。

  珊德娜在我的怀里挣了两下,委屈似的说:“睡得着才怪……”

  我转脸看了看床下,果然,除了爱玛,其他几个女人都睁着眼睛,压根没有睡,也没有敢跑的。仍然都弯曲着腿,呆在原地。倒是那个爱玛,睡得死死的,而且,还微微打着鼾。

  “怎么处置她们?珊德娜!”我征求了一下珊德娜的意见。

  “把她们送官府里去……”珊德娜说。

  “我看不如在院子时挖个坑,直接把她们埋了,一了百了!”我伸了个懒腰,威胁说。

  “这……”珊德娜不知道如何接口。

  下面的几个女人听了,顿时傻了眼。她们没有想到我睡了一觉之后,起来的第一件事,竟然是说要挖着抗把她们都埋了。顿时哀求声四起,把那个爱玛也惊醒了。

  而且这时候,爱玛的朋友们把爱玛出卖了,说一切主意都是爱玛出的,是爱玛把她们叫来的说要和她们分享一个美男的……总之,希望我能放过她们,要埋,就把爱玛埋了吧!她们发誓不会把昨夜发生的事情说出去。

  七嘴八舌的,吵得我头都昏。

  “够了!谁再说话,我先把谁活埋了!”我大声说。

  顿时再没有人说话。

  真是头痛。

  该如何处理这件事情呢?

  “都把衣服穿上!”我随口说道。这些光溜溜的身体气味不太好,偏偏我的鼻子又很灵敏。

  她们各自从屋子的各个角落里把自己的衣服找到,穿起来。

  穿上衣服的这些女人,一下子好看了许多。

  这让我更下不了决心杀她们了。

  我顺便问了一下这些人都是谁家的孩子。

  原来除了这个屋子的主人家的孩子外,另外五个,一个是这个城的城主家的小女儿,一个是捕头家的小女儿,还有三个,一个是盐商家的,另外一个是铁器商家的和一个家俱商家的——都是这城市里数一数二的富商家的女儿。说起来算是这个吉它城的太子党了。

  按理说,最经济的做法,是让她们每人都赔一笔“青春损失费”给我……但我毕竟是从一个男性社会过来的,这样做,我自己首先觉得太过下作了!要是让艾丽斯知道,那她岂不是要笑话我?

  但要这样放了她们,我似乎很不甘心。

  正犹豫着的时候,这丝绸商家的大门被敲得咚咚作响,然后有仆人通报说爱玛家的仆人有急事要找爱玛。

  我犹豫了一下,示意爱玛隔着门说话。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仆人隔着门,带着哭腔对着爱玛说,她昨晚上家里有点事,请假吉它城,今早上去牧场后,发现爱玛一家人从上到下,九十三口,被人杀了个精光,家里的东西都让人抢光了,房子也烧了……

  爱玛“哎呀”叫了一声,顿时晕了过去。

  我也愣住了,没有想到昨天的一场风波,会闹成这样的结局。

  我的眼睛首先转向珊德娜:“是你的人做的吗?”

  “不不不不不不……”珊德娜一连串地否认,然后她解释也是一个孤儿,只是出来跑江湖混口饭吃,要是有那么大的势力,何至于到赌台上抛头露面?

  嗯,珊德娜的话逻辑上是讲得通的。

  “那你们说大概会是什么人?”我问:“这吉它城是不是经常有强盗?”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这吉它城还真是盗贼出没的城市。

  其实我先前已经见识过了:比如那个山口的强盗,离吉它城不过二天的路程,但却一直都没有人去攻打她们,那很说明问题了。

  据她们说,爱玛家原来是有五十多个家丁的,但按她家的仆人说的来推测,这五十多家丁,看来也是让强盗斩尽杀绝了!所以这强盗肯定不寻常……按理说,吉它城附近还没有这么厉害的强盗,说不定,这强盗是流窜作案的外来强盗!

  我想了半天,没有什么头绪。但却明白,如果有人追查起来,我却是很麻烦的!因为我刚刚和托马斯家的马场有一笔交易,这难免要有人会推测我是为了独占她家的马场才会把她一家人杀个精光。

  但爱玛现在是唯一活着的托马斯家的传人,而且她可以证明我不在现场——但谁又能证明我没有委托其他人那样做呢?

  如果有捕快来讯问我,那她首先要问的是我从哪里来?

  难道我要回答我从天上来?或者说我是一个跨越时空的旅行者,或者说自己来这个世界做救主的?就算我说了,谁又会相信?我又怎么来证明给她们看?就算能证明,那我会去那样做吗?把自己带来的东西一样一样展示给她们看?

  见我兀自不语,她们也不敢说话。

  我伸手,在爱玛的胸口拍了一下,顿时,那丫头吐了一口血,醒了过来,她呆了半晌,然后爆发一般地大哭起来。

  几个人安慰她,但她都止不住哭声。

  我想了想,挥挥手,让另外几个小痞子女人散了,只留下爱玛、珊德娜和那这房子的主人。

  “你打算怎么办?”我问爱玛。

  爱玛只是哭,过了半天才说:“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按道理说,那群人也不应该把我家的马场杀个鸡犬不留……我估计说不定是我母亲在做生意时得罪了什么人?”

  “不会是因为你母亲刚刚拿了五万两黄金回去的原因吗?”我问。

  “也有可能,但这个世道,抢钱,一般不会把苦主家的仆人都杀光的……看起来,我仍然相信是仇杀……她们一定会找到我的……我好害怕……”爱玛抽抽泣泣说。

  真是头痛……这丫头竟然示弱,而且象是要跟着我混一样。我可不想身边有这个害人精!

  “那你还不赶紧去报官?你的那个朋友的母亲不是城主吗?去找她,让她妈替你出头呀?”我出主意。

  但我的主意显然爱玛看不上眼,她说吉它城里,又 没有多少兵,所以吉它城的官方只有象征意义,指望城主是没有用的。

  “那你打算怎么办?”我问。

  “我……我能跟着你走吗?”爱玛飞快地看了我一眼,问。

  “跟我走?然后再下迷药,然后再找一帮朋友来搞我?”我反问她。

  “不敢了……”爱玛哼了半声,但却发现她的话怎么说也难让人相信,索性她不说话了。

  “珊德娜,我们走!爱玛,你的事情我帮不了你!看在你家里遭难——神已经替我惩罚了你的份上,我这次就饶了你!但我告诉你,你和你的朋友,下次见到我,赶紧逃得远远的,不然我见到了,见一次我就打你们一次!”我狠狠地说。

  爱玛撅着嘴,没有说话,我也懒得再理这个玩主,带着珊德娜出了门。

  但爱玛却象一只小狗一样跟在我们身后,也出来了。

  走过一条街,爱玛仍然跟在我们后面。

  我停下脚步。

  爱玛隔着五六步路,见我停下,她也停下,可怜巴巴地看着我。

  我挥了挥手,示意她滚。

  但她仍然可怜巴巴地站在那里,看着我和珊德娜。

  “珊德娜,你去把她揍一顿,这丫的真是讨厌!”我说。

  “……也许,让她跟着也行。你在托马斯马场还不是有一大笔股份吗?要是这样翻脸,寻孙是会有所损失?”珊德娜反过来劝我。

  “这……”我心里一动。虽然托马斯马场被人洗劫一空,但那马场的土地还在。而且那成千上万匹飞马,目标太大,强盗们也不会带走,所以马场的损失是表面上的,而且托马斯的人死光了,对我是有好处的……只要经营得法,应该很快能恢复元气。而这个爱玛,现在确实是马场最合法不过的主人了——她却想跟着我混。而我是马场的合伙人,要说见死不救似乎也说不过去。但爱玛这丫头昨夜竟然……算了,反正我的观念和她们这个世界不一样,而且昨晚上……我已经算是报了仇了。

  人不能得了便宜还场乖,那样不好!

  我招了招手,让爱玛过来。

  爱玛害怕,但仍然慢慢吞吞地走了过来。

  “算了,那你就跟着我吧。但我要说明白,要想保命,也不是那么容易。你今天危险了,我跟着我,以后没有危险,你一样要跟着我!以后你就算我的仆人了,这样你能接受吗?”我问。

  爱玛皱了皱眉头,过了一会儿仍然没有出声。

  我拉起珊德娜就走。

  后面这才传来爱玛的声音:“好……我答应你就是。”

  我不理她,和珊德娜继续向前走。

  爱玛追了上来,一边走一边喘着气说:“要不,我做你三年仆人,三年后要是你觉得我表现得还不错,你就还我自由好不好?”

  “你回家去吧!”我头也不回地说。我要表达的意思是要让她知难而退,所以压根不和她讨价还价。

  爱玛不再说话,只是跟着我们走,也许她确实无处可去了。

  过了两条小巷,到了我们在吉它的家。

  在门口停下,我对爱玛说:“你怎么还跟着我?”

  “我是你的仆人呀!”爱玛理直气壮地说,而且在她的语气里,一丝的失去亲人的悲伤也没有。

  “你家里人都死了,你就不用回家去看一看吗?”我问她。

  “她们会死,我回去一样会死掉。我怕死!”爱玛一样说得理直气壮。

  我没有脾气了。

  但进门的时候还是叮嘱了她们一句:“到我家里,你们是仆人!而且是半哑巴仆人,哼,谁要是多嘴……”说着,我做了一个在脖子咔嚓一下的手势,这才头也不回地进了院子。

  艾丽斯正在后花园里练她的功法,我以前以为她练的是瑜珈,但问她的时候,她说不是。但艾丽斯又说,我也可以这样理解。

  海伦在后院的鱼池里练习游泳,每天早上,她总是风雨无阻的一口气游两个多小时,当成她例行的体能训练。

  玛利亚在房间里用她那蛊惑人心的语调在读一段旧约。这些日子,她的土著语言学习进展很快,正打算把一套圣经都翻译过来。

  只有戴安娜仍然在她的房间里睡觉,享受着这世界。

  我们进屋后,直接把这两人领到了前院,这里本来就是仆人们住的地方。我把我们的管家找来,给这两人安排一个住处,同时告诉她,这两人,也算是我的仆人,也算是我的贵宾,所以安排要好一些。管家答应了。

  我也不理这两人是不是乐意,拔腿回了后院。

  艾丽斯见我回来,微微一笑,慢慢的收了功,然后走过来,抱着我亲了亲,然后皱了皱眉头,说:“老公,你身上的味道可不好闻!是不是昨晚背着老婆去鬼混去了?”

  我脸已经不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变红了:“瞧你说到哪里去了!”

  但我仍然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的遭遇。象我这样一身女人的味道,要不解释清楚,夫妻之间不信任那可就不妙了。艾丽斯不仅是我的老婆,而且显然她也会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战友。

  艾丽斯皱了皱眉头,但却并没有责怪我:“是呀,要说你的功夫,这世界上确实没有多少人是你的对手,但要是用毒,嗯,这可就要麻烦一点!”

  我也说是。事实上,我来这世界上吃了三次亏,一次是被蚊多势众的军蚊群连追了许多天,一次是被强盗的毒箭吓出一身冷汗。还有一次是昨晚上着了一群疯女人的道儿,让我羞愧难当。前面的一次还算是天灾,没有办法的事情,而后面的两次,却是因为自己对毒物没有抵抗力。我们生物的肉体,是不可能抵抗所有的毒物的,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一点抗药性而已。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我一样不是无敌的!不仅如此,如果我是自己的敌人,可以在瞬间想出一千种对付自己的办法……

  “所以我们来到这个世界,首先是要保全我们自己!”艾丽斯说。

  “嗯,以前我曾经幻想过自己不害怕面对面的敌人,只担心隐藏起来的敌人,但现在……估计什么样的敌人,我们都要重视了!”我点头说。

  “是不是很不开心?”艾丽斯见我情绪不高。

  我苦笑了一下,仍然不能为自己被几个简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人那个而释怀。

  艾丽斯转移话题说:“我没有对你说过我的修炼方式上与你有什么不同?”

  我摇了摇头。

  艾丽斯接着:“其实我看你功夫和功夫的理论,是建立在太极的基础上的,是不是?”

  我点了点头,即使不完全是,也差不多。

  艾丽斯接着说:“我的修炼,要复杂一些,不知道你研究过没有?”

  我一怔,事实上我没有注意,顶多也只是捕风捉影的听一些,对于外国的功夫,我只是从警校的时候,从美女教官那里学了点搏击,另外就是学了一点印第安人的巫术,至于象艾丽斯那样的修行,我还以为她的那一套和我以前理解的差不多呢……不就是佛家的那一套吗?和少林功夫是同源?

  但艾丽斯一开口说她的修炼的基本法门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错了。原来我自己的思想仍然没有放开,仍然有一种自己是天朝大国的那种不合情理的可笑傲慢。

  艾丽斯说:“最基本的讲,你大概会认为一个人分两部份,一是肉体,一是精神,一阴一阳,是这样吗?”

  我点了点头。

  艾丽斯说:“在我的修炼里,一个人要是分开的话,那么最基本的切分首先是物质的躯体,然后是生命,最后是心思。”

  “物质的躯壳?生命?心思——它不就是精神?生命似乎多出来了,是不是?”我问。

  艾丽斯解释说:“要是按你那种太极的理解,生命是精神与肉体的混合物。但在我的修炼里,它,是一个独立的部份。似乎与一个生物的本能与它相关的一切……似乎能这样理解。”

  我想了想,点了点头。可是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或者它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艾丽斯接着说:“有些事情是不用心思认真去想的。比如说人要是饿了,那么就会想吃东西,不然就会饿死,那么生命就不存在了,那么躯壳也会解体,心思也无从依附!”

  “心思……你觉得饿得难受的感觉不是心思,不是属于精神方面的东西?”我问她,很虚心地向她请教。

  “心思,在我的修炼里,指的是和肉体和生命关系不太大的想法,要是说得醒目与绝对一点,比如说冶金学,或者说金星的研究类的学问,这些都和生命的关系并不太大。”艾丽斯解释道。

  我想一想,点了点头。确实,似乎我所修行的东西,似乎半点也没有涉及到冶金学,似乎我的修炼里,所有的领域都只是与生命有关,而且我们的先人似乎对长生不老羽化登仙极感兴趣至于其他,确实想得不多。

  艾丽斯接着说:“生命是承接躯壳和心思的桥梁,影响很大。比如说,你在饿的时候,在饱的时候,在绝食的时候,在被强制进食的,你的心思里盘算的事情肯定会不一样,就算想的是同一件事情,得出来的结论也会不同……”

  我恍然:“也就是说,当一个人的性欲没有得到满足的时候,在一个人的性欲得到满足的时候,在一个人禁欲的时候,在一个人被人强暴的时候……所感受的世界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会有无穷的烦恼,而根源是生命的本能!”

  艾丽斯微微一笑说:“我说的是吃,是维持生命的基本方式,你说的是性,是延续生命的基本方式,都是最基本的方式方法,也最能说明问题了。你看,你出去偷吃,我并没有生气!倒是你自己垂头丧气得想不开!肉体和生命的本能,是我们躲不过的也要时时面对的宿命!所以根本就不用躲!你也不要太勉强自己。在你想和其他女人上床的时候,你就去吧!也无需太约束自己。总有你看得开的时候!就象你知道哪些感觉是饱,哪些感觉是饿,哪些感觉是自己在禁令,哪些感觉是自己被强制进食……你摸透了生命的各种方式,这样才会受生命本能的干扰,才能让你心思的修炼更上一个台阶!”

  我无语,事实上昨夜的事情,确实起因于我想偷吃……

  我真的能放开自己的……

  和艾丽斯汇报了一下后,我打算还是去托马斯牧场去看一看,毕竟那也算是我的一份产业,而且一个合作伙伴死了,总要有人去打理一下。并且让艾丽斯告诉海伦她们,晚上我们大家聚一下,看看经过这些时间之后,大家对未来还有什么想法。

  但等我到了前院,到仆人的房间里一看,真让我哭笑不得——她们竟然在爱玛的带领,正在赌钱!而且显然那个珊德娜是个大赢家……

waqqwqk 2008-1-24 22:19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八节 领地

  “你们在干什么?”我喝问。

  众人慌忙起身,珊德娜连忙把钱往怀里塞。

  我一探手,从珊德娜的怀里,把那一大把钱给掏了出来,扔在地上,然后,又把手伸进珊德娜的怀里,仔细摸了一回,不仅是搜一搜还有没有钱,也顺便把这个小女人的胸肌探寻了一番。

  我让那些仆人把自己输的钱都拿回去。仆人们千恩万谢,这一次,她们输的钱可不少,大概大部分人把一两个月的工钱输了个精光——这可不利于老爷我府里的安定团结!

  并且警告她们以后不许再赌,犹不解气,又一边向外走,一边在爱玛的屁股上踢了两脚,没有想到这个厚脸皮的爱玛竟然放声大哭,说她心里难过,当然要找点事情来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不然她还不疯掉?

  我让她这么一哭,竟然象自己理亏了一般。也难得她说的这么有理!但我还是喝令她不许再哭,不然就剥了她的衣服吊起她还要用皮鞭抽她,这才吓住她。

  出了门,架着十一辆马车,带着爱玛,珊德娜和家里的十一个仆人,另外,又在街上叫了二十个挑夫,一路上浩浩荡荡出了南城门,往托马斯马场去了。

  马场离吉它城并不远,大约有二十里路,坐着马车,缓缓而行,也不过半个时辰的时间(也就是一个小时)。到了马场,进了那个庄院,果然血腥味大盛。

  现在是初秋时分,估计要是时间向前一个月,这时候尸体也就臭不可闻了——但现在,只有房子被烧毁时残留下来的焦味儿,尸体倒是没有被烧过,都在院子中间,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看来那些人都从房子里被躯赶出来后再杀掉的。

  田园生活并不美好,我一向知道!不方便就不说了,要是遇到这等事情,那简直就是被当成案板上的肉肉了!

  “就在这院子里把她们都埋了吧!在坑前,竖个牌子,写上她们地名字。”爱玛定了定神,淡淡的对她家那个和她一样偶然漏网的仆人说。

  我点了点头,爱玛是这样的表现,而不是哭得天昏地暗。让我很高兴,也有一点淡淡的不快——这丫头怎么没有一点亲情观念呀?

  但很快,我发现爱玛自己动手去把她的祖母、母亲还有姐妹等等亲属的尸体抱到一边,然后,默不做声开始挖坑。这让我和诧异,这才认识到,这个世界是个女性社会。女人们已经是有泪不轻弹了!比如象爱玛表现她孝心的方式,就是亲自动手把她的亲人挖个坑埋了。

  至于说不去报官,我能理解:既然吉它城是一个盗匪横行之地,去报官,那只会被官府再宰上一刀,白白费掉自己的一些银钱!我所奇怪地是另外一个方面:难道说不需要一个简单的仪式和一点点陪葬品吗?从我来的那个世界,大哭一场是难免地事情——而且渐渐的,还发展出专业的哭丧队伍了……

  我问了一下身边的珊德娜。

  珊德娜的解释更让我吃了一惊:象托马斯家这样地身份,还不足以有资格举行葬礼和使用陪葬品!

  “那……要什么样的人家才有资格?”我问。原来这个世界不仅人活着地时候不平等,而且死了以后,也是不平等的。

  珊德娜解释说,至少要到象吉它城的城主这样的官员级别或者是受到恩准的皇亲国戚,才有资格举行葬礼和使用陪葬品。如果私自举行这样地仪式和使用陪葬品,要是被揭露,可是要满门抄斩的!

  我想了一下,这样的制度,确实比较节约!而且,一但违抗,惩罚也特别严重——满门抄斩——这倒确实让人不敢以身犯险!但似乎这样的制度又太冷冰冰了,人死了,就不声不响的挖一个坑埋了……

  但这个社会显然也不是一个节约型地社会——如果是这样,那么官员又怎么可以举行葬礼和使用陪葬品呢?

  而对官员优待、官员有某种普通民众无法分享的“特权”,这正是封建制度的一个非常典型不过的特征。

  说起飞马帝国的历史,按我这些天来所查阅的资料,以及虚心向吉它城里的史官请教(这花了我不少金子请客送礼),它已经存在了一千多年时间,但这块土地之上的封建制度史,按我的理解,应该至少有五千年了,而且,再向上追溯,有文字记载的奴隶制性质的历史,也应该至少有九千年!当然,奴隶制和封建制只是我为了向诸君解释时更好的理解这个文明而使用的词汇,事实上,至少我很难分清某些细节上的东西,比如说,珊德娜现在因为欠我的钱成了我的仆人,能不能说她是我的家奴呢?在赌场上,她们说珊德娜已经是我的奴隶了!

  也就是这块土地上现在这样的文明,仅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就有一万四千多年!它远远的要比我来的那个时代的文明更悠久!

  所以,封建专制在我脚下的这块土地上,也更是坚固。

  一切都以严酷的制度形式确定下来!

  严格的法律在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维护皇权;维护封建的母权妇权,维护家长专制;维护封建的尊卑贵贱等级关系,维护官僚贵族的封建特权;保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压制商品经济;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而一切,所有人因为千万年的思维惯性而觉得什么都是理所当然!

  我们要改掉自己的一个小毛病——比如睡懒觉什么的小习惯都难于上青天,何况是想去变动一个社会的根基?所以,我这个“救世主”,其实要想实现自己的目标……丧气的话就不说了吧……

  等到把所有的死人都埋了之后,我和爱玛商量一下:马场要怎么运营下去?

  爱玛摇了摇头,说:“一万两,这个马场就是你的了!怎么样?”

  我一楞,没有想到她会要卖掉这个马场。

  “你需要用钱?”我问她。

  “当然需要。而且,我想出去散散心,不想再呆在吉它城了!”爱玛说。

  “你……”说实话,这爱玛除了有点荒唐无稽的事情发生在我和她之间外,并没有多大的关系。而且,爱玛提的价钱也算是合理。

  爱玛指了指南方的一座山说:“你瞧!从吉它城的南城墙下开始,一直向南,翻过南面的那座山,再向前走十里路直到一条河,这南北距离上的土地,都是我家的牧场!恩,东面,是从吉它南城门出来后通往萨拉郡的那条路,西面到西方地那座山的中脊线……事实上西面的土地也是无主之地,要是你乐意,一直向西发展肯定也不会有人管你!你看怎么样?”

  爱玛说话倒是条理清楚,而且很有诱惑力!不能不让我心动。

  但是我还是问了一句:“那吉它往萨拉郡的路东是谁家的牧场?”

  “是乔伊斯家的。”爱玛淡淡的说,但我却看到她的眼睛里有一丝怒火一闪而过。

  我便问:“乔伊斯家?是吉它最大的马场吗?你家和她家有什么过节?”

  爱玛摇了摇头。却说:“这你不用管!你是你,我家是我家。”

  我心里暗暗地觉得不妥当。

  但这牧场的价钱还算公道——公道得有些便宜!要知道这马场里的飞马便有近八千匹,也要值八千两金子!

  于是也就接受了这个价钱。

  接着,爱玛又带着我骑着马巡视了一下这个牧场。

  这个牧场与我原先想象的并不太一样,整个牧场的土地就成分而言,大致上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牧场主的私有土地。第二,仆人家地份地。第三,供放牧的草地。第四,提供庄园木材的林地。

  而且,爱玛也指点了一下原先牧场里的各种建筑物存在的位置。就庄园的建筑而言,原来则大致分为三种:第一,是位于高处,爱玛一家的住所,但并非一般人认为的城堡。第二,简陋的牧民茅舍。第三,公共设施,包括神堂,水磨房(庄园主所有)和手工业者的库房等等。

  爱玛在说她家原先住处的时候,眼泪在眼睛里直打转儿。

  而且,我也了解到,在她家的这次牧场里死去的人里,并不仅仅是她的家人。事实上,这个大陆上的每一个庄园里,基本上除了必然的有庄园的领主和她的家人之外,还要有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所以,她家里有五十几个遇害,说明她家的马场的规模并不算大!另外,替她家照看牧马的人算是佣人,基本上两三个牧马人,照看二三百匹的牧马群,所以,平常并不回到庄园里住,她们也没有在这次灾难里遇害。也就是说牧马照看的事情,仍然可以由那些牧马人来做。爱玛顺便提了一句,牧马人的工钱是一年两到三两黄金。

  我当然也不想到其他地方去找人。

  我还指了指南面的山问爱玛:“我能在那座山顶上修一个城堡吗?”

  爱玛摇了摇头,说:“不行的!只有贵族才有资格拥有自己的城堡!就算是吉它城的城主,她不是贵族,她也不能拥有自己的城堡。”

  这让我的心一沉。

  要是没有城堡的保护,在这荒野里住下来,哪里还有什么安全性可言?

  “有什么办法绕过这些规定吗?”我问爱玛。

  “基本没有办法……”爱玛说。

  珊德娜这时候插了一句话说:“除非有战争发生,军队要驻扎的时候做一个堡垒……战后废弃了,经过同意才可以出让给普通人住……”

  珊德娜说的这种可能性,仍然在目前是行部通的。

  “那……有什么办法能构建一个防御体系阻止悲剧再次发生呢?”我问。据说,爱玛一家来这块牧场也只是经营了五十多年时间,她家的前一个牧场主一家,也是让人灭门的。

  爱玛阴着脸摇了摇头。

  “那……乔伊斯家也是住在野外吗?”我问。

  “那倒不是,但她家是贵族,可以修建城堡,城堡里人也多,有六百多人,小股强盗根本不敢去,而且,她家里一直有人在萨拉大营里做将军,所以,就算有大股地盗匪也是不敢去她家的领地上生事……”爱玛说着,丧气地摇了摇头。

  “哦……她家的牧场岂不是很大?”我问。

  “嗯,比我……你的这块牧场要大十几倍。”爱玛说。

  我心暗暗的吃惊。现在我打算经营一个牧场,原来竟然身边有这样的一个厉害的竞争对手……干脆过几天转手把这牧场卖给乔伊斯家算了。要不然,看看能不能借她们家的壳儿,说是她家的分店,以这样的名义在我的牧场上也修一个城堡——安全第一呀!

  但后来,我们真正带着笑脸去和乔伊斯家的人谈论合作的事情地时候。别说乔伊斯的主人,就连她家的家人都没有一个愿意出来哪怕是小小的瞧我们一眼!就是一个小小的管家——连大管家都不出来见我们一面。

  那个小管家说起话都是从鼻子里出气地一般趾高气扬!

  她反问我们,只要她家想要,这周围的草地多着了,为什么我们认为她们会花钱去买?

  特别是当我提出想借一下她家的贵族称号……她简直是震怒了!

  她觉得这是我们这些该死的贱民对她家的贵族称号的最让人无法忍受的亵渎!不仅如此,她立刻让一群凶恶的家丁过来把我们马上赶走——若不是我们算是她的邻居,她扬言那一定会把我们都立刻打断腿让我们爬出她们的城堡!

  真是太伤自尊了!

  我心里想,要是大爷愿意,今晚上一个人过来,也能让你这阴暗潮湿的破城堡血流成河!

  但艾丽斯说,还是不要生事的好……当然,这都是五六天之后地事情。

  还是接着从爱玛和我参观完了托马斯牧场回家那段说吧!

  我和艾丽斯说了一下,艾丽斯对我经营的事情从来不反对,她说我自己做主就行了。

  于是,请了中间人,并且,通报了吉它城的城主,办了有关手续,交了手续费,晚上还在吉它城请了几个吉它城的名流吃了一顿,把这件事情敲定下来,而且,把一万两黄金也交给了爱玛。

  这样,我就成了飞马帝国的一个新的领主,托马斯牧场成了我的领地。

  但爱玛并没有立刻走掉。

  她又在我家里住了几天——她真是幸运!因为三天后,有一个对她来说是个非常好的信息。

  三天后,也就是我和四个女人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九十九天!

  兰花忽然回来向我汇报工作。

  她说她前几天拦截了另外一帮强盗,而且从强盗的马背上抢了七万两黄金!但她们审讯了一下被她们捕获的强盗,知道这些黄金是托马斯牧场,所以,她便分文不动地送回来了。

  我一听很高兴,便让她说的细一点。

  原来那伙洗劫托马斯牧场的强盗是从太阳帝国流窜过来作案的,一伙人一共二十六个。到了兰花的关卡后,先是杀了两个在山下设卡的人后,那帮异国强盗又冲上山想把由兰花把持的那个山寨洗劫一番。

  谁知道这山寨现在正是兰花和她的护卫队的训练营!本来就有二十过个归顺的山贼,再加上经过近一个月严格训练已经小有规模的三十个护卫队员,所以,兰花她们人数上有优势!再加上我传授给她们的枪法很管用,所以,几个回合下来,那伙异国强盗不敌兰花,转头就跑。但在下山时慌不择路,结果闯进了兰花她们设伏的陷阱区,所以,最后,竟然连一个强盗都没有跑掉……

  既然钱找回来了,那我也没有理由独占,于是,我知会了爱玛,告诉她的家仇已报,而且,还退了两万两金子给她!

  这次事情,除了让我很开心之外,也让我不由得对兰花的那个小小的护卫队刮目相看!

  所以,特意多问了一会儿关于那个护卫小队的事情。并且,当即决定再由兰花再找一百人做佣军。而且决定,在训练期间,兰花负责那个一线天关口的过路费中原定上交给我的四成部分改由兰花留用,专门用来改善护卫队人员的伙食——穷习文,富练武!伙食跟不上,那么体能训练就不可能跟得上!训练出来也不太可能是好兵,仅靠一时冲动去打仗是危险的!

  另外,我找来了海伦,让她等到兰花的护卫队新人征集齐后,由海伦亲自带她们训练一周,并且编一个基本的体能和队列训练大纲出来!

  既然兰花的队伍出了成绩,那么,我也很乐观地问一下关于莉莎她们运盐队的情况。

  但一问之下,觉得她们的进展不是很好,问题在于,莉莎她们的人一多,组织协调上顿时出现了问题。

  这也是难免的。本来是一个二三十人的小队,现在,一下子膨胀到了三百多人,一千多匹马,自然莉莎就调度不过来了,每天在路上走的里程,比以往慢了一半!再加上各种奇多的损耗,所以,增加了十倍的投入,实际上只多了三倍的收益。

  对这个问题,我想也不想,把莉莎传过来,而且,让她把她认为能力比较好的伙计找十个人过来。

  人找来之后,她们都面有愧色。

  我先是慰问了她们一下,对她们这些天来所受的苦,表示了一下感谢,而且,立刻给她们每人发了一个三两金子的红包。立刻,她们的脸上的愧意更盛了。

  我问她们问题出在哪里?

  她们都检讨了一下,但大体上都说是自己不够努力。

  我摇了摇头,说:“问题并不出在你们身上,而是在现在的条件下,这样一支三百多人一千多匹马的队伍的组织形式出了问题!你们走的都是小路,忽然出来这么一大队人马,再等前伺后,难免要耽搁许多时间!所以,我想把你们这三百多人的队伍,分开来,重新组织一下!”

  这些丫头们有些恍然。

  我接着解释:“你们的路途上,最耽搁你们时间的一段路程应该是过那条大河,对吧?”

  她们都点头。

  我说:“我们先把那个渡口修建好,增加过河的缆绳,这样能节省很多时间,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主要地问题,还是要把分组分好。我看这样吧,河东西的一百里路,只要一个组就差不多了!但要在中途和河边设立两个补给站!这一组大概只要二十个人就差不多了!每天把补给物资从吉它城运送到河边的补给站,然后,再从河边的补给站把盐运回到吉它城!这样效率会高一点,而且,一个二十人的商队,行动肯定要利索很多!另外,河边再放一组二十个人,专门负责把盐和物资来回运过河!因为每天都在做船工,所以,她们的效率也一定要成倍提高!……河西面的情况也差不多吧,因为河西的环境恶劣一些,所以,平均五十里放一对人马周转物资也应该满足需要了!这样,河西放上六个二十人一组的运输队,最后是在盐池边上留下一队人专门负责挖盐!最后,有兰花负责调度,调整每个队伍的人手和马匹,保证我们挖到的盐以最快的速度送到吉它城下!恩,对了,我们就在城南的托马斯马场建一个库房来存放吧,我怕我们挖的盐太多,城里会放不下!”

  说到最后,我改变了主意,临时决定在托马斯马场建一个仓库来放盐。

  事实上,并不是我太乐观!

  一个月后,新鲜盐块源源不断的被送到了托马斯马场的库房里,很快,几十吨盐便把库房存满了!

  所有人都喜上眉梢!

  但我的眉头却皱了起来!

  我决定认真去做这个小生意的时候,自己认真仔细地研究了一番食盐市场。不由得对自己的冲动有些后悔。

  吉它城的盐商压根就接收不了这么多的盐。事实上,这些商人做生意简直有点死板,就算我降低食盐的价格卖给她们,她们也坚决不收,说她们吃不下这么多盐!

  既然她们吃不下这么大的批量,那么按理说,我可以自己去搞推销,正好不用受她们的中间盘剥!但事实上,这几乎也是不可能!因为,食盐虽然是生活必须品。但市场却是基本饱和的,更要命的是,食盐是专营的!

  一方面是食盐源源不断地送过来。另外一方面是压根卖不掉但挖盐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也源源不断……转眼之间,我口袋里的金币少了一小半。

  专营!封建制度真是讨厌……但一想到那生我养我的地方其实也是一个德性,我便骂不出声了。

  还是打劫好,收的都是现钱,而且很容易控制成本……我去看了看兰花训练的护卫队,训练倒是有声有色,很让我满意。

  但不管是我的老婆艾丽斯还是海伦、戴安娜就更别提玛利亚了!她们都反对我的打劫行动。甚至对兰花她们小队在一线天关口征收过路费也很不理解!我对她们据理力争:交警对过路车还狠狠罚款呢!我把别的强盗赶跑,自己经营这个关口只是收点钱至少不会杀人吧!要是我们一走,我百分百肯定会再有强盗过来重新经营她们的无本生意!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让兰花她们的小队做一下业余交警?

  这个理由让她们鄙视了一番,而且,她们说她们的国家的警察不乱罚款……但她们也知道我后面的理由还是有一定的道理。而且,她们可都是不事生产的家伙,但我们现在的衣食住行,哪样都要花钱!钱从哪里来?当然是我出的!我的钱从哪里来?我告诉她们,主要就是由兰花征收过来的。

  因为食盐生意是赔本的!

  托马斯马场的生意还没有开展开来,根本没有人乐意找我这个陌生人买马,而且,马场接手过来,我也投入了不少钱……

  要说真正赚钱的,还真的只有收过路费开始的时候赚了一笔,特别是那一家伙从另外一伙强盗手里抢回了六万两黄金!

  我这样苦心经营,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我一直在等着她们恶补土著语言的成功,尽量让她们熟悉这个世界的风土人情——当然,我也是在拼命学习这一切——这是我们既定的方针。

  在我们到这个世界一百天的时候,我亲自下厨为几个丫头做了一桌可口的饭菜,还喝了一些本地酿造的甜酒。然后,我们交流一下对这个世界的看法。

  我是个现实的人,知道自己很难回到过去的时空……有人会问,黑山呢,那个时空穿梭者泰天呢?找到他也许会有办法。但隔着一个大洋,我又怎么能有办法回到那个地方去?游过去?再说了,这个大陆变化的这么厉害,要是我游过去了,但黑山已经早已不存在了呢?所以,面对现实是更好的选择,罗曼蒂克的想法就算了!因而,我提议我们要融入这个社会中去,先是要慢慢地富有起来,强大起来,然后,成为这个世界众生的榜样性人物,最后,再言传身教,改变这个世界!

  这样的想法,艾丽斯能接受。

  但其他女人就不能了。特别是玛利亚,这简直是犯罪对她来说!怎么能看着这世界不公?怎么能……反正她有一大堆理由认为我这样做不妥当。

   讨论到最后,就连最现实的海伦也觉得,也许,我们应该致力于创建一个新的世界!

  我妥协说:那么我们就新建立一个城市吧,比如说像中世纪时意大利的港口城市一般。在这个城市里实行民主管理!……这个城市最好是一个海岛,易守难攻的海岛,我们只要几百条船建一个舰队就能保卫它。对了,人口怎么办?谁愿意到我们的城市里来?

  她们说只要城市好,自然会有人来。

  怎么好?我反问她们?就凭我们几个人建设一个城市来吸引人?这要多久?我们一辈子时间够吗?

  她们答不出来。她们以前倒是真的学习过若是要发生核战争,那么,她们怎么配合男人快速恢复文明,但是,她们毕竟主要责任是传承后代……而且,条件也变化了,真的困境出现的时候,她们原先的那些办法几乎就派不上用场!

  没有办法,我替她们想。我说:要是有战争发生的时候,我们买一些奴隶过去,特别是优待买一些手工业匠人,然后,带到岛屿上去。这个岛屿最好是在以前五大湖的西区,那里靠近铁与煤矿的产地,恩,我们就靠我们先进的炼钢的技术,从陆地上进口生铁块,然后,在岛屿上冶炼成钢,再出口,顺便,再发展造船业……总之,有了铁势力壮大后,就扩大地盘……

  这个主意她们很是赞成。而且,艾丽斯本身就是冶金学博士,机械学专家,只要时间足够多,用生铁块炼钢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但这些都是半年以后的问题。

  她们也承认,现在是要让自己更像是这个世界中一员。

  而且,更需要做的事情,是我来赚我们事业的启动资金,而且,这启动资金,不用想,也应该是庞大的一笔。

  所以,我忙前忙后的,她们嘴里不说什么,甚至对我的某些做法恶语相向(比如说做业余交警),但她们正常的时候,对我还是很……

  我知道自己的责任很重,也知道,老是呆在吉它城也不是个事情,所以,我决定去一趟飞马帝国的首都飞马城。一方面,看看能不能碰巧也混一个什么贵族的头衔,另外,也考察一下在百日宴会上我们说的那个岛屿是否存在。

  我一直想走,但也一直不太放心,所以,一直等到兰花的新百人护卫队训练了一个多月而且勉强通过了我的验收,并且,除留下四十名继续做交警外,其他的一百人都移师到托马斯牧场后,我才告别了几个丫头,踏上前往飞马城的路。

  艾丽斯没有和我一起走,她说,若是我一个人,以我的武功,自然会来去自由,但若是有她负累,那就难说了!所以,她决定不和我走,而是呆在托马斯牧场等我回来。

  艾丽斯不和我一起去,海伦、戴安娜和玛利亚就更没有理由走了。

  但我走的时候,仍然带了两个女人上路,但她们一个是爱玛,另外一个是珊德娜。

waqqwqk 2008-1-24 22:19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十九节 旅行

  我领着两个女人上路,按理说,最紧张的应该莫过于老婆艾丽斯。但事实上,最不紧张的恰恰是她。
  在她向我传达了人的存在是由物质的驱壳、生命和心思构成后,我按她的方法验证了一番,发现她的修炼方法确实有许多可取之处。

  也正如她所说的那样:确定一个高于心思的生命,是所有印度支系的修行方法的理论基础。而且,心思在这样的修炼里,绝对不是高于生命的,也不会是生命的终极的目标,反过来,心思和人物质的躯壳一样,只是生命的工具!也就是说,在她看来,她自己不是太在意周围存在的一切,也很少去想它们,更很少想要去破灭它们或者改变它们,相反,她是更注意自己的生命与环境的和谐与共。

  同时她也告诉我,她的修炼的方式,并非神秘主义的,而是能实践、可操作并且经得起验证的一项修炼!这已经被千万年来所有的修行者所取得的成就所证实。

  我相信自己的老婆不会骗我,所以,我决定把她的修炼方式整合到我的日常修行中。

  核心是:心思是生命的工具!

  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这并不容易!比如说,我所练的增加所有功法的修炼速度的《多心经》,便是以心思为主的,这明显要与艾丽斯的修炼理论相冲突…但事实上,非常奇怪,这些我设想的冲突并没有存在!一旦我开始不再去“存天理,灭人欲”,而是放任生命的各种欲望,不再让它们受一直以来自己奉为正统的思想束缚,让它们自己!随之而来的便是我再一次突破了自己对身体的认识程度。紧接着,便是自己身体的各种能力也得到了大幅度地提高。

  在漫长的旅途里,如果不是我还记得自己有一项改造世界的目标——这是任务——那么,我可能真的会是快活似的神仙!

  爱玛是个玩主,而且,她手里有钱了更是花样百出,所以,一路上,我们见识了许多新鲜的玩意儿。

  珊德娜也是走南闯北地家伙,见识极广,每见到什么我们没有见过的东西,她总是一口道出那东西的来历,让我惊叹不已。这另外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省了一个导游。

  有人会好奇:你带着两个女人,晚上怎么睡?

  没有什么悬念,事实上,这两个女人每晚都和我同床共枕。

  俗语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而且是女性社会,这个道理就要倒转过来了。所以,我稍稍主动了一下,两个女人喜上眉梢,立刻也就投怀送抱。

  我还不至于到了一个女性社会里立刻说话就扭扭捏捏起来,觉得自己应该遵从女性社会的性道德规范。老婆又不太管我这方面的事情,我自己又何必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样子——我本来就不是,我只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普通人。

  开始地时候,犹是分开房间,但过了几天觉得很不方便,干脆在再一次住店的时候,我只开了一个房间,虽然两个丫头会相互争风吃醋。但过了几天也就习惯了。而且,在床上,我把她们收拾得服服帖帖,又哪里有她们提意见的时候?

  不过,下了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情了。

  爱玛说她到了飞马城后,会和我们分开,去投靠她的一个亲戚。

  倒是我说给珊德娜自由后,珊德娜并不相信,说她永远都是我的仆人……不知道她是否真心。但是说有人不向往自由,这我不信!

  珊德娜留在我身边,却是让我觉得非常的方便,所以,我也不追问她为什么了。这就叫难得糊涂!

  一路上我要收买的东西主要是地图。

  偏偏这玩意儿不好买。

  而且,要是我看来,这些贵族老女人们简直固执地不可理喻!我开了几千两金子的价钱,她们都不屑一顾,似乎她们都很有钱,根本不在乎我出的价。

  事实上,很多人都是没落的贵族,正是需要钱的那种人,这我才会觉得有机可乘,才去找她们,谁知道总是碰一鼻子灰……

  珊德娜笑了,说:像她自己这样的坏人,这世界上并不多,而且,特别是贵族,你可别小看了她们,事实上,几千年的传统教育,早已经让道德观念深入她们的内心。所以,她们并不在乎这种意外之财,更不会出卖自己的荣誉。

  另外,她还提了一条:要想得到这样的地图,其实向大的商队买要更合适。

  但我需要的,是那些贵族手里用的那种军事地图,有山川河流和军事要地的那种,而不是商队手里简单的地名图。

  珊德娜说,那么,就只有一条了,那就是成为那些贵族的朋友,去借来看一看,再还给她们。

  不过,这也有难度。因为贵族们的等级观念很强,她们只和她们本阶级的人来往,而不屑于和我们这样的贱民来往,更别说做朋友了!这也是这个世界的传统习惯。

  能不能救某个贵族一命,然后,那贵族一感激事情就办妥了呢?

  事实上在这块土地上很好区分什么人是贵族。

  不同等级的人的衣食住行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比如说,贵族出门的时候,一般是要坐着豪华的马车的,就像从我来的那个世界里,官员要是出行没有车接送,那是根本没有办法出行一样。但并不是说,坐车是贵族的特权,事实上,贵族的最典型的标志不是车,而是她们头顶上的帽子,说得文雅一点,就是冠。贵族的等级不同,帽子也不一样。简单说,就是更大,装饰更多,而且,色彩更亮丽。因为不能画出来,就打个比方吧,就像要是某个官员坐着非常显摆的大奔,那么,他的官阶一定要比坐着简陋的普桑要大。

  确定了目标之后,仍然很难下手,因为这个时代贵族或者官员们并不喜欢外出旅游。似乎也没有出国考察的习惯……所以,也没有让我找到机会去救人………、

  既然走正道行不通,我不得不考虑去“借”几张地图来了。不然的话我怎么也想象不出来。这个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我短时间内又不可能走遍这个世界。

  决定去做这种为贵族乃至整个人类社会不耻地事情,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当我决定这样去做的当天晚上,单人快马接近萨拉大营,然后,我在寅时(也就是半夜二点左右)这个时候人睡眠最深的时候,翻越了萨拉大营那高高的木栅栏,然后,直接去了中军帐里。

  因为现在基本上算是和平时期,压根就没有人想到会有人敢到如狼似虎的士兵的窝里来偷东西,所以,军营里的防卫几乎都是摆设一般!我闪身进了中军帐,果然看到了我想要的地图。正挂在一块板上,是一块很大的牛皮地图。我正准备把它解下来,但眼光一扫,却发现桌子上也放者一张同样的地图,拿起来一看。却是绢做的地图,和那挂在木板上的地图却是一模一样的。

  再仔细看了一看,就看出了一点门道:“原来,那张牛皮地图,是母版。如果军营里其他谈需要复制地图,只要把那块牛皮地图弄湿,然后,把一张白绢放上去刷几下,一张新的地图就因为沾上了牛皮上的颜料而被拓印出来了。

  既然地图可以这么容易的搞出来,这些该死的贵族却从不肯卖给我,偏要害得我来偷……哼,那可不能便宜她们,于是,我顺便,又在军营里偷了点看起来值钱的东西,这才罢手,溜出了军营。从出萨拉城再到回萨拉城,前后一功这用了不到三个时辰!而且,手里不仅有了地图,而且,还有了能值几万两金子的古玩……

  可见,求人不如求己。

  事情顺利的像一杯白开水一样的索然无味。

  不过,我对古玩的兴趣并不大,这东西只是理论上的价值很高,但偷来的东西又不能拿出去卖,所以,只好找个地方把它埋了。但埋东西,最好是在自己家的院子里埋,所以,我决定在萨拉城也买一套房子。

  买房子要不少钱呀!所以,我决定再去向有钱的贵族再借一点。

  于是,在萨拉城里,我们呆了五天,不过走的时候,我在萨拉城里也多了一套四合院儿。

  但到处借东西的不良习惯却是在萨拉城里养成了。

  在接下来的行程里,每到一处,总是先把全城的好吃的东西吃一遍,白天也去一去赌场,晚上也跑一跑我的借款生意。

  偶尔看到什么新奇的玩意儿,也会托人送回到吉它城边的托马斯牧场去让我的老婆和其他几个女人看看新鲜,也告诉她们我还记着她。

  就这样,快快乐乐的一路往飞马城而去。一路上经过了无数的小镇,十三个小城市,六个郡城,然后,在一个叫努米亚的城市里,改乘船,又水路,往飞马城进发。

  除了是水路走的更快更舒适的原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我们被飞马帝国的捕快盯上了。

  这其实是怪我没有做贼的经验,犯了一个唯生产力论的错误。

  在船上的时候,我反省了一下自己:我只是以为自己偷东西的水平高,所以,下手没有什么顾忌。

  但在处理那些偷来的钱物时,尽管我一直的做法都是把东西玩弄一番后,能烧的就烧了,不能烧的就埋了,尽量不留下痕迹,但是在使用那些金子的时候,仍然不够小心。

  这些金子偷来后,我都会找个店铺,把金子融化了,变成一个大一点的金块再使用,这本事是改头换面的做法,确实能减少风险。但是,如果有人追查起来的话,这里面的漏洞就大了:一旦某城里某贵族或者官老爷家里失窃,那么,过不了几天,街上的金铺里就有我拿一些碎金子去融化成一块大金子。而且,数量很是可疑…而且,每个失窃严重的城市,都有我置下的产业,这些房子,每套都要值千万黄金,我哪里来这么多的钱?就算在文明社会里我有权保持沉默的话,也能治我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

  所以,我决定开溜!

  只要我不让那些捕快捉到去对质,那么,所有的怀疑都只是怀疑而已。

  这样,在上了船之后,我立马给了船老大一条“小黄鱼”,声明把这条船包了!

  船老大本来就是为了赚钱才开船的,所以,她自然不反对。

  于是,在接下来的旅程里。一条能坐三十多人的船,只有我和爱玛和珊德娜三个人。等到船再停下来靠在城市的码头补给的时候,我也不再允许她们俩人下船去玩了,最多只是夜里,我潜上岸去偷几张地图。偷到的金银细软,都找个坛子密封一下,找个地方埋了,而不再象以前那样的嚣张地买屋置地了。

  所以,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里,很平静,也很无聊乏味。

  若不是我能时时在床上把爱玛和珊德娜那两个丫头喂得饱饱地,这两个玩主肯定早就闷得跑掉了。

  除了继续新的功法的修炼外,一张新的世界地图日益完整的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了。

  一百多张零碎的地图,拼接成了一张大的地图,在揭示着一个新地大陆的海陆地貌……变化让人简直不敢相信。

  当船停靠到飞马城的时候,我们弃船登岸。

  巍峨的城墙就在我们面前,繁华的城市就在城墙地怀抱之中。

  两个丫头欢呼雀跃,准备进城。

  我却停了脚步。

  我问她们,怎么看以前我们一路从萨拉城到努米亚那十九个城市里买的十九套房产?

  她们楞了一下。

  我再问她们,她们难道不知道买房子的钱都是我“借”的?

  她们开始害怕。

  我又说从努米亚开始就有人盯上我们了,我们借着水路才摆脱困境,现在我们进防卫严密的飞马城,是不是自投罗网?

  她们的脸色大变。

  一人做事一人担!我说,钱是我偷的,自然不会要你们负责任。

  要是你们被抓到了,你们不用管我,只管交代就行了。告诉捉你们的人,我可能就是个小偷,所有的钱可能都是我偷的,因为从吉它城出来的时候,我没有带那么多的钱出来,所以,我买房产的时候,你们也很怀疑!但至于怎么偷的,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事实上你们也根本就不知道,不是吗?——我告诉她们如果让人捉住了应该怎么办……

  她们很犹豫不决。

  但最后,爱玛仍然决定进城,珊德娜仍然决定跟我走不管到哪里去。也许是爱玛觉得她身上有三四万两黄金,不进这飞马城消费一下,对不起她的青春年华和她的玩主身份。珊德娜却身无分文,她觉得留在我身边更符合她的利益吧。

  于是分了手。

  我和珊德娜又包了一条船,一条更大更舒适的一条船。

  我们的目标是去星星海!

  星星海!

  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

  但传说确实非常恐怖的。

  在我脑海里的地图上,星星海是一片硕大无比的海!它南北至少跨越了十个纬度,东西更是有二十个经度左右!

  也是一个形状美丽的海。

  它像一个美人的瓜子脸一样的形状!下巴放在原先五大湖的西部,头部向西南方向,放在了美洲大陆的正中间。以前美国版图上中部平原的大部分土地,除了南面的一小块之外,都被这个湖泊覆盖了!除了南部、东部、西部和北部极靠近大洋很近的几条为数不多的河流仍然向南流入大海之外,几乎所有的北美洲的河流都把河水注入到这个星星海里!无数的河流,像是这张瓜子脸美人头上长的长发!而在河流上越是靠近星星海,就越有许多一串串的湖泊,像是头发上的水滴一样漂亮!更神奇的是,在这张瓜子脸的下面,有一串七个湖泊,像是一条被河流串起来地宝石项链,挂在这张瓜子脸!

  传说星星海以前是富饶的平原(我知道这不是传说,而是事实,但新世界上的眼睛里,似乎只是传说),但在亿万年前,天神忽然发怒了,因为那个时代,男人统治着世界,而男人是怎么的,是虚伪的,是懦弱的,是荒淫无耻的……所以,这一切天上的众神不能容忍!于是,天上众神便要毁灭这个世界。

  于是,无数的星星从天上落下来,把平原变成了一个辽阔的海洋!于是,就有了星星海!

  传说揭示了星星海是由陨石冲击而成的……但估计也不太可能,因为要形成这样大的一个陨石坑,那要多大的一块陨石才行?我估计先是陨石冲击,然后,火山爆发,最后,地壳运动,一连串的反应,估计经历千年时间,才有可能形成这样的一个大湖!

  但更神奇的是,这片海洋虽然大,但是,确实人类无法企及的!因为星星海是神居住的地方!众神,就居住在星星海中间的岛屿上,她们不愿意人类打扰,所以,人类只能在近海里航行,一般不必进入海洋深处,据船夫说,哪怕只要离岸边超过一百一十米的距离航行一段时间,都会船毁人亡!

  这个传说,让我很好奇,因为它涉及到神。

  而且,我曾经自诩是神使,也比普通人更想知道,神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在我们的船开到下一个城市的码头补给的时候,一个消息传来:一个叫爱玛的丫头,因为拒捕,而被捕快当场击杀了!捕快从她身上搜出黄金四万多两,因为确定她就是系列大盗的主凶!另外,飞马帝国公开悬赏爱玛的两个同伙,并且贴出了爱玛两个同伙的肖像画。

  我去城门口看了一下,果然画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头像,但都一点也不像我和珊德娜。

  尽管如此,珊德娜仍然脸色大变。

  我也没有安慰她,只是若无其事的带她进城大吃了一顿,然后,又大大方方的经过几条繁华的街道,买了大包小包的物品,一路回到船上。结果大半天时间,连向我们皱皱眉头的人都没有。

  这样,珊德娜才稍稍放下心来。

  但我这只是做个样子给珊德娜看。

  事实上我心里也挺难过。

  爱玛再是个玩主,毕竟,她和我们在一起生活了那么久的时间,而且,在有人捉她的时候,她没有束手就擒,而是拒捕被杀。

  这样,她自然也不会象是我交代她那样的对捕快说起关于我的一切来。

  爱玛死了,她们托马斯一家,在这个世界上就完全消失了。也许,爱玛这个丫头,看起来没有原则,自私自利,一切以玩以享乐为中心,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我慢慢感觉到,其实,这个丫头除了玩世不恭之外,其实,她算是一个好人。而且,她家人死了以后,她一直是在强颜欢笑。也许,她那时候就想到了死……

  现在,她的愿望被满足了,她追随着她的家人去另外一个世界上去了……

  我坐在船头的月光下,船无声无息的在波澜不惊的河水里行驶着。

  因为失去了一个人,失去了我对她所有的淡淡怨恨、轻视欣赏、亲切、疑问……也许更有着一种说不出来而且从来没有向她表达过的喜欢。这样的情感,忽然失去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对象,一下子,无处着落,让我觉得自己的心思,有一种空荡荡无处依附的难受……

  在这个新的世界上,我又一次思索起生命的意义!

  我要改造这个世界,但我的目的是什么?

  我即便立刻恢复了原来的文明,让世界的一切,变成我来的那个时代的样子——但,那真的就是我想要的吗?

  生命的本意,它终极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waqqwqk 2008-1-24 22:20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节 贵族

  从飞马城到星星海边上的水月城,坐船需要六天的时间。
  行程的第五天是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我和珊德娜在船头的甲板上,看着天上的流云,无声无息,背靠背坐着。

  珊德娜曾经对我说,她家里人都已经去世了,而她,以前是一个赌场老板的奴仆,但在几个月前,她为那个老板赢了几万两金子,所以,她的老板一高兴,就给了珊德娜自由。于是,珊德娜就到处游历,恰好在吉它城遇到了我。

  我问过她还记得她的家人吗?

  珊德娜忧伤的点点头,说,她记得。她家,以前也算是飞马城里的一个显赫的贵族,但是,因为与另外一个更显赫一时的贵族闹出了矛盾,后来,被那个贵族找了个借口谋害,珊德娜全家人,凡是成年的,都被以谋反的罪名给杀了个精光。而未成年人,都被卖掉做奴隶了。但她家里人丁不旺,而且,做奴隶是很苦的一件事情,所以,最后活下来的人,只有她一个——赌场的老板觉得她挺精灵的,教她赌术,所以,她没有被迫去做那些她不能胜任的粗重劳役。

  我再问她是不是还算是贵族?

  珊德娜摇了摇头,说她不是了。

  我问要怎么样她才能重新获得贵族的身份?

  珊德娜说不太可能,因为要恢复她的贵族头衔,那就是要皇帝承认当初杀她一家是个错误!以皇帝的傲慢,她是不可能承认自己竟然犯了错误,所以,即使最后,皇帝真的在心里承认当初做的不对,也顶多是皇恩浩荡的再赐珊德娜一个贵族的头衔。

  贵族……从我接触过地那几个来看,不管我怎么不爽,但我还是承认,确实,这些家伙很拽。而且,和其他普通人比起来,她们更有风度,特别是按这个社会的道德风尚来说,她们都是值得景仰的高尚人士……

  贵族的头衔,看来更是个好东西,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会给我们许多方便。但要搞一个,按珊德娜说,那却是很难!因为贵族的头衔,要么是世袭的,要么是对帝国有大的贡献,才会被皇帝恩赐一个。

  我也只是问一问,也许在这些事情上,我暂时还帮不了珊德娜多少忙。

  但珊德娜这丫头,似乎越来越对我着迷了。

  比如说,我要是和其他女人说几句话,或者看到某个我认为好看的女人因而多看了几眼之后。珊德娜便显得很忧郁……但她从来不会抱怨,更不会因此而对我无礼——她把她的身份摆的很正,她一直以一个仆人的身份在伺候着我。说实话,开始的时候,我也只当她是个仆人。也没有指望她对我忠心之类。但也许应了那句“日久生情”的老话,我承认自己在慢慢的喜欢她。但我更知道,自己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懵懂的男孩,我知道,不管怎么样,我的使命注定会让我能给她的东西很少,所以,我甚至自私地希望我和她之间在感情上不要有更深一步的进展……

  仆人……竟然真有这样的美事?

  如果自己不是个仆人的话,而是自己有许多仆人……这倒不失是件有意思的事情!但谁又能保证噩运不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或者,就算不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又不会降临到自己的孩子或者亲人的头上?

  中午的时候,对面驶过来一条船。

  船上的风帆是淡黄色的,而且,上风帆上绣着一只飞马——这是王侯级的贵族标志。

  见到这条船过来,我这条船上的船老大立刻把我们这条船靠向岸边,给那条船让出宽阔的水面——其实,这条河已经接近星星海,能行船的水面,已经宽的足够十五条船并行了,但按照这个世道的规则,其他船,见到贵族船过来,还是要远远的靠边停泊下来,等到贵族船过去后,才能再继续向前开船。(我很习惯这种事情,也没有多少反感。想当初,我在安全部门的时候,某些领导外出,到处写字也就罢了,还常常是每到一处就要封锁几百公里的道路——要是贵族这点小特权都有罪,那么,某些人岂不是该死……但毕竟是自己在让路,所以,心理上仍然有一点点的不爽。)

  静静等那条船过去。但我看到了珊德娜眼睛里的热切,似乎,她在等着自己能有这样的一天……

  那条贵族船是一条近二十米长的双层大船,船上有许多人,特别是甲板上有几个在欢呼奔走玩耍的孩子。

  孩子见到了我们的船,跑到船舷边上,用手对着我们指指点点。

  其中一个小毛孩子,特别的顽皮,竟然从甲板上拿了一张弓来,然后,拿了一枝箭,射向了我们的船。但孩子毕竟力小,那枝箭只飞了十几米,便掉进了飞马河的河水里。

  另外的孩子似乎得到了启示一般,也纷纷去找弓箭来射我们的船。

  一时之间,许多枝箭,不停地向我们的船飞来,但都离我们的船有好长的一段距离便堕入了水里。

  其中一个孩子索性从甲板上拿起一只瓷瓶,猛地扔向我们。

  那只瓷瓶儿,在空气里啸响着飞了一段路,也掉进了河水里。但因为有啸响声,而且,入水后,还能漂浮一段时间,所以,更多的孩子开始在甲板上找各式各样的东西来投掷。

  我心里黯然——看来,这些贵族们,根本就不会把普通的百姓当人看!所以,才会放纵她们的孩子用箭射平民地客船…

  正想着,忽然,一个孩子因为投掷时用力过猛,竟然收不住脚,一头载进来了青青的河水里。

  但奇怪的是,并没有人入水救人。

  有一个女人,身穿着贵族地衣饰,似乎想向河水里跳,但却被一群人拉住。

  孩子的头,在水里几个起落,顿时不见了踪影。

  我奇怪的问珊德娜:“为什么她们不救那孩子?”

  珊德娜说:“飞马河是条神河,特别是靠近星星海的这一段,据说也居住着神灵,她们害怕冲撞了神灵……一年以前有个公主掉进河里,皇帝命令下去救人,结果,下去了一百多人,一个也没有回来,所以,就算不怕冲撞神灵,想下去救人,也不一定能救得上来!”

  我看了看,灵觉在水里一搜索,已经发现了那个淹没在水流里地孩子,它正被河水挟带着向下游去了。不过所谓的神灵我却感觉不到。

  “我去救!”我说着,把外衣一脱。手轻轻一挥,震开了珊德娜拉着我的手,一头扎进了幽深的河水里。

  初秋的河水已经有些凉,而且,水也不是那么透亮,而是带着一点点明黄的颜色。但河水并不太深,遇到一个深塘也就只有五六米的样子,所以,采光条件还不错,我在水下能看到水中的鱼儿和水草。而且,我的灵觉也为我找到那个落水的孩子提供了非常好地帮助,所以,十几秒时间,我便从水下,直接潜到了那个孩子地身边。

  那孩子已经被水呛得晕了过去。

  我一只手拖住孩子的头发,另外一只手托着她的腰,把她托出水面。

  很快,我游向了那条贵族船。

  那条船上的人都惊呆了,她们没有想到这个时候,竟然有人会去救那个孩子…

  我顺着船锚,攀上了船,在我的双脚都离开水面的时候,感觉到水面下,确实有一股阴森恐怖的水流,急速从我脚下几十公分的地方一窜而过……像是一条恶鱼,又不像……似乎是另外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生物体。它带着阴森恐怖的杀气,而且,它和水一色,似乎很难分清它是水流还是有形的生物…

  我的脸上开始冒汗,身上也有些发冷——刚才的一时之勇,似乎太莽撞了一些。

  这条河,看来真的古怪。

  这条河尚且古怪,就更别说一望无际的星星海了!

  所以,我表演自己有点吃力的站在甲板上的时候,我的脸色却是自然的有些苍白,而且,心里有一种真实的寒意。

  那个贵妇人,扑了过来,一把从我的手里抢走昏迷不醒的孩子,抱在怀里摇晃着,想把那个小女孩摇醒。

  “你疯了!”我一把将她按住,然后,把孩子不容置疑的从她的怀里夺了过来,然后,在她目瞪口呆的看着我的时候,我狠狠瞪了她一眼,然后,大声说:“弯下腰!”

  那个贵族女人楞了一下,但立刻被我的气势所压倒,顺从地弯下了她的腰。

  我刷地一下,撩起那个贵族的上衣,露出她后背上白生生的皮肤来,接下来,不等她发出尖叫,立刻又顺手把那个孩子的的上衣扯掉,让她的肚皮贴在了那个贵族的赤裸而滚烫的后背上,孩子的头脚下悬。

  我再把孩子的一只手和一只脚交到那个女人的手里,然后,再她的屁股上推了一把,说:“快点背着孩子绕着甲板跑!”

  那贵妇开始听话的踉踉跄跄的在甲板上跑了起来,很快,有几个反应过来的人,跑上去,搀扶着那个贵妇人在甲板上跟着她跑。

  跑了不到两圈,那孩子开始哇哇的从嘴里向外吐水。

  那个贵妇人迟疑了一下。

  我示意她停了下来,接着我走过去,在那孩子的背上轻轻拍了几下,但力量却每一下都渗入孩子的内脏里,刺激那孩子把肺里的水和胃里的水都吐了出来。

  很快,那孩子嘴里不再吐水,而是吐出带血丝的粘液。

  我把孩子抱下来,同时,一股真气送入孩子的肺里,护住了她那脆弱的肺叶,孩子剧烈的咳嗽顿是停止了。

  孩子清醒过来,一抬头,看到我这个陌生人,楞了一下,然后,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把手伸向了那个贵妇,嘴里叫着妈妈。

  那贵妇看了我一眼……但没有敢立刻伸手要孩子。

  我扬手,把孩子送到了那贵妇的手里——果然是贵族的胸脯,大概是她的营养好,所以,胸脯挺的要命,可惜这女人太胖了……

  但那孩子到了那贵族的手里后,失去了那股真气的护佑,立刻,肺所受的伤立刻发作起来,孩子立刻又咳的让人心痛。

  那贵族求救似的看了我一眼。

  我一伸手,也不客气,把孩子抱了过来,仍然是一股真气护住孩子的肺,但没有把孩子立刻医治好。

  孩子咳嗽立刻又止住了。

  这时候,所有围在我们身边的人,都似乎看出了点什么。

  但那个抱受惊吓的孩子,咳嗽一止,立刻又开始要她的妈妈抱。

  这时候,那个贵妇人不知所措了。

  她不知道是应该把她的孩子从我的手里接过来,还是任由孩子在我的怀里哭着要她抱抱……

  我不动声色,转脸去看了看远处我刚才乘坐的那条船,珊德娜正在焦急的向这边看,大概是在等着我的消息。

  过了十几秒,我诊断了一下孩子的肺叶受损情况,估计过不了几天,这孩子会好的。所以,我也没有用真气为她治疗,而是把孩子递给了那贵妇人,说:“孩子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过几天她的咳嗽也会好的。要是她还有什么问题,就来找我好了,也算是我和这孩子有缘!”

  说完,我也不听她们的挽留,几步走到船舷,然后,一后翻,身体轻盈入水,然后,像一颗鱼雷一样,借着惯性,快速的在水下向珊德娜的那条船上滑了过去。

  虽然手举在前面,但手里却多了一把匕首——饮血匕首!那是我在从船上跳下的一瞬间,从腰带上摸下来握在手里的。

  我在等着刚才那让我恐惧的生命体的再次出现。

  相信只要它是有生命的,那我手里的武器,必然能给它致命的一击!

  但我又希望能平安上船!

  而不是和这种莫名其妙的恐怖生命斗个两败俱伤……

  珊德娜乘坐的那条船,转眼之间就有眼前了,我心里又是紧张,又是有点失落——难道,这该死的恐怖生物害怕了吗?

  正这样想着,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头皮一麻,似乎在水里,所有的头发也竖了起来一般!这正是一种莫大的危险来袭时我的灵觉给我的警告!

waqqwqk 2008-1-24 22:21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一节 恐怖天使

  真正的水手在水里与对手搏斗,这情形其实和战斗机在空气里格斗差不多。
  转弯,爬升,俯冲,横滚,筋斗,分离S机动……一连窜的战机动作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最后,我选择的是眼镜蛇机动!

  但也只是借用了一个战机格斗的名词,其实我的这一招是在水里和鲨鱼这类的猛鱼相互追杀时自己捉摸出来的。

  感觉到了身后的危险,我猛然把身体一弯,让伸在面前的手和水平面保持一百二十度左右的角度,同时,用尽全身的力气把自己在水中急速前冲的惯性力,完全转化成了向下的力量,保持身体紧张。

  就像一条受了惊吓的鱼,我身子一甩,已经是头向后看了。

  一般的,水里的生物也是有灵性的,比如它是捕捉鱼类和各种生活在水面以下的生物,它会算计着猎物向下潜的方向,然后,去截击猎物。

  但要是捕捉的是水面上的生物,比如水面的水飞虫,那么它会很直觉的也冲出水面,以在那小飞虫逃跑的路上将小飞虫一口吞下,而不是傻傻地直接冲向猎物。

  人类,并不是水下生物,所以,在水路遇到危险的时候,一般本能的会向水面扑腾。所以,我要反其道而行之,放弃了扑向那条小船的机会,而是直接下潜,同时转身面对这样的危险。

  战斗机的眼镜蛇动作是向上拉起,整个过程中会有一个动能全部转化为势能的几秒钟,这时候,飞机会静止,然后,会失速而下坠!

  而我,是在水里下潜,除了保持身体的平衡外,不再用力去击打水面去获得反作用力,所以,在下潜了四米多深之后,水的压力越来越大,很快的压力就能与我身体由于惯性而下冲的力量相抗衡,我的身体,便猛然停下来。

  紧接着,我身体顺势一转,借着深水的压力,同时双脚一蹬,两手在身体边上快速一划。然后,又快速的合掌举过了头顶,在手掌中间,夹着的是那把森森可怖的饮血匕首。我的身体,在刹那之间,便像刚出发射筒的鱼雷一般,急速地向着刚才威胁着我的安全的那个隐约的光影射了过去。

  它没有料到我会下潜躲避,所以,它一击不中,顿时冲到了我的前面去了。

  它更没有料到我会这么快的占据了有利地形,而且开始向它发动反攻。

  它乱了方寸。

  它在水里翻滚了两下,似乎是在希望能与我错身而过。

  但我手里的匕首,像是长了眼睛一般,直接射向它的中心。

  一秒两秒……时间每过去一点点,我的匕首就越是接近那个可怕的怪物的躯体。

  我的眼睛睁大,直视着它,但它却真的像是子夜里远处微弱的灯光一样,会忽隐忽现。如果不是我的意念,始终清醒地锁定了它的方位,估计,我在眼镜蛇动作做完后,抬起头来就找不到它的踪影了。

  它几乎和水完全没有什么两样——它简直就是一团活着的水,在这浩渺的水波里,常人很难把它区分出来……打个比方说,就像是极薄的保鲜膜,被放在清水里,而很难与水分开一般!

  但是,它的好运已经耗尽了。

  我并不是仅仅靠眼睛来确定它的存在,更多的,我靠的是我的直觉。所以,我手里的匕首,越来越可能刺进它的躯体里,将它切割成随意的碎片!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的匕首就要刺中那个莫名的怪物的时候,突然一波强大的电流,从匕首尖上传来,刹那之间,电流就传遍了我的全身。

  电压在瞬间,非常的高,足以一下子放倒一头健壮的水牛。

  也幸亏我曾经是和千万条电鳗打过交道的人,这一点电压,还不足以将我放倒。

  我只是觉得麻了一下,同时我的躯体稍稍一顿。

  电流从匕首,到指尖,顺着胳膊,迅速传向了脚底板,但,也只是一过即逝。

  就这么刹那之间,那个怪物已经尾巴一甩,掉过头来,慢慢地围着我游了一圈之后,再一次游到我的面前,它很自信地看着我,它一定以为我被它电昏死过去。

  我将计就计,一动也不动,甚至止住了自己的心跳。

  但我已经基本把握了这个怪物的模样了。

  慢慢地睁开眼睛,也能在水里看见它淡淡的轮廓。

  它像是一条完全由密度稍稍比水高一点的液体做成的一条飞鱼一般。

  身后有一双透明的翅膀,那翅膀要比飞鱼那寒伧的翅膀华丽许多,像是透明的绢丝做成的一般,我能感觉到那对翅膀上有无数随着水波荡漾而不停改变的图案……也许很美。

  但那种美,是一种让人觉得头皮发麻的美。

  因为这样一种长着飞鱼翅膀的怪物,它的嘴,是尖尖的,我感觉它又像箭鱼!

  特别是它的眼睛几乎看不到,但却总让人觉得,在它那光秃秃的额头,肯定有一双甚至好多少阴森森的眼睛。

  它的眼睛在看着我。

  它肯定是一种智慧的生物!

  但它,也肯定不是人类的一系!

  长着翅膀,难道,它算是天使?

  也不大可能,如果能与神话挂得上钩,估计它要算是恶魔一类。

  ……

  它又绕着我的躯体转了两圈,然后,尾巴一甩,快速地离开了我的身边——这让我有一点困惑:难道,它这样的捕猎我,只是为了兴趣?或者,只是取我性命以维护这条神河的威严?等到达到它的目的之后,它就掉头弃我而去了?

  它吃什么?它为什么会在这里存在?它与传说里的神到底有没有关系?

  我把匕首收到腰后的刀鞘里,正准备上浮的时候,那个怪物去而复返,这一次,它像是瞄准了一块肉体的鞍子一般,径直向我冲来。而且,我能估计出,它是想把它的尖嘴,一下子扎穿我的心脏!

  就在它高速冲了过来的,快要接近我的躯体的时候,我在水里忽地打了一个旋,身体做了一个螺旋的动作,与那冲过来的怪物擦身而过,与那怪物接触到的皮肤,顿时有了麻痒的感觉。

  我一个激灵!这水里,毕竟是这怪物的天下,我可不能冒险……我毕竟是独一无二的,保存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样一想,便从背后取出了我一直放在身上的飞虎爪,瞬间把爪头的三根稀有金属拼装成飞虎爪儿。同时,一根纳米材料做的细丝,结在了飞虎爪头上。

  等那条怪物,从远处再次冲了过来的时候,我仍然是身躯微微一晃,仍然是和那条怪物擦身而过。但这次不同的是,我手里的飞虎爪儿,已经挂在了那条怪物的脊骨的两条翅膀之间的肉上。

  做完了这一切,我不再潜水,而急速冲出了水面。

  珊德娜正紧张地在船头上看着我,见我冒出了头,她像孩子一般的尖叫大喊,让我赶紧上去。

  我的身体快速滑向船舷,手一搭,跃上了船。

  珊德娜不顾我身上的水珠,一下子扑到我的怀里,哭了起来。这丫头,竟然是这样……也让我心里暖暖的感觉很好。

  “别哭了!”我拍了拍珊德娜,对她说:“我捉到了一个好玩的东西,你快来看一下!”

  说着,我缓缓拉动我那飞虎爪儿的细索,感觉到那个怪物正在剧烈地挣扎。

  每当它疯狂的挣扎的时候,我就把爪索放一放,像钓鱼一般。

  就算那怪物也是智慧生命,但它毕竟没有手足!所以,它不可能挣脱钉在它后脊背上的飞虎爪!

  很快,它便消耗掉了它挣扎的力量,慢慢的,便被我拖上了船甲板。

  我开始的时候,还担心它会有什么诡计,所以,格外地提防它。

  但让人失望的是,这怪物越是向上提,它就越是轻,最后,竟然像是提上来一件薄绢衣衫上来一般。

  我甚至怀疑自己提上来的只是一张怪物的皮!

  而且,是一张几乎是透明的皮。

  算了,有张皮也是好的。

  但过不了几秒,我又不得不又一次失望了!

  那张皮,一接触空气,便慢慢地融化了。

  甲板上,只余下四溢的水流,除了看起来比别处粘稠之外,并无其他异常。

  但又过了十几秒,我的眼睛越睁越大:甲板上的那个怪物的尸体所化成的水,把厚厚的木甲板腐蚀掉一大块焦糊的印痕!

  这玩意儿,竟然是有腐蚀性的……难怪空气里有一种奇特的酸味!

  我赶紧把自己的飞虎爪收回来,用一块布把爪头仔细拭擦了一番,又放在水里清洗良久,再放到阳光下一看:本来哑光处理过的合金爪头儿,已经被那莫名的生物所化成的尸水给腐蚀了一点,本来颜色通体没有差别的飞虎爪上,有了一点淡淡的花纹。虽然比以前好看了一点,但我要的是实用性,所以,这让我有些心痛。

  心痛了半天,这才注意到珊德娜的脸色异常的难看,而且,她捂着胸口,似乎要呕吐一般。

  这时候船老大过来,正要说什么,忽然看到了船甲板上的那滩液体,顿时脸色大变。

  “这是什么?从哪里来的?”她用一种颤栗的声音问。

  “是……谁知道是什么?大概是河里的水溅了上来吧!”我不想告诉她实情,也不想解释更多。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几乎是歇斯底里般地尖叫起来。

  “那……你看它是什么?我也正奇怪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不动声色地问她。

  “这……这是恶魔的唾液!是死亡的……”那船老大说不下去了。

  珊德娜强忍着恶心,伏在我的肩头告诉我说:飞马河里过了这一段,是没有渔民的。而上游的渔民,如果偶尔在渔网里出现这样有腐蚀性的液体之后,那就预示着船上的人要遭到不幸!——不幸的意思就是不久会死掉!以往凡是在网里出现那液体的渔民,都会在河里消失掉,船会成为空船,就算几十个人的大船也不例外!所以,如果渔民发现网里出现那种腐蚀性液体,第一反应便是弃船登岸,逃之夭夭,永远也不再到船上去,不靠近水边……

  珊德娜接着在我的肩头低声说:“我们也快走吧……别再坐船了!”

  我虽然见识到了那怪物的厉害,而且,也对怎样杀死它有了一点点经验的积累,但要是这种怪物,就算没有我上次遇到的蚂蚁那样多,比如说十个,估计我就麻烦了。要是有二十个这样的怪物,或者有二百二千甚至两万条这样的怪物一起涌过来,那我……几乎没有什么意外,肯定要被它们一举分而食之了!

  我点了点头,决定暂时避一下风头,还是稳当一点的好。

  船老大已经吓得魂不附体了。

  她一点主张也没有。

  我不动声色,从河里取了几桶水,小心地把那甲板上的液体冲掉,然后,再指挥船上的水手把船就近靠到了河边上。

  跳板刚刚搭好,那个船老大一声号叫,首先冲向岸。

  我正要扶珊德娜也上跳板登岸,却被一个水手拉住了。

  除了船老大,其他的水手原来都是在船的另外一头,所以,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们奇怪地看着我,问我她们的船老大是怎么回事?

  我看了看珊德娜,让她去解释。

  珊德娜想了想,说:这条船现在是条凶船,因为船上出现了“恶魔的口水”,船老大她先逃跑掉了……

  珊德娜还没有说完。

  顿时,六七个水手,更是来不及拿她们在船上的东西,顿时乱了方寸,一起向跳板冲了过去,而且上了岸也不敢停留,转眼之间便跑得远远的了。

  除了我和珊德娜,船上的人走得光光的。

  我让珊德娜先上岸,而我,却到船舱里搜索了一番,找了几件有用的东西,这才上了岸。

  那条船,成了无人的幽灵船无声地停泊在河边上,估计船老大清醒之后也可能再派人来把它拖走卖掉……

  本来,从这里到水月城,还有一天的水路,但要是从陆路走,却需要四天的时间,而且,没有从水路走舒适安逸。

  珊德娜上岸后哇哇哇哇地吐了半天,把胆汁都吐了出来,再也没有力气走路了。

  我先是背着她走了几里路,然后,又做了个架子车拖着她走了十几里路,这才遇到人家,才有机会向路边的一个小村庄里的猎户买了两匹马。这种马,不是吉它城边上放牧的那种飞马,它的形状倒是和我们常见的那些马的体型差不多,但要小不少,就像大一点的猪一般。

  珊德娜受了极大的惊吓,一路上她都沉默不语。

  一直等到晚上,我们遇到了一个只有七八户人家的小镇找地方住了下来,吃了晚餐,我拥着她上床躺下时,珊德娜这才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我会死吗?……我好害怕……”珊德娜大哭着往我怀里钻,像是在躲避已经在追逐她的危机。

  “没事!有我在呢!我不是已经杀了那怪物了吗?”我解释说。

  “……可是,那是天使呀!……我们肯定会受到惩罚的……”珊德娜哭的六神无主。

  “天使?”我奇怪了,同时也有了不好的预感。怎么会?不是说是恶魔的吗?

  “星星海里住着神,神会派出天使出巡,天使穿着洁白无暇的绢纱,天使有一双可以收拢的翅膀……”珊德娜哭了好一会,才定定神告诉我她自小就知道的东西。而她猛然看到我从水下拖上来一个东西,而这东西,正是白色的,正是把它的翅膀收拢,然后又神奇的越来越小,最后化成了一滩腐蚀性的水……她越是想,就越是觉得我杀死的正是一只天使!

  涉及到神的领域,一切都不是人所能揣测的。

  因为未知,所以,珊德娜像是堕入了无底的深渊一样惶恐不安,以至于我用玛利亚的招牌声调也不能抚平她心里的波澜……

  我沉默了。

  天使?我还自诩自己是神使呢!而且,我还杀掉了那个所谓的“天使”!(我也承认,要是它逃脱了,我想再次杀它,估计也要难许多!)

  接下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真的会有危险吗?

waqqwqk 2008-1-24 22:21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二节 重叠之梦

  更大的问题仍然是我担心的那几样:这样的怪物多?还是少?
  这种怪物,可不像我刚来这个世界时击杀的那种叫恶鸟那样体型庞大,因而,在一个很大的区域里,只有一只两只的恶鸟。

  像这样的怪物,别说是星星海,便是飞马河里随便几公里长的一段水域,便可以养活几千万条!

  在我的理性里,是没有天使这类动物存在。那怪物,应该算是一种鱼!就算它有智慧,它也只是一种有智慧的鱼。

  鱼,一般有群游的习惯,所以,它一大群一起出现,完全是有可能的事情。

  以它的杀伤力,如果是赤手空拳,确实很难对付!

  要是有一条机械化的大型渔船,用拖网拖一番,倒是可以多快好省的消灭它……

  转念又一想:我为什么想着要消灭它呢?

  算了,如果它没有要毁灭我的行动,我也暂时不要去动它!

  看来,这世界上的人,对鬼神,还是敬畏有加的,这,倒是可以好好利用一下。

  也许,用我所会的巫术和医术,是能取得这个世界上许多人的信任的。

  至于是不是欺诈,那就不在讨论的范围之内了,而且,善意的谎言是被道德所允许的……

  与其把怪物供奉成为天使,还不若我这样有血有肉的人,成为神使!

  但我也想清楚了,做神的使者其实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特别是我这样天马行空、浪荡惯了的人。

  也许,让艾丽斯来坐这个神的位置上对我来说最有利不过了,但要命的是,她也是个崇尚自然力量的人,不喜欢装神弄鬼的,她像我一样觉得自己的力量在自然的力量前,宛如沧海一粟,微不足道,所以,要让她来做……也不太可能。

  戴安娜,就是让她去做,估计,用不了多久就要露出马脚来,许多破绽,肯定会让我们补不胜补。

  海伦,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野心家!要让她做神,她当然会乐意,而且能做的很好,但估计她一旦获得了权力,第一个想解决掉的人大概就会是我。

  所以,想来想去,还要算是玛利亚比较合适,虽然不太认同她的宗教信仰,但她至少是个职业的牧师,由她来传教,肯定是很称职的。

  而且,从总体上来说,我对她的信仰虽然不认同,却也不反感,毕竟,她的宗教,并不反人类,如果要是经过她的教化,这个世界上的人,真的信仰了基督,这倒是件好事情……但神使的位置,似乎这样轻易给她,有点便宜她了……她自从和我见面以来,一直对我持一种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特别是她每次见到我色迷迷地看着漂亮女人的样子,她那眼光,简直就像是看到了一个巨大无比、臭不可当的狗屎堆一般!

  选择做什么样的人,既是我们的宿命,也是我们的自由!比如说我并不反对她做个牧师,也不反对她单身,不反对她清心寡欲……但为什么玛利亚要对我的一点点小爱好,要表示出不加掩饰的不耻?要是大家都清心寡欲,那这世界上人类的传承岂不是要成问题了?要是喜欢异性是一种犯罪动机,那么,就让我为了人类种族和文明的传承而作自我牺牲好了!——这是多么伟大的人类解放事业呀!为什么偏偏玛利亚就不能理解?哼!就算她做了神使,我也会找机会让她知道,做一个普通人和异性相拥而眠是件多美好的事情!当然,这样的艰巨的任务,还是由我亲自来实行比较好——也算是她做神使的代价吧。

  好了!就让玛利亚来做神使来宣扬她的教义吧,而我,嗯,自己就做一个护法的天神!

  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世界上出现了一个新的神的体系,那么,这神与神之间的关系,会怎样摆布呢?

  她们之间会有冲突吗?

  而且,基督是个男性的神,而这个世界,因为是个女性社会,所以,几乎所有的宗教信仰里,主神和众多的神使,都是女性——这神与神之间的冲突,会是一场演变成一场两性之间的冲突吗?要是这样可就有意思了!

  要是我来宣讲一个教义,我肯定会为了快速的达到效果而与原来的宗教达成某种妥协,比如说,我会讲,上帝是个女人!当然,不仅如此,而且上帝还是个女孩,是个极其漂亮的女孩,而且,是个永远的处女!但要是让玛利亚来宣讲她的教义,那么,上帝就是上帝,耶和华就是耶和华!还有什么埃及、以色列、耶路撒冷、亚当夏娃……她一个字也不会变!

  但基督教的所有的教义是建立在一个男性社会的基础上的,而现在,在一个女性社会里,玛利亚修女,却要以一个女人的身份,来维护一个男性神灵的地位——那么间接的,她是在维护男人在这个世界的主宰权利,而且,在教义里的所有的主角,基本都是男人,这也肯定很难被这个世界上已经取得霸权的女人们坚决反对……哈,我真想立刻就知道结果会是什么样子!

  ……

  胡思乱想了半夜,让我很兴奋了一番,结果,最后靠和珊德娜连续做了许多次,才在一点微微的疲倦和满足里进入了梦乡。

  但夜里,我却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我在一个院子里,像是一个很大很大的贵族家里的庄院子,前后有七八进,最里面还带着一个非常大的后花园,后花园里有一个很漂亮的水池,我在夜色里,站在草地上入静、练功。

  恍惚之间,觉得自己竟然站着就睡着了,而且还进入了梦乡。

  接着,忽然又像清醒过来一样,觉得惊奇的是,一个身穿着奇怪的衣物的人站在我的面前两三米远的地方。她在看着我,她是个女人!她的头上,有一只硕大的眼睛……哦不!立刻,我又像是明白过来,这不是一只眼睛,而是,她戴着头盔!一只像太空飞行员一样的头盔,但头盔里面并不是空气,而是一种液体,我几乎立刻又肯定了。那种液体是水!而且,她穿的一整套衣服完全像宇航员的太空服,而且,太空服里灌满了水!里面没有半点空气。

  她就是泡在水里的!她看着我,在宇航服里有两只让人难以理解的眼睛,那两双眼睛正在看着我!

  她似乎想要威胁我!

  但我不能理解她的意思,所以,她也就不能威胁到我。而她在水里,又发不出声音,所以,我和她之间没有办法交流!

  她很不耐烦,抬起手,对着我。

  我一惊,感觉她手里的似乎是一种武器!

  旋即,这种预感得到了证实!

  一股水流,带着一种酸味,径直向我射了过来。

  想也不想,我便向边上一个翻滚,同时,已经在翻滚时把上衣脱了下来,顺手一甩,在躲过主要水流的同时,把拨溅过来的水珠也封锁住,不让它沾上我的身。

  我在翻滚的同时,除了一只手挥舞衣物外,另外一只手,在地上顺手捡起了一块称手的石头!

  上衣沾上了水珠之后,顿时,冒出了一股白烟,丝绸衣物发出一股难闻的味道!已经被那水珠腐蚀出了无数的小洞来!

  等我见到衣物被腐蚀,心里大怒,手里的石头顿时往那个身穿宇航服的怪物头上扔了过去。

  咚的一声沉闷的响声!像是扔在一个灌满水的牛皮鼓里一般。

  我吃了一惊,那怪物也是吃了一惊。

  我吃惊的原因是那怪物的宇航员太空服一般的东西,竟然很结实,我那块能把一条狗的狗头砸碎的石头,竟然没有损坏她的那套行头,只是让她稍稍退后一两步。

  而她可能没有想到,我竟然手里会有一块随时能抛出去伤她的石头!她也想不通,为什么我的手上会有一块石头?

  她慌忙抬手,似乎想再射我一些液体……

  我这时,手里已经没有东西了,但急中生智,为了吓唬她一下,也顺手使劲一掷!虽然我掷的是空气,但这一掷,仍然吓坏了她!

  她手臂所指的方向再也不是指着我,而是指向了天空,而且,这一次是连续不断的水流,而不是刚才只有一串!

  大概,刚才她那只是示威性的。

  她在慌张中射不中我,于是惊慌的转身,几步便到了水塘边,然后,扑通一声跳下了水塘,很快沉下去消失了。

  我远远地看了看,然后,扔了两块石头下去,仍然没有动静。我的意识,自始至终,都感应不到它有生命存在,但自己的眼睛又偏偏看得真切!能感觉到它就曾经悄无声息的站在离我二三米远的地方,威胁过我,而且,要伤害我……

  我慢慢的后退,担心自己一转身,那怪物又会忽然从身后出现。

  接着,像是清醒过来一般!啊!这是一个梦,我站在草地上想。

  但我摸了摸自己的衣服上,不由得吓出一身冷汗来!

  我那丝绸的上衣,真的有无数细微的小洞,它已经被不知名的液体腐蚀掉了,几乎不能穿了!……一时之间,又是迷惑,又是紧张,又是茫然不知所措。

  紧接着,我真的从梦里清醒过来。

  身边还躺着睡得香甜的珊德娜,窗外仍然凄凄月色。

  坐起身来,摇了摇头,自己竟然做了一个梦里套着梦的荒唐而恐怖的梦!

  我想喝点水,便起身走到窗前的桌子上,准备端碗喝点水,但忽然一个激灵!

  那水碗里,竟然有一丝清晰的水纹,从水碗中央,慢慢地荡漾开。

  想起刚才的那个梦,我忽然有了胆怯,转身看了看搭在床头的那件上衣,忽然觉得自己得到了某种启示一般。

  我的头皮开始发麻,甚至,我推醒了仍然在睡着的珊德娜,然后,这才拿起搭在床头上的丝绸上衣。

  慢慢地展开,无数的月光,正从上衣上的破洞里穿过,然后,射在床上。

  我的心跳得厉害。

  “什么时候你的衣服破了这么多的洞?”珊德娜问我。

  我无言以对。

  难道,那个梦里套着的梦,竟然会在现实时部分地实现?

  只觉得全身都发冷。

  看了看放在桌子上的水,它表面上的波纹仍然在不住地荡漾,本来让我觉得亲切的水,这时候却让我不寒而栗……

  把水倒在地上,却并没有想象中的把地面的条石腐蚀而直冒白烟的事情发生。

  那一碗水在石头地面上,闪烁着窗外的月光。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怎么了?”珊德娜裸着身子,软软地贴在我的后背上,两只小巧玲珑的乳房,轻轻磨擦着我的脊梁。

  “我的衣服……”我不知道说出来,珊德娜会不会相信。

  “是不是在梦里被神的使者烧坏了?”珊德娜在我的耳边小声问。奇怪的是她的声音平静,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意味。

  “你怎么会知道?”我更奇怪了?难道,她能看透我的梦?还是看透我的心?

  这样想更让我心惊胆战。

  “害怕吗?”珊德娜问。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她这时候的语气,像是在安慰,又像是怜悯。事实上,这并不是她轻视或者小看我甚至幸灾乐祸的原因,我知道,这是一个世界的第一性问候第二性的口气,就像我来的二十几世纪时男人安慰女人时用的口气一模一样。

  “你呢?”我明显是有些担心,所以,不承认这一点,反而会让她看轻。

  “我不害怕!甚至,我有些欢喜,因为能和你一起死!”珊德娜的话,直白,但却也很认真。她知道她帮不了我的忙,所以,她觉得,她和我一起死,便是件值得的事情。

  “仆人需要为主人殉死吗?”我硬着心肠岔开话题,避免进一步讨论这个话题的尴尬。

  珊德娜一愣,脸色一暗,摇了摇头。

  “告诉我,你怎么知道我的衣服是在梦里被烧坏的?”我再一次转移话题。

waqqwqk 2008-1-24 22:22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三节 方阵

  “这样的事情,也只有你不知道。”珊德娜声线有点沙哑:“我们从小到大,一直是在这样的传说里长大的。谁要是冒犯了神,那么神会在梦里,来到那个犯了罪的人的身边,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小的时候,我有一个很要好的伙伴,曾经因为向神河里扔了几块石头,当天夜里,她的手指被切掉了三只,她当时扔的石头也是三块!”
  我心里一紧:这神也太苛刻了。

  “那么,神总是在夜里,在人的梦里出现吗?要是白天人睡着了,是不是也会被神惩罚?神杀人吗?”我接着问珊德娜。

  “神总是在夜里的梦里出现,根据冒犯神的程度,有的人被割了舌头,有的人被烧掉了脚,当然,也有的人,会被神烧成一块木炭。”珊德娜说话的声音轻飘的,没有一丝的感情,她大概被我那句“仆人”的话伤了心。

  “那么,比如说,我和你挺要好的,那么,会诛连到你吗?要是我冒犯了神。”我问。

  “神是正直的,这我倒是没有听说。我见过多得数不清的被神惩罚过的人,但没有说是因为受到诛连。”珊德娜说。我问她一句,她答一句,不再像以前那样的发言涌跃了。

  “那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我说:“你瞧,你不会有事!而我,只要把睡觉的时间放在白天,或者晚上睡觉不做梦,那神就无奈我何了!”

  “可是……人怎么可能不做梦?”珊德娜疑惑道。

  我笑而不答,不做梦,其实只要保持一息清明就可以了。别人是不是也能做到我不知道,但我却绝对能做到这一点。

  “等到了水月城之后,麻烦你回一趟吉它郡,把我老婆和我的其他几个同伴带回来,好么?”我对她说。

  “我是你的仆人,愿意听你的吩咐。”珊德娜语气更冷清了。

  “等你把她们带过来,你就自由了,以后,我们是平等的,要是你乐意和我们一起,那你是我们的同伴,要是你不喜欢和我们在一起,你愿意去哪里都可以!我会送你几千两金子,给你做赌本……”我说。

  “真的?”珊德娜惊喜道。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言而无信过吗?”我淡然道。

  珊德娜不再生气,重新高兴起来。

  但我却因为有了这样的事情之后,高兴不起来。

  事实上,有一个威胁,一个致命的威胁压在头上的时候,估计高兴得起来的人并不多。

  所以,接下来,我睡眠的时间非常的少,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无所事事。于是,我便把自己以前学过的武功的一套,系统地复习了一番。

  有压力的情况下,倒是把丢掉了许久的东西练得比以前更精进了不少。

  另外,我也感觉到了那个印第安巫师给我的那颗丹药的厉害,稍稍整合了一下它的威力,适应了它的药性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肉体,确实得到了极大的改良。比如,以前根本搬不动的大石头,现在,简直一只手就能把它轻松地举过头顶!——这意味着,我的力量,比以前提高了一倍有余啊!另外,身体也更灵巧了。比如说经过这几天连续地有意识训练后,随手一挥手臂的速度也比以前的速度提高了一倍……

  可见,灵丹圣药,也是需要有意识地加以发掘才能得以发挥,也许,我现在能理解能明白的灵丹的用处,只是这些。至于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妙用,我还不知道。

  等到了水月城,我们用自己的钱,买了一套房子,找人简单装修了一下,花了近六万两金子,但房子的规模,虽然不能和王侯将相家的花园豪院相比,也可以算是中等富裕人家的平均水平了。

  最让我满意的是院子紧靠东城墙,而城墙外,是一望无垠的星星海,站在我们的三层楼阁的顶层,便能看到星星海的美景。

  房子收拾好了,珊德娜又张罗着,给我雇了四十多个佣人过来——佣人是自由人,而仆人是没有自由的,这是有区别的。

  一切收拾停当之后,我打发珊德娜去吉它,在这之前,我已经让人送信回去了,相信珊德娜去了之后,艾丽斯她们应该已经准备就绪了。

  等珊德娜走了,我一个人住着这么大的院子,还真有一些不习惯。

  于是,除了练功外,郁闷的时候,便去酒楼喝酒,顺便用自己灵异的听觉,去偷听酒店里喝得醉熏熏的酒鬼们说的那些醉话……

  本来,这是件平常的事情,但我没有想到,这也会给我惹上许多麻烦。

  我一个人跑酒楼喝酒,这简直就像二十几世纪的时候,一个单身美女泡吧一样有吸引力。

  所以,总是有无数惹人讨厌的女人,过来缠着我,说一些无聊和傻话,想要泡我……要是她们都很有意思也倒不失为一件美事,可惜的是这些“花花女子”无趣得让人恶心,不管是谁,泡男人,都是那么几句干巴巴的话,远远没有珊德娜那么有意思,要是比起艾玛,那更是差得远了!——现在,我都有点怀念起和艾玛一起的那些花天酒地的生活了,不知道她在另外一个世界还好吗?……

  过了两天,更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发生了!

  有几个女流氓,竟然要来个霸王硬上弓,要把我强拉到一个阴暗的角落强暴了……真是可笑!我又怎么可能再吃这样的暗亏?

  我的手轻轻一震,几个无赖顿时飞了出去。

  但麻烦也跟着来了!酒楼的楼板年久失修,其中一个女流氓竟然在跌倒的时候,一屁股把楼板坐了个洞出来。同时,那个破洞边上的尖锐的木茬,把那个女流氓的屁股刺得像只刺猬一般。

  在嗷嗷的尖叫声里,她的同伴跑得飞快。

  我不理会她,自顾把目光越过远处的城墙,望向东方的大海。

  这星星海,照我说,应该能算是上帝送给人类的一个最大最珍贵的礼物!这么大的一片海,竟然完全是干净清冽的淡水!不过,这样大的一片海,大概被那种莫名的生物占领了。而且,传说星星海是陨石砸出来的,那么,那块威风的陨石上,是不是有外星生命的存在?或者,珊德娜她们所畏惧的神,莫非就是外星生命?也许那种生命来自一个完全被水覆盖的星球,所以,那些“神”,便不能接触空气。而且,它们有意念伤人的本领……回头笑了,不管是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但在艾丽斯她们来到之前,我还是不打算到星星海里探险。所以,只能每天对着这片海,浮想联翩……

  很快,一大群人围住了酒楼。

  其他食客,见势不妙,顿时脚底生风,溜之大吉了。

  伙计们都缩到后面的厨房里不敢出来。老板娘本来想劝阻,但也只是伸了伸头,却什么也没有敢说,便小步快跑,从后门跑掉了。

  看来,这伙人来头不小。

  但我并不担心,尤其是在这些天温故知新,功力大长后,也需要实战,来再把自己的战斗技巧,提升到新的高度。

  我也不说话,只是自顾自喝着酒,但同时,也警觉的用自己的意识,把这一大群人的底探了一番。

  这群人里,有三个算是高手,五六个水平一般,其他的都是乌合之众!

  那伙人先是替那个爬在地上的女流氓拨了屁股上的木刺茬,然后,冷静地在一个女人的眼光里,极其专业地把我坐的那张桌子围了起来。

  我意识扫了一下那个领头的女人,嗯,并不是现在流行的胖妞型,虽然不瘦,但身体的曲线很不错,而且,显然,这女人是这群人中武功最高的一个。一想到她的身体每一块肌肉,都因为常期训练而很有弹性,我便有一丝兴奋。

  “水月帮三当家肯维妮这边有礼了!”那女人的话,翻译成江湖语言,就是这个意思,当然,她用的是她们那个世界的客套话,而且,叽里呱啦,说了十几句。

  我的眼光,顺着她的眼光,看了过去,从她的头顶,看到脚底,然后,又从她的脚底,看到头顶,仔细的,而且,带着明显的促狭意味。我以前倒是听说过水月帮,这是一个水运船队的护航佣兵组织(其实是镖局性质,但那个世界上就叫佣兵),在水月城,也算是第一江湖门派了。但是这个世界上,封建官府的力量异常强大,所以,江湖门派,除了赚的钱比普通人多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权力。

  那个叫肯维妮的女人,被我那种促狭的目光一扫,顿时,变得有点恼怒。特别是我根本不答她的话,让她下不了台了。

  她的手一指,不再客套,而是气势汹汹地问我:“你为什么伤我姐妹?”

  我哼了一声,眼睛冲着那个趴在凳子上,被两个女人架着,正嗷嗷叫唤不停。被我凌厉的目光一扫,顿时,吓得大气不敢喘,连叫唤都忘记了。

  肯维妮向前一步,再一次问:“臭男人,你为什么伤我姐妹?”

  我的目光,在她鼓鼓的胸前一扫,淡淡地说:“想知道?”说得一点火气也没有,反倒让肯维妮的火气无法发出来。

  她见我说话,刚才的怒气像是被哽在咽喉里,她咳了几声,这才适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情?”

  “坐!”我指了指我对面的空位子,同时,提起酒壶,给另外一只空酒碗倒了一碗酒。

  肯维妮不好发作,又不能退缩,便大大咧咧的坐了下来。

  把酒倒满,我顺手一推,那只酒碗,向前一冲,然后,像是被桌板的摩擦力阻挡,向前一倾,接着,在空中一个翻滚,然后,在桌子上晃了几晃,最后,像是滚到肯维妮面前一样,却也勉强停了下来。

  肯维妮眼睛一直盯着我的眼睛看,而没有注意酒碗。

  等到她眼睛飞快地看了一眼酒碗之后,她的眼光再也无法从酒碗上移开了。

  酒碗里仍然是满满一碗酒,桌子上连半滴酒也没有洒出来,虽然它在空中曾经翻了个筋斗。

  “我告诉你吧!那女人欠揍,就这么简单!来,喝了这碗酒,我们来打一架!”我说着,端起酒碗,一口喝光。

  肯维妮的手慢慢伸过去,端起酒碗,喝得很慢,她一时之间,还没有把事情想清楚,她更猜不透我的实力,但我随便一推酒碗这个“简单”的动作让她已经很害怕了。但我这样,大庭广众之下挑战,她却没有办法不接受。

  “守护神!”我站起来说。

  “守护神?”肯维妮也站了起来,她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我便是守护神!其他的你不用知道太多!”我说:“你们一起上吧,我不在乎的,也不会觉得不公平,因为我们不一样!我是守护神!”

  要想别人相信你说话,首先要说得响亮,然后,不能说得太明白,而是要让别人的想象力去补充……

  肯维妮,眼睛扫了一下她带来的那帮人,顿时,那帮人会意似的,开始暗暗地准备,竟然丝毫没有觉得自己以众取胜是件可耻的事情。

  “来吧!”我顺手一推,把面前的桌子推到一边。

  肯维妮也不答话,一拳直接冲了过来。

  我微微一侧身子,同时,向前踏进一步,身体,顿时和肯维妮贴在一起,并且感觉到她胸前波涛汹涌的那种澎湃的压力。

  肯维妮大吃一惊,一声尖叫还没有喊出声来,我的手,已经环着她的腰,然后,手轻轻一拨,顿时,她的身体,在空中转了一圈。

  嗯,手摸为实,果然是一副我喜欢的好身材!

  珊德娜走了之后的这几天,我心里一直空荡荡的,现在,乍然摸到一个喜欢的女人的身体,不由得有了几分感觉。

  肯维妮脚上一沾地,却再不敢向我进攻,而是身形一矮,竟然是蹲向地面,紧接着,就地一滚,脱出了我手脚的控制范围,回到了她的伙计们中间。

  这一招,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没有想到她这么决断,一招不中,立刻感觉到她技不如我,一有这样的感觉后,她丝毫没有不服输,而是立刻以一种出人意料的方式,逃得远远的。

  虽说她跑得快,但我仍然能控制住她,但我并不想太早的把她拿得死死的,我还想多见识一下这群佣兵还有什么其他的手段。

  等肯维妮一退回队伍里,顿时,这群佣兵队形一变,不再是包围着我,想要围困我的队形了,而是前面五六个是这一群人中力量最弱的几个,后面,是稍强的几个,最后,才是肯维妮和另外两个“高手”。

  这队形……似乎很让我觉得熟悉!很快,我明白过来,她们的这种阵形的布置力量的方式,原理和历史上的“罗马方阵”的原理差不多,确实不同于一般的民间打斗方式,而是一个小型武装的战斗队形,这让我很感兴趣。我还感觉到,在两翼上的几个人,手里已经悄悄地扣上了几枚暗器——这完全不是要分个高下,而是以消灭对方为目标的打法。不知道这是这世界上最流行的斗殴方式,还是水月帮的独创的打法。

  我微微一笑,勾了勾手指,示意她们进攻。

  肯维妮在队伍后面,发了命令,顿时,这个小型战术方阵,向前移了两步。

  我想了想,如果不是我的力量和她们相差很多——比如说,她们对付的是另外一个普通人的话,那她们已经胜了!因为要想打倒她们,那么,我必须先要解决阵地最前面的几个家伙。这几个家伙虽然是乌合之众,但做盾牌消耗一般人的体力还是很有用的,而且,因为两边的几个家伙手里扣着暗器,她们肯定会抽冷子,忽地扔一把匕首或者射一支弩箭等等……就算打不中,也很伤人脑筋,让人没有办法去专心对付那几个乌合之众。

  而且,就是解决了这前面几个人,后面几个人的力量,又增加了一些,所以,更难对付一些。

  如果这中间的一层又解决了,那么,面对最后几个以逸待劳的几个高手,肯定又要大吃一惊……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肯维妮在瞬间,便把这十几个人,组织起来,用一种非常简单实用的方式,把她们的人数的威力发展到最大,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这更是让我对她兴趣浓厚……

  “前进!”肯维妮再次命令。

  哗~哗~,这个战斗小队又向前走了两步,脚步整齐划一。

  我不得不退了两步,看看她们会不会露出什么破绽出来。

  但让我失望的是,目前看不出来,这样的方式已经基本上把她们这些人的力量以最有效率的方式凝聚起来!

  她们再前进,我不得不再后退,直到无路可退。

  “你要进攻了!”我示意道。

  但她们肯定以为我是在虚张声势,好吓唬她们一下,然后,撒腿就溜。

  不过,我是说进攻就进攻,转眼之间便到了她们的阵形前,而且,像鱼一样地轻轻一摆动身子,就钻进了她们的队形里。

  她们像缓慢摆动的水草,而我宛若一条自在的游鱼,从她们身边滑过。

  她们根本就来不及反应过来,更别说进攻。

  阵形在我的面前实如虚设。

  一转脸,我的手,已经捏住了肯维妮的脖子……

waqqwqk 2008-1-24 22:22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四节 美俘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我本来以为,拿住了肯维妮,就算大功告成了,所以,得意的含笑看着肯维妮,感觉着她小脖子的细腻的时候,忽然,无数只拳头,像暴风雨一般,向我泼了过来。

  一时之间,竟然是狼狈不堪。若不是我的速度是超乎想象的快,我肯定会在很短的时间里,被几十只拳头,揍个鼻青脸肿!但我,在情急之下,像刚才肯维妮那样的身形急速下沉,然后,就地一滚,出了那些花拳绣腿的包围圈。

  在我的怀里,紧紧的搂着的是肯维妮。

  我一时之间,没有搞清楚,为什么,肯维妮的这些手下,竟然会不顾她的安危,直截了当的向我进攻——难道她们一点也不担心我会出手杀了肯维妮?

  我手一撑地面,从地上翻身跳起,同时,再一次把肯维妮拉在面前。

  “慢着!”我说。

  她们不理我的话,但却也不再像刚才那样急怒的进攻,不过,一个更严密的包围圈,却已经在几分钟之内形成了。

  我已经隐隐感觉到,肯维妮已经被她们抛弃了,已经有另外一个女人代替肯维妮,来指挥这十几个人,那个不动声色的女人所站的位置,就是刚才肯维妮所站的方位——那个位置是这个包围圈的关键的指挥之位。

  “她们抛弃你了,肯维妮!”我说

  “当然!只要我受你控制,我就失去指挥权了。”肯维妮受制于我,但头脑却很清醒,也没有慌乱,除了因为我贴着她的后腰,而让她的呼吸有些急促之外。

  我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个好办法。而且,我也开始承认,像肯维妮她们这样的小的佣兵队伍,确实不是简单的镖局里的一队镖师,而是一队军人,一队头脑清醒的军人。

  我不再小看她们!

  一个民间的护航的小队,尚且如此训练有素,我就更不能小看这个世界的帝国军队了。她们的战斗力,应该更惊人,而且,悠久的历史,也一定留下无数的战争的战例供她们学习参考……我甚至怀疑,她们适应这个冷兵器时代的战斗理论,要比我来的那个世界,更险峻许多!

  “你不是三当家吗?”我不甘心的问。

  “我又不是大当家……”肯维妮快速的说了一句。

  她说的也有道理。在这个世界上,女皇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第一,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而在她们佣兵队里,肯定大当家的一手遮天……其实也不难理解,就像书记是皇帝而副书记什么的只是跟屁虫是一个道理。

  我正想说什么,但对面的佣兵们,不给我这个机会了,她们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真烦人!

  我身形一晃。蓦然发动,手一挥,脚下不停,凭我那让人难以置信地快速身法,刷刷刷刷,一口气打了那十八个女人每人一个耳光,而且,每一记耳光都准确的落在那些女人的左面的脸上,还烙下了指印。

  那些女人惊诧的用手捂着脸,看着我,有些不知所措。

  她们可能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竟然会有人能在瞬间给她们每人一个大耳光子。如果不是相互之间脸上有手指印,她们肯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很是满意,在自己家的院子里练身法,虽然也能感觉到步伐节奏的美感,但却没有现在这样打一群人每人一个耳光有成就感。

  一不做二不休!

  我轻声一笑,将自己的手竖了起来,非常自信的晃了晃,然后,身体蓦然发动,再一次向这伙女人冲了过去。再一次噼里啪啦,给她们每个人的另外一侧脸再来一次打击。

  转瞬之间,我再一次轻松的回到了肯维妮的身边。

  这一群女人,现在,只有肯维妮的小脸上没有手指印了。

  “谁还敢动?”我居高临下的口气。

  没有人再敢动,她们都惊慌的用手捂着已经开始肿胀起来的脸,不再用来恶狼的眼神,而是用一种兔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我。

  看来她们更是一群崇尚实力的人!

  不仅仅是她们惊讶,事实上我也很吃惊。

  这样的一支小的佣兵队伍,竟然是如此地识时务。完全没有一般军人的冲动,似乎不需要任何人指挥,她们都能头脑清醒,都能自觉的采取行动。而且,她们的行动如果仅从军事角度上来说,简直都是最优化的!她们配合的天衣无缝!就算是经过更专业的“现代”军事训练后,所能达到的配合默契,也不过如此!

  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她们大部分人是乌合之众,现在,我知道她们如果分散开来,也许我的判断还是正确的,但要是把她们集合在一起,那就不能小看了。

  她们现在只有十几人,虽然有些战斗力,但对我来说,仍然是微不足道的,但是,要是她们有几千人,甚至有几万人,那对于任何人开说,都将是一场噩梦了!想对付她们,那只有一条路——组织一支象她们一样或是比她们更强的队伍,不然……那就受她们的蹂躏吧!

  “哼……其他人都给我滚蛋!这丫头留下!”我指了一下肯维妮说。

  没有人反对,肯维妮也是一声不吭。

  那群佣兵,抬着她们的伤员,偃旗息鼓,很快走掉了。

  只有肯维妮站在我身边,她看着我。

  我坐下来,继续喝酒。

  开始时也不招呼肯维妮,我在想:要不是这丫头,会像珊德娜那样,因为输了钱,结果做了我的奴隶,嗯,按理说这肯维妮,也是输了……

  喝了十几杯酒,肯维妮一直在一边,连大声喘气都没有过。

  觉得有些无趣,指了指桌子,我问她:“你怎么不做下喝两杯?”

  肯维妮说:“我是你的俘虏,你不让我坐我当然要站着。”说话时,她面无表情。

  “俘虏?嗯,这个词我喜欢。对了,要是刚才我败了,是不是就成了你们的俘虏了?”我问她。

  肯维妮坐了下来,在我的示意下喝了一口酒,才说:“是的,历来如此,难道你不知道?”

  我不承认也不否认什么,接着问她:“那么,你会怎么对付自己的俘虏呢?”

  “要是喜欢,就留下,不然就卖了,要是实在讨厌,我也会杀了她!”肯维妮自然而然的说。

  “要是我呢?”我再喝了一杯酒。

  肯维妮再喝一杯酒,恨恨的说:“先拿来折腾一下,然后卖了,一定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我心里一惊,但面上声色不动,说:“嗯。这倒是个好办法。好吧,现在,我就开始折腾你,然后再把你卖掉。”

  肯维妮眼睛扑闪扑闪,看了看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害怕的意思,只是无所事事一般的端起酒杯喝酒。

  这样沉闷的喝了半天酒,我忍不住问肯维妮:“你的同伴什么时候才来救你?”

  “救我?”肯维妮摇了摇头:“为什么要救我?”

  “你……”我却也没有办法都问。越是接近这社会,越是觉得自己果然是个外星来客一般。许多事情,我以为是以情理之中的事情。但他们看来,却是天方夜谭!

  “没有把握的事情,她们都不会做,要不染,她们做佣兵根本做不了这么多年——会早就被人杀了!”肯维妮百无聊赖一般的打了个哈气。

  这样在这里等,也不是办法。酒店里一直没有客人敢来,我们在这里显然影响了人家的生意。

  我意兴阑珊的喝了一口酒,眼光在肯维妮凹凸有致地身上扫了几扫,拖长声音说:“算了,回家睡觉去……”

  肯维妮站了起来。

  她那利索的职业佣兵的动作,让我忽然打不定主意:是带她回家去,还是放她走,或者出了门,就在大街上把她卖了?

  俘虏,特别是漂亮迷人的女俘虏——真让人头痛。

  想了想,我忽然问肯维妮:“你能背得动我吗?”

  肯维妮一愣,然后,缓缓点了点头。

  “好吧!今天不骑马回去了,你背我回去好了!马是自己的,可是俘虏却是以后要卖掉了!”我心里奸笑着说。

  肯维妮脸色难看。

  但出了门,她还是乖乖的把我背了起来。

  我舒舒坦坦的趴在她的后背上,一手牵着我骑来的那匹马的缰绳,另外一只手,垂在她的胸前,不时碰到她丰满的胸部……

  大街上行人的眼光奇怪的看着我们。

  我摇头晃脑,嘴里哼着她们听不懂的小调,也不在意这些人怎么看我。

  但肯维妮却是脸热地烫人,羞愧难当。她压根没有想到我会在这样一个繁华的街道上,非得背着我走过数条街……累就不必说了,她大概也算是水月城里的名流,却没有想到竟然会不得不背着一个男人招摇过市,而且,有那么多的人指指点点,说她现在是个俘虏!!!

  肯维妮的头,在开始的时候,还会抬起来,像是很倔强的样子,但过了两条街以后,就再也没有抬起头来过。

  其实我做人一向还是比较低调的。不过,要是收个俘虏,她还傲气冲天的,那我这个胜利者就不好玩了。

  偶尔高调了一下,果然有意外的收获——倒不是“香汗”淋漓的一个不再嚣张的漂亮女俘,而是另外一个惊喜。

  等我回到自己的府第,让仆人带肯维妮去洗澡,并且告诉她,要是她逃跑,那么,她先用哪条腿跨出第一步,那么,我就把她肯维妮的哪条腿割下来,送到后院去喂狗。

  ……

  等我自己洗了一把脸,在客厅里舒舒服服的嘬饮仆人送上来的酸马奶的时候,门房慌张的来,说水月王来了。

  水月王?我一怔,但已经明白过来,就是那个在船上女儿掉到水里去,然后让我撕开衣服背她女儿在甲板上跑步的那女人。这些天来,我也早就明白她不仅是水月城的城主,更是整个水月郡的女王!我还以为她早就应该来找我——毕竟我还是她女儿的救命恩人嘛!要是搭上这家人,那可以减少好多因为自己是个平民百姓身份而受到的诸多限制。

  说话之间,先是几个卫兵进来,然后,那位水月王跟着就进了我的客厅。

  我按当时的理解,安排她坐在上首,但我却没有向她行跪拜的礼,而且,很自信的坐在她身旁边——按例,这要是大公以上的贵族爵位,才能有这样的权力,离水月王怎么近坐下。

  不过水月王并没有说什么,而且,她的随从也并不知道我的底细,只是在下面各自按规矩站的好好的。

  “不知水月王光临寒舍……”我和她客套了一番。

  她先是和我客套一番,然后,使了个眼色,下面的那些随从,便带着我的仆人出了我的客厅——可气的是我的那些仆人竟然在自己家里也不敢稍稍表示异议,而是乖乖的跟着水月王的卫兵和随从们出了门。

  我看了看水月王。她先是郑重感谢了一下我对她女儿的救命之恩,然后,直截了当的问我是不是能做她女儿的老师。

  我愣住了。为什么?这很出乎我的意料。“老师?教她什么?”

  水月王的意思是让我教她女儿的武艺。

  我沉吟了一下。看来水月王是有备而来,显然已经知道我的武艺非同一般,但要是做她女儿的老师......

  “哪一个?”我问。我知道她有四个女儿,我那一天在神河里救的那一个是她的小女儿。

  “就是你那天救的那个,安雅公主。”水月王目光炯炯的看着我。今天,她已经完全是个女王了。威严,理性,气势不凡,不复是那天在游船上那个为女儿的生死而担忧的惊慌失措的妇人了。

  这又是我没有想到的。这女孩也太小了一点吧?才六七岁,虽然练武越早越好。但她真的舍得自己的孩子受苦?而且,现在也算是天下太平,为什么她还想她的女儿学习武艺?据我所了解,这个叫安雅的公主,虽然小,却是现在的飞马帝国的女皇帝最宠爱的一个小公主!女性社会不比男性社会,比如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据说有儿子就好几千个……夫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孩子的血统也以夫人为主。一般,普通人家的夫人一辈子里,也只能生几个孩子而已。更别说是俗务缠身的女皇了!女皇一般也就只生五六个就再也不想再生育下去了,而且,假如她生下了四个孩子,一般会有一半是男孩,而男孩,却是没有继承权的,所以,并不会有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皇子阿哥什么的激烈地争夺皇位这样的故事发生。

  不过,对权势的争夺却是哪里都不会少。

  飞马帝国的女王一共有三位,除了这个水月王,另外一个还有镇山王和松涛王。

  水月王颇得现在的女皇的欢心,特别是她生下了安雅公主以后,更是如此。她的领地是在水月城周围,地处帝国东部偏南,还是比较富庶的。

  镇山王的脾气暴躁,但却很有军事才能,女皇也很倚重她,她的领地主要是帝国的北方,领地最大,但领地里山地较多,所以,经济情况并不好。不过因为领地面积较大,所以经济总量也倒不差,特别是如果发生战争,帝国的军队,主要是由镇山王领地内征发的……

  松涛王地处帝国西方,我们来的吉它城,就是松涛王的领地内。松涛王的领地里主要特产是盐,松涛王是个花花女子,所以,并不太讨女皇喜欢。

  三王的王位,并非可以世袭并且自由传承,而是必须由女王指定。比如说水月王死了,如果女皇不喜欢水月王的女儿们,那么,女皇也许指定镇山王的女儿来接替水月王的王位……所以,要讨女皇喜欢,是女王们最重要的事情。

  水月王让安雅公主学习武艺,难道,现在的女皇是个尚武的皇帝?还是水月王看出了我身上的某个秘密?以她的阅历,不太可能贸然来请我这个不明底细的外人来做她很有希望做未来女皇的安雅公主的老师!

  我可不太相信水月王对我是一见钟情,所以,以请个家教的方式来接近我……

  水月王到底知道了什么?

waqqwqk 2008-1-24 22:23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五节 封地

  “我听说安雅公主有可能是……”我说了一半,没有直接说安雅有可能是未来的皇位接班人,越是接近权力的中心,这样的忌讳就越是多。
  水月王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说:“安雅才七岁,就算是有可能,也要到一二十年以后,时间太长,变故随时有可能发生,所以,希望也许就是失望。”

  这倒也是,真是个有见识的女人。我又问她:“那么,女皇会喜欢安雅学武艺吗?骑马打天下,坐轿治天下……似乎,安雅学点其他的东西会更符合她的身份——是不是有其他的原因?”我随口试探了她一下。

  “原因……也许是你和安雅有缘分。我直接告诉你吧,在那件事情发生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每一夜我都心惊肉跳,总是梦到安雅掉进水里去,直到最后关头,才被一个看不见脸的人从水里捞起来……等到事情真的发生了,我才知道,我那并不只是一个噩梦,而是一个预言!王府里的预言师也一直告诉我不会有事,因为安雅一旦有危险,会得贵人相助!等你从水里抱着安雅,跳到我的船上,我一下子清晰地看到你的脸,便明白过来,你就是梦里的那一个人!你就是安雅的贵人!……”水月王缓缓地说。

  听她这么一说,我心里疑惑万分。

  我并不能肯定,她说的是否是真的——在政治场合中混得久的人,他们所说的一切都极有可能是由于某种需要而说的完全性谎言!但如果水月王说的是真的,那么,事情便又变得复杂起来!

  按道理说,印第安人既然有能力把我投送到这样的一个世界上来,那么,怎么也应该有人接应我一下!(至于玛利亚那几个丫头,对印第安人来说,只算是意外的乘客。)没有谁能一个人就完成改变世界的宏伟大业!

  安雅那孩子,我手向她的小胳膊上一搭,便能感觉到,她肯定是个印第安人的后代!那种肌肤的细滑的感觉,即使是在水里,即使她只是个没有发育成熟的孩子——那样的感觉,我曾经多次在四十七女巫的躯体之上悉心体会过。那样的细滑的感觉是与其他种族完全不同的……难道,我和安雅有缘,指的是需要通过我对安雅的扶持,来达到印第安人的目的?

  要真的是这样,那我看来是做不了一代大帝了,而只能替人做嫁衣了——即使我愿意,像海伦,像玛利亚,像戴安娜和艾丽斯,她们会愿意吗?——我看完全没有可能!

  水月王见我不说话,接着说:“当时,我被这样的事情,惊呆了,你又走得急,所以,没有留住你。而且,我们是去替女皇祝寿,时间不允许我们去找你……我昨天才回来。这些天我一直在派人找你,没有想到你就在水月城里!……

  水月王年纪三十六,虽然是七个孩子的母亲,却越发显得气度优雅不凡,特别是说话并不是盛气凌人,而且,语音语调明显是经过专业人士指点过的,虽然不像玛利亚那种传教士的专业声音那样蛊惑人心,但听起来却也让人觉得格外的悦耳!不过,现在我并没有心情欣赏她,我更关心自己和艾丽斯她们未来的命运。

  “做安雅的老师……你了解我是什么样的人?”我终究要问一下,看她了解我有多少。

  “……这个……皇室的规矩你应该也知道的,所以,我对你说,确实有人去查过你的身世,我想这你也能理解。我们只知道你是从吉它城过来的,而且,在吉它城南郊的牧场里,积存了不少盐。你有一个夫人和三个女伴,据说她们都是很突出的人,与当地人格格不入……一个叫兰花的人,证明你们是她的族人……不过,不会有人相信。事实上,这些事情,如果由我们皇家来说,会有说服力!你说呢?”水月王看着我。

  这倒也是,没有什么谎言能比官方所说的谎言听着更“可信”了!

  “女王殿下,你的意思是说,由你来安排我们一个新的身份?或者,你是说,我们以前的身份是假的,根本就没有用?”我微笑着问。事实上,我也认可她的说法,但我更觉得,如果真的要一个身份的话,那么,最硬的,莫过于建立一个自己的王国!那样,还需要什么身份?全世界都知道,我就是那个王国的国王!其他的身份就根本不再需要了。

  水月王点了点头说:“英雄不问出生!我不会问你们从哪里来,来做什么……只想安雅以后能有个好运气!至于有捕快说你……我会让人叫她们闭嘴!”

  我觉得好笑。

  不问出生——那还去调查我们什么?不就是偷了点小钱吗?水月王好像是在向我卖好,又像是在威胁我。

  “其实,能做安雅公主的老师,对我来说也是件很荣幸的事情……我当然不会拒绝!不过,除此之外,我会得到什么?”我笑着说,开始和水月王讨价。

  水月王没有想到我刚才还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突然之间,便接受了这样的事情!而且,更出乎她意料的是,我没有感恩戴德,而是和她这位尊贵的女王谈起了价钱!在这个社会时,谈交易是件异常可耻的事情,似乎一切是建立在你情我愿的基础上,大家都付自己认为应该付出的东西,然后,希望能拿到自己需要的东西……这也确实是件优雅的事情!但我不想这么麻烦,因为这一切都不确定!不确定,就没有办法计划未来,就没有办法实施有效的控制,所以,我不接受贵族的优雅作风,宁愿做个势利小人……

  “这个……先生需要什么?”水月王问道。她仍然微笑着,但我感觉到了她的不悦。

  而且,我还知道,她本来可以把她的不悦掩饰得很好,但她又故意让我感觉到——她希望我能知难而退。

  可是,我不会!

  我不会退却!要是我一开始就表现的很好,那以后水月王的期望就高了,还不如现在表现得很势利,以后,稍稍再给她点甜头,让她慢慢地觉得我还不坏!

  我想想——其实早就想好了:“你也说了,我在牧场存了不少盐,但没有专营权,所以,存着卖不掉可惜了!要不,你把帝国的食盐的经营权给我吧!”

  水月王一愣,过了半晌,说:“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帝国的食盐经营权,一向是我姐姐松涛王管理的……要不,这样吧,在水月郡,你可以自由卖盐,至于整个帝国,我会在三个月内帮你办妥这个事情,你看怎么样?”

  我很开心,真是一笔大买卖!

  盐是生活必须品,而且,我有稳定的货源,以后,不再发愁没有钱赚了!

  “还有一件事情……”我说。

  水月王脸色难看,但仍然微笑着说:“请讲。”

  “这个,既然做点生意,自然要仓库!这个……似乎把盐运到水月城里存放有诸多不便。能不能把河南面的荒地,都划给我来经营?嗯,就是把它送给我作封地,十年内免了我的所有税赋,二十年内,我们分享这块封地内的税收,五十年后,所有我土地内的税收,我只取一成,其余的都归安雅公主所有!”我指的那荒地,在圣河南边,确实是一块荒地,到处是芦苇荡,没有人烟,但这块地却是很大,要是水月王慷慨的话,从河边一直到南方两百里的一直到边境的地方,这块地的西面,有一条路,路东到星星海,少说也有七八里地——这些都能算是我所说的地方。传统意义上,这里谁的封地也不是,因为每到雨季,这里便成了一片泽国。我很心仪这块地,因为它靠近星星海,有航运的便利,如果以后搞定了那水里的“神”,那么,这块地,就成了宝地了!在有经营食盐所带来的利润,我完全可以把它建成一个“威尼斯”式的城市!

  水月王脸上仍然带着例行公事的微笑,说:“好的,是这样呀!也好,就按你说的办吧!”

  “那……是不是今天,就请女王殿下让人把这块封地的文书送过来?”我追问了一句。

  这让水月王更是不快,但她仍然很有涵养地说:“当然!过一会儿,会有人把文书送到你的府上!安雅就拜托给先生了!”

  “嗯,但我的教学方式,却请女王殿下不要干涉!”我再次紧追了一句,但旋即又补充了一句说:“当然,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安雅好!”我也担心这笔大买卖搞砸了。

  水月王点了点头,又很有礼节的客套了几句,然后告辞了。

  我留她晚餐,但水月王婉言拒绝了。

  不过,说实在的,她的优雅、大度和临场决断的气势,倒是很让我喜欢。在她来之前,我实在没有想到,在几句话之间,把我这些天来一直在盘算着的事情就这么简单地解决了。可见,越是接近权力中心,事情就越好办。

  水月王走了,但却留下了几个王府的管家,和我谈安雅教育的事情。

  我并不反对。教学的细节,她们也问了,我便安排了一下安雅的伙食,告诉她们,每天只能给安雅吃什么东西,每天什么时候安排她练武艺等等。

  这倒是没有什么异议——水月王府的管家本来也是练家子出身,所以,对我的建议是言听计从,也许,她们本来就打算这么办。

  所以,也就是几句话的功夫,事情就好了。

  我让自己的管家把她们送走,这才想起来,有一个漂亮的女俘虏,大约已经洗得干净,让仆人放在我后院的卧室里……

waqqwqk 2008-1-24 22:23

第五卷 厚颜战记 第二十六节 佣兵

  心情愉快地回到卧室,果然看到了肯维妮头发湿淋淋地坐在我的卧室靠窗户的一张椅子上,窗外的光线,错落有致地洒在她的身上,让她看起来有些忧伤,这样也更有女人味了——当然这是我的想法。
  听到我的脚步声,她慌忙站了起来,有些手足无措。

  “那个俘虏,过来!”我往床上一躺,头歪在枕头上,伸出一只食指,轻佻地勾了勾。

  肯维妮咬了咬牙,恢复了脸上的平静和坚毅,她大步走了过来。

  我挥了挥手,让她返回到窗户前。

  肯维妮一愣,但让她回去,毕竟让她不再紧张,她听话地快步走回到窗户前。

  我手指向下点了点,示意她坐下。

  等她满腹狐疑地坐下后,我再手指勾了勾,让她再走过来。

  肯维妮迷惑地站了起来,又一次几步走到我的面前。

  我哈哈一笑,再一次挥手让她回去。

  肯维妮的脸涨红了。

  但她仍然听话地回去,而且,不用我指挥,一屁股坐在了窗前的椅子上。

  她呼哧呼哧地喘气,似乎有些激动。

  我哈哈又是一笑,然后,用手指对着她遥遥一点,说:“站起来,慢慢地!”

  肯维妮惊讶地呆了呆,脸色更是难看,气喘得更厉害。

  “快点!不然我们就再上街上去逛荡逛荡?”我催促她。

  肯维妮无奈,只好慢慢地站起来。

  我仍然嫌她站起来的速度太快,而且,姿势太过大义凛然,便再让她重新站了两次,这才稍稍满意。

  接下来,我让她再慢慢走过来……

  接着,又让她以“猫步”的形式走过来。

  肯维妮简直要哭鼻子了,她走了两趟猫步之后,说什么也不肯再走了。

  她说:“你不能!你不能这样虐待你的俘虏……”

  “……”我很有兴致地看着她,并不答复她。说实话,她走猫步不像猫,简直像一条警觉的猎狗……

  肯维妮说:“你怎么能让我一个女人,像一个男人一样扭扭捏捏的走路?你这是在侮辱我……你杀了我算了。”

  说完了,真的再也不听我指挥了。

  我其实是有办法让她听我的话的,因为刑讯的手法,我能随便拿出一千种来加在她身上,她不可能顶得住。

  不过,听她这么一说,我突然想通了:男人!女人!是呀,并不是女人天生就应该温柔体贴或者姿态文雅,我的审美观念,也并不是这个世界天然的条例,所以,如果肯维妮天生就不会温言细语地说话,一直生活在所有人都耻笑女人轻手轻脚的走路的环境里,她当然会一直不屑于抛媚眼,她当然会更耻于做一个弱者……那么,我即驯化了她,那么驯化后的肯维妮也不再是她自己了,而只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泡制的一个怪物。

  而且,这个世界上,其实忸怩作态的人不是没有,只不过这种人由几亿年前的女人,换成了男人罢了。

  我摇了摇手,让肯维妮过来,允许她以自己的方式走过来。

  肯维妮惊喜,果然以她的方式,大步流星,几步到了我的面前。

  我甩手给了她一个大耳光子,顿时把她打蒙了。

  肯维妮用手捂着脸,胆怯地看着我。

  “不听话的教训!”我淡然说道:“因为是第一次,我就轻罚你。下一次,哼……”至于下一次怎么罚她,我没有说,让她开展她的想象去。

  肯维妮不敢出声,只是害怕地看着我。

  “上床睡觉!”我命令她。

  “把衣服脱了!”我冷冷地说。

  肯维妮果然不再敢反抗,而是很利索地脱了个精光,很快上了床。

  看透了两性之间的一些东西,似乎超脱应该很超脱,但事实上,这反而让我今晚有了太多的欲望。

  这样的冲动,确实是来自于躯体,而非灵魂。也许我很快就能做到像是艾丽斯所说的:要确立一个高于心思的肉体……

  肯维妮的目光挣扎了一下,便放弃了。

  抬起手来,像是因为经过了我刚才的训练,这一次,她的手,是轻轻地抬起来,然后,又是罗衣轻解……

  但她的前胸却是一块绷得紧紧的束胸布。

  肯维妮看了我两眼,见我面无表情,不得不又双手无力地把束胸布向下一拉,一对锥形的巨乳,顿时解脱一般地跳了出来,然后,似乎调皮一般地颤抖了几下。

  比我想象的还要大一些!

  我的手指在那近在眼前的美肉上轻轻弹了两下,面无表情地说:“带着这两个大家伙,到处跑,还做佣兵的小头领,做什么事情都要身先士卒,嗯,真是难为你了!”

  肯维妮身子一抖,虽然没有后退,但她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恐吓一般,无数鸡皮疙瘩在她的肌肤上突然出现,顿时,她的肌肤看起来,粗糙了不少。

  本来,乳房上的那两点蓓蕾,还很小很小,但现在,突然受了惊吓,一下子,弹了出来。

  伸出小指,用指甲,轻轻在她的乳晕上挠了挠,顿时,那两点蓓蕾,更是膨胀得更大,而且,颜色也红得发紫。

  肯维妮扭了扭躯体,气息陡然变粗。

  “不要……”她脸上潮红得像要滴出胭脂油一般。

  但她立刻警觉,这样的抗拒,会被揍,或者受到其他的惩罚,于是,她装作弯腰脱她自己的裤子。而且,她似乎知道,她这样的大乳,对男人是有诱惑力的,所以,她弯腰的动作,也是对我的讨好。

  一条水色的真丝裤子脱了下来,里面,果然像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女人一样,是真空的。

  她转身,将裤子,挂在窗前的椅子上,同时掩饰了一下她的不安。

  “把我的衣服脱了!”我命令她。

  肯维妮无奈地伸出手来,但她的手接触到我的肌肉的时候,她的身子又是一抖。

  脱了上衣,接着,她又脱下了我的长裤,然后,她开始迷惑——因为我在长裤里面,还穿着一条短裤,这肯定是她没有见过的。

  她一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愣了一会,她伸出手来,想像脱裤子一般如法炮制,将我的短裤脱下来。

  我的一只指头,点在她的前额。

  然后,我用指尖,点了点她的嘴唇:“用你的嘴,把它脱下来!”

  肯维妮眼睛眨了眨,没有反对,她说不定以为,这玩意,就是专门用嘴来脱的呢……

  我抬了抬腿,让肯维妮用她那丰厚的嘴唇和她整齐的牙齿,替我把内裤脱掉。

  冲天而起的一枝火箭,已经满满的灌注了高能燃料等待发射。

  “上来!”我躺着不动,命令她道。

  “……”肯维妮像是想说什么,但却只是咽了咽唾沫,听话地起身,爬到我身上。

  她并不害羞,事实上,我能感觉到她隐隐的兴奋——毕竟,在这个社会里,男人是弱势群体。她现在,简直就像从我来的那个社会里的花花公子,免费的、轻易的奸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一样的欢喜……而且,她还可以装成受害者……

  但她的欢喜,似乎还有别的内容。

  我的眼睛虽然半睁半闭,但却能敏锐地感觉到她的欢喜,绝对不仅仅是情欲的催发。

  那是什么?

  我不动声色,只是注意看着她。

  很快,我发现她会偷偷向窗外瞟一眼——难道,外面有人今晚来接应她?不应该呀!我感觉不到有人在窗外。

  “快点,别磨蹭了!”我再一次命令她。

  肯维妮那一对椎形的巨乳,在我的小腿上轻轻蹭了几下,特别是硬梆梆火辣辣的乳头在我腿上轻轻蹭过的感觉,煞是销魂——看不出来,她挺懂得讨好男人的。

  然后,顺着我的两条腿,慢慢地一路用她的巨乳摩挲着我的肌肤,向上而来,在我的两腿之间停下来。

  她似乎想用她那丰厚的嘴唇来讨好我。

  伸手,我的手指,贴着她热腾腾而又滑溜溜的头皮,深深地插入她的头发里。

  肯维妮全身一抖,身体有了激烈的反应。

  我没有想到她会这样——难道,她全身最性感的地方,竟然是她的头皮?

  “过来!”我拉着她的头发,顺着我的身体,把她拉到我的身子。

  肯维妮用一只手,扶着我的分身,很快进入了实质性的接触——她忽然变得有点迫不及待一般。

  没有一点阻碍,肯维妮已经湿得不像样。

  我闭上眼睛,开始完全用身体,来体会这阴阳交合的乐趣。

  果然,在这样的情境下,得到的快乐,非同一般,那是一种与理智的快乐截然不同的另外一种极乐……

  但我,仍然让自己的意识,保持一线的清明。

  ……

  越飞越高……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呼吸变得急促,仿佛,空气里的氧气不再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不由得呼吸变得困难起来,不过,身体的感觉也变得越发敏锐起来。

  蓦然,我嗅到了一丝烟气,虽然这一丝烟气不那么重,而且,也许,它离我们还有五六十米的距离。但我总觉得这些烟气有一点诡异,它绝对不可能是附近人家的炊烟,因为这烟气里带着一种暴戾的感觉。

  恋恋不舍地从那种身体的混沌状态里把意识重新激活起来,灵觉顺着那些袅袅飘来的烟气追了过去。

  不等我探来源,便感觉到了这烟气的极度危险。

  事实上,已经有数十枚火箭,破空而来,从我院子的东南方,射向了我的四排房子,每一排的东南角和中央部位,都中了五六枝火箭。

  那种火箭,似乎是一种竹筒做的,更像一个小的火箭筒,被投掷过来后,撞到墙上。竹筒里的液体四处飞溅,瞬间,又被火箭上的火苗引燃。

  这时候,正刮着不太大的东南风,正是放火的最好天气!

  转眼之间,我的院子里的四进房子,都烧了起来——好毒的火箭!本来,这些房子之间,隔着一段距离,就是用来防火的,但在这样的攻击下,所有的防范措施,根本就没有用了!

  不过,仅仅是火箭的攻击,并没有其他的人,趁火攻进来。

  “走火了……”肯维妮骑在我的身上,停了下来,低头看着我。

  “继续……暂时我们的房子还不会烧塌掉,我们又不打算救火。快乐这一阵子算一阵子!”说着,我在她屁股的精肉上捏了捏,让她继续……

  肯维妮喘了几口气,闭上眼睛,双手交叉,抚着她自己的一双硕乳,越动越快,开始了对快感的追逐……

  在我的房子烧得噼里啪啦的时候,在烟气缭绕和火光映照下,我和肯维妮……

  也许是这样的氛围特别的刺激,也许是因为肯维妮希望早点结束,所以她格外地卖力……这一次,竟然连我,都有一些把持不住自己,从房子着火,到最后一刻的到来,这之间只有几分钟的时间……

  真是刺激!

  特别是忘记自己灵魂的时候,肉体能提供的快乐,更是无穷无尽……

  在最后的时刻到来的时候,我不由得闷哼了一声,然后,突然灵魂里灵光一闪,本来摊放在床上的两只手忽地一抬,纂住了急速落下的肯维妮的手。

  她的手里,握着一个尖锐的物件,而且,那个物件,蓝幽幽的大概是沾了剧毒的尖端,几乎就要戳到我的胸口……若是再慢半秒,这样的一根尖刺,便会直接戳进我的心脏——真是狠毒。

  我本以为她有点野性,也不过是一匹可以驯服的骄傲小马,却没有料到她竟然是一只黑寡妇蜘蛛!

  我本想甩手给这个该死的肯维妮一个大耳光子,但突然,我感觉到了仍然包裹着我分身的那圈圈腻肉体的悸动——这生死关头的紧张,竟然触发了她的高潮。

  肯维妮哎呀叫了一声,然后,那一圈圈嫩肉,像是无穷无尽的收缩着,紧抽着,竟然力道特别的大,给我带来从来没有过的感受。

  她握着那根尖刺的手,已经松开,那根尖刺落在我的手上她也不顾了。

  她瘫软在我的身上,汗渗渗的身子,特别是她胸前的一对硕乳……总之,那种感觉特别的奇怪。

  有一种什么东西,像是一股清泉,灌注到了我干渴的身体里,也或者浸透进了我的灵魂。

  原先的气愤,在肯维妮高潮后瘫软在我身上的一刹那间,所有的要揍她或者惩罚她之类的思想,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代之的,是一种怜悯……我的心硬,被一个女人在自己身上高潮时的忘我给征服了!

  她的高潮足足持续了七八分钟,甚至又过了四五分钟,我才慢慢感觉不到她身体里的悸动。

  我的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屁股,那里,也是水渗渗的。

  “起来,火就快要烧到你的屁屁了。”我说着,把手里的那个尖锐的东西,轻轻一折,仍然把它复原成了一个发卡——难怪先前我摸她的头皮的时候,她异常的紧张,我还以为那是她的性感带呢——帮她把一头零乱的头发收拢了,仍然把那个可以当成致命武器的发卡,卡在她的头发上。

  肯维妮这才如梦初醒一般,她飞快地看了我一眼,但却再也不敢正眼多看我半眼,她的目光,只是盯着窗户。

  我的这个新院子的第一进房子已经烧得差不多了,第二和第三进房子,也几乎要烧完。只有这最后一进房子,大概是靠近一个池塘,水气较重,所以,烧得比较慢。

  这院子外面是高墙,与邻居相互隔开一段距离,围墙其实也是防火墙。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担心我的房子烧着了,会危及她们的家园,所以,外面来救火的人既不多,也不积极。

  肯维妮,呐呐地从我身上溜了下去,轻手轻脚地穿起她的衣服。在下床的时候,她打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这一次的高潮,肯定把她爽得头晕眼花了!

  我也起床,穿好衣服,携着肯维妮的手,出了这个正在熊熊燃烧的房子。

  仆人们有的跑了,有的徒劳地从池塘里担水,浇到房子上——房子着火,除非在开始的时候有希望救下来,一旦它真正烧起来,就基本上不把房子烧成废墟,火就不会停下,这也是我不去张罗救火的原因。

  “似乎,她们用了一种油,来放火,是吧?”我问肯维妮。我猜这种从天空里抛过来的竹筒里装的应该是石油一类的东西,如果靠近我们所能理解的东西,那应该和煤油有点像。

  肯维妮无声地点了点头,显然她很清楚这次把我房子烧掉的是什么武器。

  “是你的佣兵在报复我,是吧?”我再问她。

  “……”肯维妮再次默认了。

  “可是,她们怎么不进来救你?”我问她。

  “……因为我已经没有荣誉了……我的荣誉已经让你毁了!若是我活着回去,她们会很难安排我的职务,所以……她们会希望我永远不要回去,最好立刻死掉……”肯维妮解释了一下。

  “这些无情无义的家伙!不过,若是你是佣兵的头,你是不是也会这样安排?”我问她。

  肯维妮站在一棵大树下,手扶着树干,转脸看了我一眼,又把脸对着火光,然后,几乎是难以觉察地点了点头。

  “哦,规则原来是这样的。她们烧了我的房子,也没有关系,我这就去她们那里,把她们从住处赶走!听说她们佣兵团的驻地,不仅挺大,而且是座小型的城堡,是吧?哈哈!我终于有借口把那城堡霸占下来了!”我看着肯维妮,开心地说。

  这是显然的事情,所以,肯维妮应答与否,都不重要了。事实上,自从肯维妮刺杀我而被我识破的那一秒起,肯维妮的眼睛,再也不敢看我,有事情,只是嗯一声。

  “嗯……”果然,肯维妮嗯了一声。

  “对了,我现在去对付她们!你带我过去吧。但我想到时候,你是帮她们,还是帮我?”我问肯维妮。

  肯维妮欲言又止,过了半天,才期期艾艾地说:“我……我谁也不帮……你也不需要人帮你,你那么厉害。”

  “哪里厉害?”我轻轻一笑,看了看她水色的真丝裤子,某处,已经被水渍浸湿了——现在这个社会,不穿内裤的习惯真不太好。(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样,大约可以在医疗条件差的情况下,防止真菌感染之类妇科病……)

  肯维妮又闹了一个大红脸。

  “谁也不帮?你的意思是,若是我和那个佣兵团之间的战争结束了,那么胜利者若是我,你就会跟我走,是吧!但若是我失败了,那么,你就会回到佣兵团,仍然做你的小头目!总之,你已经让你处于不败之地了,是吧?”我转移话题。

  肯维妮点了点头,索性承认了!

  “可是,我担心,到最关键的时候,你又突然拔出发卡,给我来一下!明枪易挡,暗箭难防呀!”我看着她躲闪的眼睛。

  “不……不会了……”说着,肯维妮忽然小声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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